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怎么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6:45:19 427 人看过

上下班途中,人多车多,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当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车祸导致受伤是否算工伤呢?交通事故发生时又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属于非本人责任,就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的有以下条件:

1、上下班途中,在正常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包括加班的上下班途中或单位同意请假提早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2、在交通事故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材料中责任划分职工属于无责任或次要责任方。

3、交通事故伤害,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如果上下班发生单车事故,也应该认定为交通事故。

如果职工在交通事故中符合上述条件,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30天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或其直系家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文本的复印件。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提供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3、受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首诊病例及有关检验报告的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果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

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存在工伤的情况,劳动者既可以选择交通事故索赔,也可以选择工伤事故索赔。上述赔偿有些是可以兼得的,但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实际损失只能主张一次。

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不属于工伤吗?

上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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