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做伪证刑事判决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5 19:53:52 386 人看过

律师做伪证刑事判决书范本

(2014)海刑初字第1478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于×,男,1963年1月1日。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3年12月31日被羁押,因涉嫌伪证罪于2014年1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辩护人邹xx,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刑诉(2014)14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犯伪证罪,于2014年6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3月,宁波xx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xx公司)与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以下简称:教仪所)合作,联合研发教育产品。2007年7月3日,宁波xx公司在北京全资注册成立了北京xx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xx公司),负责销售宁波xxx公司生产的数字实验设备。蒙×(已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被教仪所派往北京xx公司任总经理。

2009年1月,北京密云县教育委员会与北京xx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追加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密云项目),约定密云教委向北京xx公司采购总价分别为1498862.2元人民币、1416445元人民币的数字实验室设备。两份合同所附设备清单中均无外购电脑。蒙×向北京xx公司谎称需要外购电脑,并向北京xx公司提供了与同方公司签订的虚假电脑购销合同,欺骗北京xx公司支付货款,之后通过将部分货物倒卖或直接找邯郸**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扣除税点后换现金的方式将货款人民币1211841元据为己有。

为掩盖密云项目犯罪事实,蒙×与被告人北京xx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xx公司)总经理于×伪造北京xx公司与北京xx公司合作协议,谎称北京xx公司系北京xx公司密云项目代理商,于2009年11月19日至2010年4月6日间,蒙×使用其个人账户分三次将合作款共计人民币1128477.2元转入北京xx公司。

2011年4月29日,蒙×职务侵占一案被立案侦查,2011年6月16日,被告人于×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证明北京xx公司与北京xx公司在密云项目中有合作协议,北京xx公司帮助北京xx公司在密云项目中中标,收取了蒙×支付的合作费。

2013年1月11日,在蒙×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于×通过蒙×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供了虚假的2009年1月19日北京xx公司与北京xx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北京xx公司负责项目运作、回收货款、协调与密云县教育局、学校的关系等一些事物性工作,北京xx公司付给北京xx公司共计人民币1167940元。为核实该份合作协议的真实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多次联系被告人于×接受询问,并告知其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及作伪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告人于×先采取口头答应配合作证,后又以不接听电话或手机关机等方式拒不配合作证,意图隐匿蒙×构成职务侵占的罪证。

2013年12月31日,被告人于×在本市海淀区苏州桥长远天地大厦A2座10层1012室北京xx公司被公安机关抓获。

针对上述指控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供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之规定,构成伪证罪,提请本院依法对被告人于×定罪处罚。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于×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被告人的辩护人当庭发表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于×表现一贯良好,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才走上犯罪道路,现认罪态度好,其家庭困难希望法院对被告人于×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宁波奇xx数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xx公司)与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以下简称:教仪所)合作,联合研发教育产品。2007年7月3日,宁波xx公司在北京全资注册成立了北京xx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xx公司),负责销售宁波xx公司生产的数字实验设备。蒙×(已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被教仪所派往北京xx公司任总经理。

2009年1月,北京密云县教育委员会与北京xx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追加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密云项目),约定密云教委向北京xx公司采购总价分别为1498862.2元人民币、1416445元人民币的数字实验室设备。两份合同所附设备清单中均无外购电脑。蒙×向北京xx公司谎称需要外购电脑,并向北京xx公司提供了与同方公司签订的虚假电脑购销合同,欺骗北京xx公司支付货款,之后通过将部分货物倒卖或直接找邯郸**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扣除税点后换现金的方式将货款人民币1211841元据为己有。

为掩盖密云项目犯罪事实,蒙×与被告人北京xx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xx公司)总经理于×伪造北京xx公司与北京xx公司合作协议,谎称北京xx公司系北京xx公司密云项目代理商,并在2009年11月19日至2010年4月6日间,蒙×使用其个人账户分三次将合作款共计人民币1128477.2元转入北京xx公司。

2011年4月29日,蒙×因职务侵占一案被刑事立案侦查,2011年6月16日,被告人于×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证明北京xx公司与北京xx公司在密云项目中有合作协议,北京xx公司帮助北京xx公司在密云项目中中标,并因此收取了蒙×支付的合作费。

2013年1月11日,在蒙×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的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于×通过蒙×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虚假证据,该证据为2009年1月19日北京xx公司与北京xx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北京xx公司负责项目运作、回收货款、协调与密云县教育局、学校的关系等一些事物性工作,北京xx公司为此付给北京xx公司共计人民币1167940元。为核实该份合作协议的真实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多次联系被告人于×接受询问,并告知其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及作伪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告人于×采取先以口头答应配合作证,后又不接听电话或手机关机的方式拒不配合作证,意图隐匿蒙×构成职务侵占的罪证。

2013年12月31日,被告人于×在本市海淀区苏州桥长远天地大厦A2座10层1012室北京xx公司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宣读、出示了被告人于×在公安机关所作供述和辩解、证人蒙×、袁×、李×1、张×、王×1、周×、王×2、独×、白×、李×2等人的证言、密云县教委中学理化生数字实验室设备室设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及追加合同、GQY订货合同及备货清单、银行进账单、转款证明、增值税发票、记账凭证、文检鉴定书、北京xx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任职证明、密云教委委托**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密云项目的招投标材料、合作协议、2013年1月11日海淀法院审理蒙×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庭审笔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北京市公安局工作说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说明、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身份证明等证据。被告人于×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没有异议。上述控方证据,均由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调取,形式、来源合法,内容相互印证,均可作为定案的依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于×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隐匿罪证,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于×犯有伪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于×本次犯罪系初犯,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本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酌与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于×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12月31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判长王x

人民陪审员李xx

人民陪审员王x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衣x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同案犯刑事判决书能做为证据吗
    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部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同案犯刑事判决书能做为证据,但是有一定的条件,大家在实践中还是要根据情况再来确定的。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部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发现第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也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第二审刑事判决为终审判决,但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的,被告人可依法申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依法提起抗诉。
    2023-06-14
    270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可否由律师代领?
    刑事案件判决书,按法律要求必须送达到本人,如果本人确实不方便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要做好相应的委托手续。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收件人本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本人不在,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人员代收,代收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的日期。如果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或者代收人住
    2023-02-19
    234人看过
  • 二审刑事判决书由哪里做出
    由法院出。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刑事判决进行审理后制作的判决文书。又称终审判决书。其作用是及时、有效地纠正原判中可能发生的错误,确保判决正确无误,切实保障国家的利益和诉讼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一、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刑事判决进行审理后制作的判决文书。又称终审判决书。其作用是及时、有效地纠正原判中可能发生的错误,确保判决正确无误,切实保障国家的利益和诉讼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确认原判决量刑恰当则维持原判,认为原判决不当则另行改判。若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则裁定撤销原判,责成初审法院重新审判。它的内容主要包括:抗诉人、上诉人身份事项,案由,二审查证的事实,重新审理的结沦等。文中认定的事实必须是经过二审法院全面审理
    2023-03-02
    221人看过
  • 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刑事判决书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普刑初字第138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因本案于2010年11月18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3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11]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于2011年1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王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1月13日,被告人王某接到买家需伪造2枚印章的业务后,按要求让他人为买家伪造了2枚章名为上海之江旅店、上海泛泰酒店有限公司的印章。11月18日11时许,被告人王某将上述2枚印章以人民币150元的价格出售给买家后被民警当场人赃俱获。经鉴定,王某让他人为买家伪造的上海之江旅店、上海泛泰酒店有限公司的印文与样本同名印
    2023-06-11
    137人看过
  • 王*鑫伪证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内容有哪些
    公诉机关河南省XX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鑫(又名王*婷),女,1989年9月22日出生。因涉嫌犯伪证罪,2010年5月17日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5月27日被XX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河南省XX市人民检察院以辉检刑诉(2010)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鑫犯伪证罪,于2010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0年10月12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王*鑫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X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5月11日上午,被告人王*鑫在XX市人民法院审理梁*毅、宋*坤、牛*崇(三人均已判刑)故意伤害案的审理过程中,出庭故意作虚假证明,假称自己不在作案现场,并称其原来在公安机关所作的看到打架现场实际情况的证言不实,意图隐匿梁*毅、牛*崇参与共同作案犯罪事实的罪证,干扰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上述事实,被告人王*鑫在开庭审理中亦
    2023-06-11
    401人看过
  • 判决书下来律师不给当事人吗
    判决书下来律师不会不给当事人。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将判决书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不需要向律师要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024-05-05
    430人看过
  • 伪造诈骗罪判决书怎样判刑?
    一、伪造诈骗罪判决书怎样判刑伪造诈骗罪法院判决书是可以认定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构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伪造法院判决书的客观表现有哪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
    2024-01-25
    83人看过
  • "山寨"律师制假判决书
    人民网上海11月12日电(张敏娴包蹇)上海普陀区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律师伪造法院判决书诈骗的案件,并做出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吉祥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判处罚金一万元。今年3月30日,穆阿姨拿着一份判决书到普陀法院申请案件执行,法官看着这份判决书顿时感到疑点重重:文书的案号、格式等均存在多处错误,印章的式样也与该院的不符。后来经过查询发现,判决书中标明的法官从未审理过这起案件。这分明是一份制作粗劣的伪造判决书,法院随即拨打110报警。穆阿姨也大呼上当,原来她因动迁纠纷委托侄女夏小姐帮忙寻找律师。夏小姐想起自己的同学李吉祥大学里学的是法律专业,就请他帮忙咨询。李吉祥自称已经是律师,可以接手此案。并且抬出自己老师曹某的大名,声称虽然官司是自己打,但曹老师会对此案多多关照,胜算很大。于是穆阿姨放心地与李律师签订了一份委托代理合同,交给他三万元现金。事实上李吉祥大学毕业后只当
    2023-06-06
    381人看过
  • 律师判缓刑还能继续做律师吗
    被判缓刑是不可以当律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4、依照国家司法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一、酒驾扣下驾驶证后怎么办?酒后驾车驾驶证暂扣后,没有吊销驾驶证的,在指定期限内将违章办理,并交清罚款,六个月后交管局领取,驾驶被吊销驾驶证,则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领取方式: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到交警大队报名参加学习和预约考试,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驾驶证。二、醉驾入刑影响1、公务员醉驾可开除公务员醉驾如被查处入刑,就面临被开除的处分。《公务员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2、企业员工可被解除合同从法律上讲,如果劳动者因为醉驾被判
    2023-03-18
    253人看过
  • 律师伪证罪的判罚标准
    1、伪证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所判刑罚也是不同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就可以介入。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节,符合缓刑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一、赌博罪怎样会判缓刑赌博罪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犯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所以,是否能被判处缓刑,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二、受贿
    2023-03-14
    448人看过
  • 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二审刑事判决书
    一、概念及作用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第二审程序,对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进行重新审查后做出的书面结论。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0条和181条的规定就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的全面审查。正确的维持原判,错误的予以改判,这样可以有效地纠正一审刑事判决所发生的错误,以期达到准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保护无辜。同时,它也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基本结构与一审刑事判决书相似,也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由于二审法院除了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全面审查外,还应针对上诉理由或者抗诉理由正确与否作出回答,所以在内容和写法上与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有很大区别的。(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2023-06-11
    120人看过
  • 骗子为人“消灾”伪造法院刑事判决书
    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伪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公章和刑事判决书进行诈骗的案件。被告人何某以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检察院公诉至法院。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何某于2009年4月19日至7月5日期间,谎称能够帮助杨某(2009年4月7日因涉嫌抢劫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得到从轻处理,骗取杨某之父人民币三万元;同时,2009年5月11日,被告人何某指使张某伪造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公章以及关于杨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三个月拘役的判决,后交予杨某之父。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私人财物;同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2023-06-11
    224人看过
  • 民事判决书律师和当事人各一份吗
    一、民事判决书律师和当事人各一份吗法院判决书不一定交给当事人,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书应当向当事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送达,这是人民法院的义务,否者程序违法,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或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二、法院该不该给律师送达判决书1、判决书一定要给律师送达。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
    2023-06-07
    467人看过
  • 刑事判决书的证据效力
    现行刑事诉讼法将有罪证明标准规定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基本精神是正确的,不必修改,只是在一定情况下过于绝对。为此,《刑诉法修改建议稿》坚持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对推定的适用作出了规定,即:“下列事实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一)已生效刑事裁判确定的事实;(二)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为非法所得;(三)非正常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为非法持有;(四)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为走私;(五)交通肇事后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为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在跨国有组织犯罪、腐败犯罪案件中,有关犯罪的故意、明知、目的等主观心理
    2023-06-11
    4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判决书做伪证是什么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民事伪证有罪指的是在民事诉讼中,伪证者触犯了刑法307条的帮助伪造证据罪或妨害作证罪等。《刑法》30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员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及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
    • 刑事拘留判决书核准后可否做刑事判决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1、判决书是不可以抵扣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属于两种不同的处罚方式,行政拘留属于一般性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能和刑期相互抵消;而前刑事拘留属于犯罪行为,对于犯罪判刑来讲,刑期才可以抵扣刑事拘留的天数,羁押一日抵消刑期一日。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刑事案件律师如何做好判决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7
      1、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判决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 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等最终处理结果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需要区分是“抢劫罪”还是“抢夺罪”。 2、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
    • 伪造刑事判决书要坐牢多久?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5
      做伪证如果是治安拘留,一般为15天,如果被刑拘最多为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什么是刑事判决后律师能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8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