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措施在民事执行中的适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4:50:24 427 人看过

拘传在我国刑事法律中是指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而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的拘传是人民法院针对必须到庭的被告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即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的一种特殊传讯方法,人民法院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被告人,可以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7条的规定,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

在我国目前的民事执行工作中,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不申报财产、躲、逃,或有财产故意不向执行法院提供,有的甚至抗拒提供。申请人也缺乏对执行机构的有力配合,把一切责任都推给法院。执行环境也不尽人意,部门利益、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干扰十分严重,给执行工作带来困境,有的行政部门领导、法人代表、其他组织负责人拿法律当儿戏,不把生效法律文书当回事,不遵守国家法律的严肃性。许多被执行人钻法律的空子、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现象严重。对于以上现象,法院对其毫无办法。

如果在执行程序中大力适用拘传措施,有利于加大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有利于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履行能力。在日常执行工作中,对于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人员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总是登门拜访。对于表面上无财产可执行的被执行人或单位、组织,执行机构必须有必要找到被执行人到庭说明情况,但有的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常以躲避执行人员作为逃债手段,其他人也借口不了解情况,不配合调查,致使法院无法执行,即使以传票传唤,被执行人对法院的传票也会不予理睬,不足以起到威吓的作用其到庭。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对其适用拘传措施,才能强制其到庭。法庭是专门用来查明案情的场所,有其威严性,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后易于对其产生压力,从而让其如实陈述其财产情况和履行能力、作出履行计划,否则,还可以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在日常执行工作中,如遇到抗拒执行的情况,需将被执行人或妨碍执行人员带离现场时,往往会引起遭受围攻、殴打等抗法事件,或受到不明真相群众围攻的情况,当事人和群众认为执行人员此时缺乏将带人强制带走的法律手续。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只是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而对妨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的相关人员不能适用拘传措施。传票显然在这时没有强制力。

执行人员实际上有时只需要将相关人员带离现场即可解决问题,一旦宣布司法拘留,在后续的工作中反而增加了矛盾,丧失了工作余地。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运用拘传措施不仅是为了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查清其财产状况,进行促使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可成为排除妨碍执行的行为有力措施。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7条明确规定,执行过程中可以适用拘传措施。但为了防止操作的随意性,对拘传的具体执行方式作了限制性规定: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笔者认为,在目前审判资源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两次传票传唤不仅仅浪费了司法资源,亦不利于维护法院的尊严,建议取消传票传唤前置程序。

适用拘传措施,应当由本案合议庭或执行员提出意见。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报经院长批准后,填写拘传票,交由司法警察。诚然,报经院长批准后执行拘传的规定是出于谨慎适用拘传的初衷,但客观上加大了适用拘传的难度,对于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应赋予执行员采取拘传措施的现场决定权。

拘传时,必须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票,强制被传唤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对抗拒拘传的被拘传人,执行拘传的人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方法,包括可以使用戒具,迫使其到案。但讯问结束后,如无需采用其他强制措施,应恢复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

(作者单位: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执行相关文章
  • 民事拘传的法律条款,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
    一、民事拘传的法律条款民事拘传的法律条款:1.《刑诉法》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刑诉法》第119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二、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适用拘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到庭的被告。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被告。因为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直接涉及到权利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并且原、被告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宜用调解方式解决。如被告不到庭,则不利于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调解的进行。即使法院硬性判决,也不利于判决的履行。对于被告
    2022-07-04
    479人看过
  • 逮捕措施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各级检察机关基本上都能准确运用法律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依法打击犯罪,维护了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但检察机关在执行中也存在着许多具体问题,就逮捕措施的适用而言,检察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对证据条件的要求偏高。虽然刑事诉讼法已将逮捕的首要条件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修改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放宽了逮捕措施适用的条件,但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环节,因担心法庭审理中出现证据不足的问题,而在批捕环节就要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主要表现是:一些案件的不批准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是以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为由。由于检察机关在批捕环节中的证据要求偏高,导致一些应予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未被逮捕,造成案件的降格处理或流失。二、对法律规定的内涵把握得不够准确。国家赔偿法关于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做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立法目
    2023-06-11
    255人看过
  • 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针对被执行人的措施
    一、较为便捷的财产查控措施法院可以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各地的银行存款、车辆信息。可查询房产、土地、股权等财产信息。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1、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同时法院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2、在各征信系统中予以记录;3、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4、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三、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
    2023-06-02
    384人看过
  • 民事执行措施与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
    民事执行措施与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二者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性质不同。民事执行措施是执行机关在执行程序中采取的主要针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处分手段,具有法定性、程序性和强制性,但它并不具有对被执行人的人身进行惩罚的属性。而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对故意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的人身自由或财产所采取的一种处罚和制裁手段,具有排除性和惩罚性。其二,适用目的不一。民事执行措施适用的目的在于强制债务人实现债权人的债权,着眼的是民事实体权利;而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的目的在于及时排除程序中的障碍,保障民事程序的顺利推进。其三,适用的条件不同。民事执行程序是以债权人提出执行申请为前提(个别案件也可由法院主动发动),符合执行条件者法院才会发动执行程序。而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适用则是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妨碍民事诉讼的要件,它无须任何人申请,法院会主动地视其情节采取措施予以排除或处罚。第四,
    2023-03-05
    235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中是否包括拘传
    拘传不是强制措施。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迫其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拘留犯罪嫌疑人。由于拘留对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性相对较弱,但可以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因此,对于不适合逮捕、强制措施、拒不上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留,使其在案件中接受讯问。拘传后刑事拘留多久拘传后可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一般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确定。法律规定,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式。公安机关在拘传犯罪嫌疑人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决定,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
    2023-07-06
    434人看过
  • 执行程序中执行措施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事执行措施概念民事执行措施,亦即民事强制执行措施,指执行机关采取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之手段与方法。于民事执行程序中,其地位颇为重要。执行措施分类标准莫衷一是,以债权请求权内容为准,可分为对金钱债权执行措施、对物之交付请求权执行措施与对行为请求权执行措施;以执行标的性质为准,可分为对动产执行措施、对不动产执行措施与对其他财产权执行措施;依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作用于执行标的为准,可分为直接执行措施和间接执行措施;以执行措施功能与目的为准,可以分为控制性执行措施、处分性执行措施或其他执行措施。二、民事执行措施性质执行措施具法定性:执行措施之适用为对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之落实与调整,影响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切身利益,故执行机关实施民事执行行为时,仅能据法律文书确定之内容从法律规定执行措施中恰当选择,法律未加规定或认可之手段与方法即便对现实有用亦不得适用,否则便构成违法执行。执行措施具强制性:执行
    2022-04-17
    2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性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1)扣留车辆;(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拖移机动车;(4)收缴非法装置;(5)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2021-12-03
    303人看过
  • 民事执行中可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民事执行的强制措施有:1、拘传;2、训诫;3、拘留;4、罚款等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民事执行拍卖的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
    2023-07-14
    262人看过
  • 民事强制措施由谁执行
    法院执行。民事强制措施指的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的强制手段。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2-18
    2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拘传适用情形
    一、民事诉讼拘传适用情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一十六条强制措施程序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二、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在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措施需具备以下条件: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从执行实践来看,下列几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1)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证又没有说明理由,而执行法院查明其真实情况的;(2)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无确切证据,被执
    2023-06-02
    489人看过
  • 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还是民事强制措施
    传唤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形式或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但不包括传唤:(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产;(三)扣押财产;(四)冻结存款和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有传唤吗行政强制措施没有传唤,传唤违法人员是为了案件调查的需要而实施的,所以传唤是属于调查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
    2023-08-18
    199人看过
  • 揭开公司面纱规则在民事执行中的适用
    如果拘泥于公司法人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必然会损害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本身也是对公司制度的破坏,更易造成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在民事案件的执行中,如果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其股东或者其他投资主体在设立公司时有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等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之行为而导致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人民法院可裁定变更或者追加公司股东或其他投资主体为被执行人。法人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制度的两大基石,两者的结合在鼓励股东追逐利润的同时,也减小了股东所面对的市场风险,这极大地促进了公司制度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但这也是一把双刃剑,其在促进生产发展的同时,也易被机巧奸诈者滥用,进而损害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民事执行程序中,以公司法人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为由逃避执行、荒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主要表现为: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股东人格与公司人格
    2023-06-13
    397人看过
  • 现行法律中关于适用司法拘留措施相关规定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规定过于笼统,容易造成司法权的滥用。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相较于可具体认定为妨害执行行为的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四个字的规定过于宽泛,究竟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被执行人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文书履行相应义务,是否就可以认定为拒不履行?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从而给法官留下了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容易导致司法权的滥用和被执行人人身权益的被侵害。(二)法院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被执行人缺乏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一、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主要适用于以下四种
    2023-06-23
    45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保全措施的适用
    但是在审判实践中常常遇到是以下几类情况:一是被告人持“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抵触情绪。二是被告人或者家属转移、隐藏、变卖、挥霍可供执行人财产。三是被告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投监改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从而使民事赔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因此,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利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关民事赔偿部分判决的顺利执行,从而有效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采取诉讼保全的条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从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分析,常见大致有二种类型。一种类型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第二种类型是侵犯公私财产罪。这两种类型的即给付财物、履行某种行为的内容。2、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适用诉讼保全应注意的问题必须对提出诉讼保全的当事人进行认真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原告方(包括被害人或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
    2023-04-21
    21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民事执行
    相关咨询
    • 拘传适用什么强制措施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
      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拘传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 二、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拘传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和拘传时间一般是多久! 在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措施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从执行实践来看,下列几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 (1)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
    • 拘传措施可以适用于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9
      第一,必须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被告。因为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直接涉及到权利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并且原、被告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宜用调解方式解决。如被告不到庭,则不利于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调解的进行。即使法院硬性判决,也不利于判决的履行。对于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也必须要求其到庭。如给国家、集体或他人
    •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拘传拘传, 管辖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 1、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依法强制有关诉讼参加人到庭诉讼的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根据审判实践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
    • 执行传唤、拘传强制措施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8
      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
    • 执行中适用拘留和拘传适用效果比较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4
      1、如果仅仅从强制措施的强制程度上看,拘留要严厉得多,其威慑力也大得多。但是作为强制执行的一种手段,从适用效果上看,拘传有更多优势。由于拘留的严厉性,对被执行人来讲,一旦采取拘留,除非符合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要件,就不能再进一步采取其他措施,可以说是穷尽了最后的手段,作为执行威慑力的作用荡然无存。很多被执行人在被拘留后,如果没有在被拘留期间履行债务,就不再畏惧强制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力就无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