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是行政强制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15:35:09 480 人看过

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当中有规定,城建部门对于违章建筑有强制拆除的权利,但是拆除违章建筑之前必须要进行公告,一般是先责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自己先拆除的。

自己无法拆除的,行政机关可强制拆除。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0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强制拆迁行政诉讼案
    法律综合知识
    房地产(建筑)专业委员会专职律师刘某【简历】刘某,男,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专业,中共党员,曾长期在大型国企从事法律事务和管理工作,期间参与办理过多类案件,积累了一定的诉讼与非诉讼事务的经验,并被评为99年度西北铁合金厂十佳青年。现为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兰州市城市发展某资有限公司、兰州安泰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海天建设集团兰州分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施工企业内部合同风险防范、企业劳动用工法律事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在执业过程中积极发挥律师工作的社会职能,为甘肃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担任免费常年法律顾问,免费提供咨询和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从业以来,恪守职业道德,讲求诚实信用,以扎实的法学功底,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客户的信赖。案情背景兰州市城市发展某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某公司)依据兰拆许字(2006)第016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对公交枢纽站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
    2022-04-19
    316人看过
  • 行政拆除违建是属于强制执行吗?
    一、行政拆除违建是属于强制执行吗?行政拆除违建是属于强制执行,拆除违法建筑如果是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的,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进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房屋强拆的程序是什么?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
    2023-06-16
    28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VS司法强制拆迁:哪种更有效?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是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拆迁房屋的法律行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作出具有实体内容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其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局等部门强制执行的,系行政强制拆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法院审查之后强制执行的,系司法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的共同之处在于:强迁的启动时间是相同的,均在区、县房地局作出拆迁补偿的安置裁决之后;强迁的申请人是相同的,提出申请的人均系区、县房地局;强迁的对象是相同的,均是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予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等。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
    2023-07-05
    68人看过
  • 政府对拆迁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权
    政府对没有权,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拆迁房屋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房屋拆迁满足条件,则可以强制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拆迁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拆迁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
    2023-02-27
    35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有哪些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2、效率不同。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提起诉讼是否已经结束,是否能够胜诉,均不停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拆迁具有系政府内部直接审批执行、不受诉讼的约束等效率较高的特点。而房地局申请司法强制拆迁是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起诉讼,诉讼是否终结,以及房地局是否胜诉为前提的。3、社会公信度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由作出裁决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请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督。被执行人若认为裁决或者执行裁决的强迁不当,因无阻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救济渠道,以致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政府的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行政裁决进入申请
    2023-04-10
    30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执行吗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强制执行。一)直接强制执行的方式:(1)对人身的管束,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2)对财物的扣留或限制其使用。如扣押财产、冻结存款等。(3)对住宅或处所的侵入等。直接强制直接对公民的权益产生影响,易助长行政机关的专横,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严格依法办事,一般首先应当采用间接强制,只有在间接强制不能达到履行义务的目的和特殊情况时,才能采用直接强制。二)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1、代执行。2、执行罚。一、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是:(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3)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
    2023-04-06
    141人看过
  • 行政机关强制拆迁违法吗?
    一、行政机关强制拆迁违法吗?对于政府强制拆迁行为,如果是政府批准的那就是合法的。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3、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政府是有资格进行强制拆迁的,但必须要符合相关条件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政府单方面贸然进行强制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二、强制拆迁的条件是什么?适用行政强制程序进行城市房屋拆迁之前应具备以下条件: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
    2023-06-15
    198人看过
  • 行政执行包含行政强制吗
    包括。《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判决执行与行政执行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比较在我国,对行政执行原理的阐述与制度的构建都存在相当的分歧,很多问题亟待澄清和解决。实践中凸显的种种难题在于理论上的混乱和模糊。要甄别有关行政执行的相关概念,首先要阐清执行的性质,并以此进一步研究各种执行权的性质与范围。我们所讨论的执行是指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实施。所谓执行,即强制执行,与履行相对应。履行指当事人自动完成法律义务,是主动行为;执行则指在当事人不主
    2023-08-02
    29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法》对于强制执行的规定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
    2023-08-10
    431人看过
  • 政府可以强制进行拆迁吗
    政府可以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政策不违法,但需要许可。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房屋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当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是合法的。乡政府自行强制拆迁属越权根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具有对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建设进行管理工作的法定职权。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向当事人下发拆迁通知或决定,拆迁通知或决定送达后,如果当事人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主动拆迁,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乡、镇人民政府作出拆迁通知后,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本身是不具有强制执行该行为的法定职权。综上,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
    2023-08-08
    44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执行应遵守法定程序
    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赋予了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拆迁的权力,但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没有作出规定,2003年12月30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裁决工作规程》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作了一些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中仍存在滥、乱和不遵守程序规定的现象。我院近年来受理的几起要求确认行政强制拆迁违法及行政赔偿的案件中,其实体上均没有发现什么大的问题,主要是强制拆迁执行时的程序上存在问题。由于房屋已经被拆了,从程序上来说行政强制拆迁执行行为确也违法,而按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赔偿数额很难达到当事人的要求,致使当事人因赔偿之事无理缠诉和上访。为此,笔者认为在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规定进行,既要重视行政裁决作出时的程序规定,更要注重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的程序规定。以确保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符合法定程序。笔者认为,根据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
    2023-04-22
    400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行政强制拆迁
    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日)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执行,或者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拆迁的行为。强制拆迁的途径有两种:其一,市、县人民政府决定并责令有关部门(不包括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通俗成为行政强拆;其二,法院决定并组织实施的强制拆迁,在性质上为非诉强制执行,在学理上称为司法强拆。二者申请人一般为作出房屋拆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机关,被申请人为尚未履行裁决内容的拆迁当事人。一、农村老房子被强拆怎么处理农村老房子被强拆应实行以下行动: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2023-06-29
    4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抵制房屋强制拆迁
    拆迁案件中涉及到国家赔偿时,程序如何提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而且,此请求实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
    2023-07-05
    23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与强制执行的现状分析
    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另外二者前提不同、动因不同、实施主体不同、结果不同。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吗?1、可以,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3、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
    2023-07-11
    1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法是否含强制拆迁,强制拆迁违法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5
      哪些情形不得施行强迁?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
    • 拆迁是行政强制还是法律强制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9
      强制拆除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城建部门有权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但必须在拆除违章建筑前公告,一般责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不能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法有没有强制拆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3
      哪些情形不得施行强迁?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
    • 强制执行,行政可以执行强制行为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9
      申请强制执行: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在申请前,应当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当地有管辖权法院、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执行;3、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4、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5、法院
    • 强拆要几年才能行政强制法院强制执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如果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