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单位资格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7:46:45 249 人看过

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房屋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确认,公建配套菜市场根据各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批准文件进行确认。

一、中小型企业融资轻资产的方式有哪些

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源无非是以下几种:一是自筹,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融资,四是政府扶持资金等。

自筹资金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业主自有资金;风险投资资金;企业经营性融资资金;企业间的信用贷款;中小企业间的互助机构的贷款;以及一些社会性基金的贷款等等。关于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融资特点不同,当然对融资渠道和条件的要求也不同。从融资的角度看,中小企业可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区型等几种类型。各类型的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和要求各不相同。

二、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申请如何进行

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申请应当根据各个地方所发布的具体政策来进行申请,具体点来说的话,无非就是通过相关的公众号或者是网站来提出申请,填写完毕申请书之后再递交给有关部门即可。

举例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解读五

(一)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其中省属企业的经营用房会按免收3个月房租的“顶格”执行。

(二)在疫情期间,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财政按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

(三)针对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三、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在中型和小型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如工业企业,微型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大多是10人以下为微型企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1日 0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贷款相关文章
  • 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
    一、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办理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
    2023-05-11
    342人看过
  • 杭州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投诉方式有哪些
    一、杭州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投诉方式有哪些0571-12345二、杭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权利与义务(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行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三、杭州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相关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
    2023-05-26
    283人看过
  • 跟单员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说明一、本大纲根据《国际商务跟单员岗位资格标准》相关内容编制。二、本大纲为国际商务跟单员岗位资格认证考试依据。三、本大纲知识点按照《国际商务跟单员岗位资格标准》中《国际商务跟单员岗位素质描述方案》的体例编排。四、本大纲“了解”、“掌握”等术语的含义和与考试的对应关系见《国际商务跟单员岗位资格认证考试方法》。五、本大纲同一类知识可被不同的“岗位素质”规定为不同的掌握标准,考试时同一类知识按照本大纲不同的“岗位素质”规定的掌握标准确定考试难度。(3)原料订购跟单的流程了解:本作业环节的工作流程掌握:制作订购单、订单跟踪的方法(4)原料订购跟单的方法策略掌握:催单的方法、规划及作业要点2、生产进度控制的跟单(1)生产进度跟单的要求了解:不能及时交货的原因;按时交货跟单的要点(2)生产进度跟单的流程掌握:下达生产通知单、分析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跟踪生产进度的方法(3)生产进度安排了解:
    2023-06-05
    284人看过
  • 公房承租权变更的资格认定
    根据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4、没有其他住房。问题他和老伴是二婚,于20年前拆迁补偿承租了一套老公房,房屋承租人是老伴,现在老伴过世,老伴的子女赶过来和徐大爷商量变更承租人,把老伴的子女也列为承租人(老徐子女并非徐大爷亲生),徐大爷不肯,老板子女便强行把徐大爷赶出,并更换钥匙。律师释疑:根据《上海市房屋租令条例》和《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的规定:公有居住用房承租户名的变更,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和承租人共同居住满一年,此为先决条件,如果不是共同居住人,那么不能享有承租权;二是在本市具有常住户口,既是共同居住人在本市要常住户口,本市具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应该协商一致,确定房屋承租人,如果不能确定房屋承租人的,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由出租人确定:原承租人的配偶
    2023-04-22
    454人看过
  •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民法典对行政单位的影响民法典在以下方面给行政机关设立了行政法方面的义务。第一,对劳动者及学生的性利益保护义务。这属于国家对劳动者和学生性利益的保护,是国家安全保障义务的的细化体现。第二、对自然人的隐私及个人信息保密义务。自然人隐私及个人信息保密将成为民法典实施后行政机关尤为重要的一项义务。《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三)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在遵循本应用指南、主管部门有关折旧年限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具体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固定资产预计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限;2
    2023-07-21
    235人看过
  • 继承人资格可以通过诉讼确认吗
    继承人资格可以通过诉讼来确认。确认继承人的目的在于取得对遗产的继承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方式进行:1、单独地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对某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2、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在遗产分割诉讼中,法院会首先确定是否享有继承权、哪些人享有继承权,然后才能对遗产进行分割。一、如何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放弃父母遗产继承权的条件:1、放弃继承权属于具有放弃继承权主体资格的特定继承人;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继承人。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余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为有效;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放弃继承权后悔的,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收回放弃继承权的声明,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经分割,遗产是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不允许反悔。二、继子女父母未尽赡养义务是否还有继承权没尽赡养义务的继子女不一定有继承权,只有
    2023-04-04
    437人看过
  • 怎样确认单位走私
    单位走私的认定依据:1、以单位名义实施走私犯罪,即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其他人员决定同意,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法所得,大部分归单位所有;2、单位走私的范围只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设立的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企事业单位;3、不是所有单位都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才能成立。单位走私包括什么单位走私的范围只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设立的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企事业单位。不是所有单位都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才能成立。设立单位走私必须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单位犯罪必须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盗用单位名义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是单位犯罪,而是个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
    2023-07-04
    336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公租房资格准入及经租管理中承担哪些职责?
    用人单位在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准入及经租管理中承担哪些职责答:用人单位在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准入及经租管理中承担以下职责:(1)资格准入环节用人单位首次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时,须填写《杭州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具结书,承诺按照受理公告和住房保障相关法规、规章、政策和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受理、初审、公示和交件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交住保房管部门备案,具结内容主要如下:①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受理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对材料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②申请家庭相关信息应在单位公示栏或明显处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对举报情况应予以核实处理;③申请材料按户整理后,及时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区住建局,配合住保房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④根据选房公告要求,指定专人组织单位职工按时参加选房,确定合租人员名单;⑤会同住保房管部门对承租职工保障资格进行动态管理。(2)经租管理环节①会同经租管理单位做好职工配租入住
    2023-05-10
    318人看过
  • 确认劳务派遣单位资质的方法
    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其他。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资质要求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劳动
    2023-07-05
    253人看过
  •  确认施工人员资格
    该段内容讲述了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其中包括三个方面:无效施工合同、完全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和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以及挂靠施工人等。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实际施工人的认定需要建立在无效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其次,实际施工人是否能够完全履行施工合同义务是认定实际施工人的重要条件;最后,实际施工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以及挂靠施工人等。 施 工 合 同 履 行 能 力根据施工合同履行能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工作范围、施工进度和质量等义务。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以保证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施工单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工作,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前竣工或者
    2023-09-05
    241人看过
  •  怎样确认股东资格?
    股东身份确认有两种方式:一是凭借书面证据材料到工商部门进行自行变更登记,二是通过诉讼来确认股东资格。在确认股东资格时,应遵循形式化证据优先适用、实质性证据例外适用的原则。形式化证据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不包括出资协议书等未经过法定程序公示的证据。当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原则。实质性证据是指投资者通过出资行为而取得的证据,如出资证明、事实出资行为等。股东身份确认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凭借书面证据材料到工商部门进行自行变更登记,二是通过诉讼来确认股东资格。确认股东资格的方法:基本原则:形式化证据优先适用、实质性证据例外适用原则。(一)形式化证据是通过一定的证据外观和载体予以识别的证据,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通过一定程度予以公示的证据:1、形式化证据包括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决议、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2、形式化证据不包括出资协议书、出资证明书、股份转让协议
    2023-10-04
    227人看过
  • 单位债权债务确认书
    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一)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以及各自的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二)双方之间的协商事项,包括借款数量、利息、还款方式、付息方式;(三)双方之间协商的还款日期,以及逾期还款的相关事项;(四)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一般为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五)在最后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写上协议签订时的日期、地址。一、借条到期重新写范本是怎样的借条到期后,债务人不归还债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出具借条,在重新出具借条时注意以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第二、债务产生的原因,时间;第三、写明该借条是后来补充的借条。借条到期续签范本:甲方某某某(身份证号)于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某某某(身份证号)人民币多少元(要写上大写)。原约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前还清,现因某某某原因无法按期还款
    2023-03-14
    171人看过
  •  单位自行承认如何认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犯罪单位自我承认的三项要求:自首、坦白罪责、接受审判和定罪。同时,规定了对于自首的犯罪单位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单位自我承认:首先,犯罪单位必须主动自首;其次,犯罪单位在自首后需要坦白自己的罪责;最后,犯罪单位需依法接受法院的审判和定罪。对于自首的犯罪单位,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单位自首的刑罚可以有哪些?单位自首是指单位犯罪后,单位主动向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自首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优惠。具体而言,单位自首的刑罚可以包括以下几种:1. 罚金:单位犯罪后,单位可以主动认罪悔过,并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于单位犯罪的情节轻微,或者有立功表现、积极赔偿损失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轻对单位的罚金。2. 缓刑:单位犯罪后,如果单位主动采取积极措施,如积极退赃、赔
    2023-08-25
    357人看过
  • 关于原告资格的确认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所有股东理论上都能够成为代表诉讼的原告,但为防止股东滥用诉权,各国立法对原告资格都设定了限制条件。一是持股时间的限制。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当时股份持有规则,即原告股东必须在其起诉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时拥有公司股份(或身份)。大陆法系国家则采用持股期限规则,即原告股东必须在起诉前连续持有公司股份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如德国为3个月以上,日本为6个月,我国台湾地区为1年。我国《公司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持续期间持股规则,时间为6个月。最高院在《公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二是持股数量的限制。大陆法系国家要求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必须持有一定数额的公司股份,如法国规定须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英美法系国家对原告股东须持有多少股份不加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原告股东须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最高院在《公司法》
    2023-04-12
    408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根据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借款人可以依法采取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方式来进行担保。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 更多>

    #担保贷款
    相关咨询
    • 单位不承认技师资格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单位都按照自己的需要用人,不是按照职称用人。他可以聘用也可以不聘用。
    • 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在哪办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在哪办理 广西天等县天宝北路398号财政局三楼房改管理中心 二、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2、在崇左市天等县工作或生活的无房(含已买房但房屋未交付)、无轿车职工,有地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稳定就业满一年以上纸质证明一份。 三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承认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2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是承认的,可以作为求职、加薪、评职称的有效凭证什么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现的是“国家认证”。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突出特点是“国家权威”、“国家承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
    • 如何确认继承合伙人的资格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5
      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 承租方资格认证什么意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4
      一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二是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是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由于没有变更公房租赁登记,其公房承租人身份不明确,容易受到其他当事人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