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破产程序后能否另诉保证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1-04 22:42:42 468 人看过

一、进入破产程序后能否另诉保证人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保人是起诉不了担保人的。通常情况下担保人是共同对被担保人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担保人之间是不能起诉的。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申请破产交什么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发的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三、债务人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材料

(一)债务人请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

(二)债务人企业亏损的书面说明;

(三)债务人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四)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债务人企业审计后作出的审计报告,以证明该企业已资不抵债;

(五)企业至破产申请日止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列明财产名称、规格、处所和价值等)、无形财产情况(商标权、专利权及对外许可使用的情况和其他知识产权并附相关证书);

(六)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独资企业、子公司、股票、债券等),已注销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

(七)企业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情况,并列明至破产申请日的帐户余额;

(八)企业资产抵押情况,包括企业为他人担保或抵押,以及他人尉企业担保或抵押的情况;

(九)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破产债权数额、债权发生日期和催讨偿还情况;

(十)企业债务情况表(内容同上);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和财产保全的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人起诉时已进入破产程序
    1、关于受理破产案件后执行案件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24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234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其中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实行的是受理开始主义,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提出破产申请为标志而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为标志。因此,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被执行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在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发出破产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执行机构即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
    2023-02-06
    245人看过
  • 还没有进入破产程序是否叫破产债权人
    一、还没有进入破产程序是否叫破产债权人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因此,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叫破产债权人。二、破产债权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如果是基于破产宣告后的原因对破产财团享有债权,则为财团债权人。(二)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享有金钱债权或可以金钱估算的债权。(三)必须享有对人的请求权,即没有物的担保,而从债务人一般财产中受清偿的请求权。对物的请求权只是破产法上的别除权。(四)必须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财产的请求权。不受法律保护和不能诉求的债权(如自然债权),不是破产债权;可以诉求,但债务标的不能强制执行,也不能成为破产债权,其债权人都不是破产债权人。三、破产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破产债务人是享有破产债务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是:(1)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同时,应当提交有关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
    2021-11-25
    417人看过
  • 进入破产程序合同解除可否起诉
    一、进入破产程序合同解除可否起诉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倒闭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二、哪些适用于企业倒闭破产破产案件适用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还有其他方法。中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
    2023-06-06
    294人看过
  • 进入破产程序且加入债权人后还可以起诉吗
    一、进入破产程序且加入债权人后还可以起诉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如果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破产程序的种类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
    2023-06-06
    205人看过
  •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能否申请执行
    一、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能否申请执行不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二、破产债权的确认程序是什么破产债权的确认如下:1.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进行登记,审查申报的债权,并编制债权表。3.债权表应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实。4.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
    2023-12-13
    319人看过
  • 股权冻结后进入破产程序
    一、股权冻结后进入破产程序股权被冻结并不影响申请破产清算,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破产重整的原因是什么由于重整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的目标不同,破产法对适用重整程序的破产原因需要作扩大的规定。这就是,企业因为经营或者财务发生困难将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也可以适用破产法规定的重整程序。换句话说,企业法人无论是基于已经发生的无力偿债的事实状态,还是将要发生的无力偿债的事实状态,都可以申请企业重整。所以,重整原因的范围比一般破产原因的范围大。这一概念体现了对企业困境早发现,早治疗的思想,符合重整程序拯救企业的制度目标。根据破产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重整程序可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二是债务人将要出现破产原因,即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三、什么是破产
    2023-06-04
    90人看过
  • 进入破产程序是否还可以提起诉讼
    一、进入破产程序是否还可以提起诉讼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如果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公司破产职工怎么办公司破产了,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2021-11-04
    374人看过
  • 进入破产程序后能对抗优先受偿吗
    一、进入破产程序后能对抗优先受偿吗根据我国的法律来看,相较于其他的工资税款等,债权人一般是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的。但是在不同的债权人之间,则存在一定的优先受偿权。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为,若在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若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公司破产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一般公司员工可以优先受偿,有剩余财产的,在按顺序受偿。二、各债权人之间的清偿顺序是什么1、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
    2021-11-28
    379人看过
  • 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受诉后怎么办
    一、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受诉后怎么办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二)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三)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四)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二、法院如何实行破产程序(1)企业亏损
    2021-11-15
    376人看过
  • 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债权是否可以转让
    一、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债权是否可以转让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二、公司破产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律师制作、盖公司章)1
    2023-04-24
    161人看过
  • 破产程序后进入执行的案件
    一、破产程序后进入执行的案件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24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234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其中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实行的是受理开始主义,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提出破产申请为标志而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为标志。因此,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被执行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在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发出破产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执行机构即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中
    2023-06-06
    198人看过
  • 进入破产程序还需要起诉么
    一、进入破产程序还需要起诉么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如果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企业宣告破产后还能起诉吗可以对破产企业进行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已经审结但未
    2023-06-06
    350人看过
  • 申请进入破产的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申请进入破产的程序(一)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二)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三)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四)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五)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二、企业破产了欠款怎么办第一、公司破产后会有专门的债务处理小组对债务进行梳理如果公司申请破产,那么就会被要求成立专门的债务处理小组来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梳理以及债务的处置工作,公司的破产后债务处置的工作由债务处置小组来完成。进入破产流程的公司,本身就是存在很多的债务问题,需要有专门的人员来对相关的债务以及资产进行梳理,这个债务处置小组由会计师、律师以及相关的人员组成,对于债务处置小组人员的分工是不同的,需要大家共同协作来完成整个债务的梳理。第二、对公司所有资产和债务梳理完成后,开始资产处置及资金回款在完成公司所有资产、债务等问题后,就会开始进入正式的资产处置工作,通过对公司资产的处置,来
    2021-09-05
    144人看过
  • 进入破产程序可以更换法人
    破产终结前不可以变更法人,破产终结以后就可以。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一、公司无力偿还信贷破产清算流程有哪些?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
    2023-06-19
    14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进入破产程序后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14
      企业申请了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就进入了破产程序,债权人无法申请强制执行了,而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 第五条,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
    • 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可否转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0
      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不能再执行其债权。而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同时,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 破产程序多久能进入清算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2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 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破产管理人在各国的称谓不尽相同,英美法一般称之为“破产信托人”,大陆法一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日本法则称之为“破产管财人”。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后,其行为能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其财产及有关经营活动将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可以说,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处于核心地位,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公正、高效地进行,关系到破
    • 破产程序进入重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3
      首先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债务人及债权人并作出公告,之后指定管理人,由破企业将自己的资料转交给管理人,由其管理破产清算期间的所有事物,破企业可以监督管理人,但是不能代替管理人做决定,如果对管理人的做法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具体清算事务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清算完毕后由管理向法院提出终结破产程序,法院在15日内作出裁定,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