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定哪些条件适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00:10:20 280 人看过

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是: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可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全责方可提起民事诉讼,满足以下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履行赔偿协议可以起诉吗

不履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可以起诉,起诉的法定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诉讼房屋权属不明可以胜诉吗

房屋权属不明能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二)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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