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赔偿权利人是否有顺序
有的。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
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二、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n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民法典中监护人有顺序吗
477人看过
-
监护人是否有权利顺序
250人看过
-
民法典中继承顺序的规定是否适用于所有人?
56人看过
-
民法典受害人的亲属是否有权利要求赔偿
351人看过
-
民法典中第二顺序可否转继承
117人看过
-
民法典中代位继承是否适用第二顺序
482人看过
-
监护人是否有权利顺序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5监护人是有权利顺序的。根据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
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是否有顺序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1有。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
民法典不当得利债权转让顺序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5不当得利债权能否转让,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不当得利之债的转让。不当得利之债并非基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而产生,虽不属合同之债,但亦属债的范畴,不当得利之债不属不可转让之债的范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
-
民法典受害人的亲属是否有权利要求赔偿?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3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被侵权人死亡,其近亲属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要求赔偿。
-
民法典中的法人是否有人格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71、法人有人格权。 2、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