职务犯罪的犯罪原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9:00:28 319 人看过

政治素质低、精神文化空虚

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数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的政治学习和提高,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思想,动摇了理想信念。在精神文化方面,权力腐败助长腐朽没落思想,瓦解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事业的信心,滋生对执政党的政府的离心离德倾向。

权力过于集中、缺少监督和制约

权力过分集中是我国党政领导体制中传统的弊端。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主要弊端之一是权力过分集中,过分集中往往把党的领导变为个人领导。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固然,腐败分子的堕落有其个人品质的原因,但是他们的腐败活动既然发生于体制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检讨制度环境存在的内在的疏漏。无疑,正是过分集权的体制为某些掌权的人提供了自由用公的可能。过大的权力膨胀了他们的个人意志[1]。

而且,权力过分集中还使得纠正权力过错的代价大大提高。

1、权力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权力现象的一个客观规律是,没有制约的权力容易被滥用。在失控和约束不力的情况下,个人的意志常常会由于没有压力和牵制而轻易地进入权力过程,从而使用权人形成不谨慎甚至是随意的精神状态。由于缺乏制约机制作保障,权力行为的规范也往往流于形式,丧失应有的权威和严肃性,得不到真正的贯彻。江泽民同志说,权力被滥用而又得不到制止,往往就会出现大问题。我国腐败现象发生的现实直接地证明了这一点。虽然在党政体制中有专职地监督各级权力的机构,但监督权和被监督权之间明显失衡,使得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受到限制。权力运作的规律表明,权力越大、越关键,就越是应当予以规范和约束。而现实权力体制中的情况却是相反,权力地位越高,受到的制约和监督却越弱。正因为制约监督不力,才使得某些人有恃无恐,肆意妄为。

2、权利对权力的监控力不足。权利对权力的监控是现代权力制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这样的制度尚未健全。权利对权力的制约缺乏有效的实现手段,公民权利行为组织性差,制度保障也不够。在公职人员的选拔、业绩评估和考察、权力违法的遏制以及权力受腐败行为侵害的救助等方面,尚未建立起严密的权利参与和保障制度。

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良好的权力观

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数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办事的干部往往认为工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就是发生了一些违纪违法情况,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不能兢兢业业对待每一项具体工作,最终导致执法犯法,后悔莫及。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着人的理想信念、价值标准和行为选择,从某种意义上讲,权力观是观察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最直接、最集中、最具体的窗口。对领导干部来说权力就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是人民给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但在翻滚涌动的经济大潮中,有一些干部摆不正位置,政治觉悟不高,信念不足够的坚定,免疫力不足够的强,最终把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亵渎了人民赋予的权力,走向了后悔的腐化堕落之路。

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

少数基层领导对干部职务违纪违法导致的各种问题认识模糊,加之受难免论、难管论的影响,行动上自然对干部失察、失管、失控。对违纪违法干部无原则地加以袒护和纵容。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度,明确规定既要抓业务也要抓队伍建设,但少数领导往往只顾压任务定指标,忽视讲纪律,提要求;只注重完成工作任务指标数字,不检查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不检查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因此,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的部署要求,缺少深入检查;对违纪违法干部姑息迁就,缺乏严肃批评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表层,缺乏渗透到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尤其是不能有效地启动预防机制,处理上又失之于宽。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

一、什么是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行政监督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广义上的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在我国,在行政监督中如果发现的一切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都应依法予以撤销;对在行政监督中发现的一切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的行为要依法严惩。行政监督是一项有效的监察和督导制度,它主要分为五种类型,分别是:执政党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翻供的原因及对策
    河南报业网讯:职务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和证人往往社会地位较高,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而且,关系网也较为复杂,加之相关证据不容易调取,被告人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为了逃避法律的惩处,就很容易翻供。当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如果被告人在法庭上推翻,否认以前在侦查和起诉环节中所作的供述,就会使公诉陷入被动,如果不及时制止这种现象,容易产生负面示范效应,使越来越多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产生错觉,企图以当庭翻供方式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职务犯罪案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是检察机关的当务之急。因此,研究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翻供的现象及对策,是公诉人出庭公诉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就此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形成被告人翻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惧怕心理。被告人为逃避法律制裁,挖空心思寻找不负法律责任的理由和条件进行翻供。二是侥幸心理。案发后,被告人明知自己所犯罪行理应受法律惩处,但还希望通过翻供
    2023-06-11
    354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原因?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
    2023-03-14
    204人看过
  • 论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原则
    核心内容:预防职务犯罪,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笔者从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角度,谈谈一些应当确立和坚持的基本原则。【文章导航】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原则。三、立足检察职能原则。四、坚持打防结合原则。五、坚持服务大局原则。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预防职务犯罪,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笔者从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角度,谈谈一些应当确立和坚持的基本原则。所谓原则,是指说话或办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无论什么工作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就会杂乱无序,没有章法。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党作为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历史选择,也是党的性质和使命所决定的。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开展预防工作的第一原则,其着重体现在四
    2023-08-08
    165人看过
  • 职务犯罪的量刑原则与依据
    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
    2023-07-12
    373人看过
  • 职务犯罪处分原则是怎样的
    一、职务犯罪处分原则是怎样的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二、职务犯罪客观量刑标准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4、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5、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6、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
    2023-06-15
    54人看过
  • 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是什么?
    一、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是什么?追根溯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成因分析从Z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到位,绝大部分群众对扶贫政策不了解。农村居民除了知道涉农补贴的领取方式外,对其他补贴款的性质、发放对象、标准、时间、核定监督的程序等等都不清楚,也就丧失了对补贴发放的监督能力。基层百姓的监督缺位,导致基层干部随意虚报、隐瞒扶贫领域涉农惠民补贴现象的发生。(二)政务财务不透明。为了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全国很多地方采取扶贫资金发放“一卡通”“一折通”,把资金直接划拨到农民银行账户上。但在实践中,许多村民的银行卡和存折均由村干部保管,很多贫困户根本不知道这些政策,为截留侵吞留下了可乘之机。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只注重扶贫资金的划拨,疏忽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致使个别基层干部能够采取虚假申报等
    2023-06-03
    149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共犯的认定原则
    职务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而贪污罪则是指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职务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2.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贪 污 罪 共 犯 认 定贪污罪共犯是指在贪污罪中,除了直接实施贪污行为的人外,还有其他共同故意的人共同犯罪。对于贪污罪共犯的认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共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2023-09-12
    344人看过
  • 如何防止职务犯罪应如何避免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以“两学一做”活动的开展为引领,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管理党越来越严格,反腐败之剑越来越磨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认识到现在纠正和认真调查基层腐败和执法不公平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把主体责任担在肩上,把监督责任落在现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做好表率,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坚守做人,做事的“底线”,不越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规定的“红线”,不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二,是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和学习《准则》,《条例》等学习活动,切实履行职责,将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盯紧关键节点,积极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用“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大家周围的先进事迹,认识到坚定理想信念和保护共产党人精神的必要性,加强规则意识,突破纪律
    2023-08-06
    402人看过
  • 犯罪原因和犯罪动机的区别有什么
    一、犯罪原因和犯罪动机的区别有什么犯罪原因与犯罪动机虽然都是通过行为人的危害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心理活动,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1、从顺序上看,犯罪原因产生在前,犯罪动机产生在后。2、从内容、性质、作用上看,犯罪原因表明行为人的犯罪起因,比较抽象,对犯罪行为起推动作用;犯罪动机表明行为人所追求的危害结果,比较具体,对犯罪行为起指引方向的作用。3、同一性质的犯罪,犯罪动机相同,犯罪原因则可以各种各样;不同性质的犯罪,犯罪动机各不相同,犯罪原因可能相同。二、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联系是什么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之间密切联系,主要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1、两者都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存在的主观心理活动,它们的形成和作用都反映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2、犯罪目的以犯罪动机为前提和基础,犯罪目的来源于犯罪动机,犯罪动机促使犯罪目的的形成。三、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之间如何转化犯罪人的犯罪动机并
    2023-04-14
    228人看过
  • 【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这些:1、寻求刺激;2、婚姻、父母的影响;3、被社会青年教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主要有以下这些:1、共同犯罪多于个人犯罪;2、犯罪的危害结果大;3、犯罪使用的手段粗暴;4、犯罪的目的简单。为了有效避免青少年犯罪,父母、学校应该适时对青少年进行教育。什么原因农村青少年犯罪农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如下:家庭监管的缺位;政府管理的缺失;文化素质的缺失。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达到法定情形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法律规定的八种罪名,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任何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
    2023-08-02
    73人看过
  • 根据职务犯罪案例,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我们社会生活的安定得益于各种法律规范的顺利实施,国际机关有监督各项规范落实的义务,而国家机关的权利是由人民所赋予的,国家机关的职员应当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国家机关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犯罪的现象。根据职务犯罪案例,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一、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二、根据职务犯罪案例,职务犯罪的罪名有哪些?我国《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二是渎职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
    2023-04-20
    329人看过
  • 金融诈骗犯罪的原因
    造成当前金融诈骗犯罪高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各种因素彼此联系、相互作用的结果。从宏观的社会原因方面看,我国目前属于发展中国家,在初级阶段,供求矛盾长期存在,各方面的短缺现象尤其是资金短缺还很严重。由于资金短缺,通过正常的渠道不能获得资金,于是有些人就采取非法的手段获取资金,这种情况下,金融诈骗的发生就很难避免。同时,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模式的推进,原有的社会控制机制不断松懈、变异和废弃,而新的控制机制又尚未完全形成。金融诈骗犯罪大量增加,与我国当前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对有些金融业务、信用工程管理滞后、监控不力不无关系。另一方面,金融业相关的行政管理法规还不完善。立法滞后,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上又存在弊端,这就给不法之徒进行金融诈骗提供了机会。这可以说是金融诈骗犯罪高发的一般原因。金融诈骗之所以猖獗,除了上述社会原因外,更主要的原因在于金融领域存在着诸多弊端,也就是说行业上的原因,
    2023-04-19
    161人看过
  • 渎职罪与职务犯罪
    渎职罪的特征: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等职位的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主观方面是故意或者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滥用职权,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上是过失。二、渎职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是
    2023-03-06
    301人看过
  • 校园暴力犯罪的原因
    校园暴力犯罪可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罪,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可能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抢夺罪和抢劫罪的主要区别是:1、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2、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二、打架斗殴的法律后果1、民事责任在打架斗殴中,行为人给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行为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人属无行为能力的人,自己不能承担赔偿责任的,则由监护人承担。2、行政责任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如果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或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可依照
    2023-03-06
    31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对策主要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在职务犯罪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
    • 因犯职务犯罪罪适用缓刑的法律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1
      职务犯罪严格适用缓刑。缓刑适用条件如下: 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第二是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 2022年引起职务犯罪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关于引起职务犯罪的原因,一般从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 1.从立法方面看,一是在处罚职务犯罪类的刑法规定中,有的部分过于抽象、笼统,容易在主体及一些法理认识方面产生分歧,从而影响对职务犯罪的认定和打击。 2.在确定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性和职责范围方面规定不明,或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确定,造成“职”的范围缺乏理论依据,难究其责。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履行的监督规章,虽然在近几年有了
    • 公安职务犯罪的原因大概都有什么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8
      正确对待外部监督。可以采用设立社会监督员、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群众接待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行风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跟踪检查,认真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检查、抽查、回访当事人等,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对于检察机关的《纠正违法通知书》、《纠漏通知书》等法律监督措施,要认真研究整改落实,并逐步纳入对公安干警工作的绩效考核范围。
    • 刑事判决职务侵占罪八年的犯罪原因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1
      这种公诉案件,如果被告人没有退回赃款的,法院会在刑事判决书判决追缴被告人的非法所得(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