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淘汰假律师这样的工作完全应该交给市场。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在规范的法律服务市场里,一个职业公民代理如果想长期生存下去,势必会对委托人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取更佳的声誉,吸引更多的委托人。反之,则自然会被这个市场所唾弃。
尽莞谈(角度影响深度)
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淘汰假律师这样的工作完全应该交给市场。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在规范的法律服务市场里,一个职业公民代理如果想长期生存下去,势必会对委托人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取更佳的声誉,吸引更多的委托人。反之,则自然会被这个市场所唾弃。
目前,东莞活跃着为数不少的假律师(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的公民代理),现在,他们面临着即将被淘汰的前景。《南方都市报》报道,东莞两级法院对公民代理作出规定,要求普通公民代理案件必须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与委托人签订无偿代理协议,若与委托人非亲属关系,两年内代理案件不能超过三宗。
我们知道,普通民众进行民事诉讼,常常在高额的律师费面前望而却步。要申请法律援助,也要面对苛刻的资格审查。假律师这种职业应运而生。因此,可以说假律师是法律服务市场不规范、司法救济不充分的产物。
不可否认,这个群体良莠不齐,有些人确实是方便了普通民众打官司,但也存在一部分坑蒙拐骗的假律师(此处不需加引号)。而东莞法院出台此项规定的初衷,也是为了打击那种哄骗当事人钱财的假律师,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但实事求是地说,如果真要把这项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下来,不加引号的假律师固然被淘汰了,那些执业规范、便民利民的职业公民代理恐怕也要成为牺牲品。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就非常遗憾了。
正如北大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所言,民诉法里面从没有提到公民代理人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对于数量上没有限制,在收费问题上,法律也没有规定公民代理必须无偿。东莞两级法院对公民代理作出的规定,于法无据,难免落人口实。退一步来说,就算找到了法理支持,禁止某些群体进行公民代理,这是一项行政命令,应该由行政机关(政府)来公布实施,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出台这样的规定,有越权之嫌。
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淘汰假律师这样的工作完全应该交给市场。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在规范的法律服务市场里,一个职业公民代理如果想长期生存下去,势必会对委托人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取更佳的声誉,吸引更多的委托人。反之,他如果采取坑蒙拐骗的做法,则自然会被这个市场唾弃。
这里可以举正反两个例子。东莞假律师谭英万因为打官司胜诉率高、收取费用少、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慢慢名声鹊起,成为东莞职业公民代理人中一个标志性人物,客源不断。而另一个假律师李晓梅则因为对委托人存在欺诈行为,导致门庭冷落车马稀,我相信,就算没有东莞法院的规定,她也难以在法律服务市场继续生存下去。
-
末位淘汰的法律透视
258人看过
-
末尾淘汰制的法律风险
154人看过
-
如何识别假律师和真律师的“假话”
193人看过
-
什么是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制合法吗
194人看过
-
末位淘汰制在什么场合下使用?
245人看过
-
最后的淘汰制度是什么?最后淘汰制合法吗
320人看过
律师执业资格是指从事律师业务者必须具备的形式条件,即持有律师资格证书。取得证书视为获得律师资格或律师职业资格、律师从业资格。 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 更多>
-
淘汰被淘汰到底能不能解雇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61、末位淘汰,是不可以直接解雇的。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雇员工。但是“末位淘汰”一般并不能充分地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某一岗位,所以不可以直接解雇。
-
黄标车淘汰是如何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0一是重点补助公路客运、旅游客运黄标车,不含公交车。在原政府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100%进行补助,即将原补贴标准由1500-10000元/车最高提高到20000元/车。此两类车主须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道路运输证》发证机关开具的《道路运输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补贴窗口。二是除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外的其他黄标车,在原政府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50%补助。将原补贴标准由1500-10000元
-
公司实施末尾淘汰淘汰解雇员工合法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0公司在最后淘汰和解雇员工是非法的。劳动者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
企业实施淘汰制或部门集中淘汰制违法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30企业实施末位淘汰制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
-
用人单位采取末位淘汰制,就能淘汰员工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用人单位采取“末位淘汰制”淘汰员工的做法,本质上是企业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不过是以合理的制度安排为理由而已,该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采取“末位淘汰制”,意味着无论怎么排,肯定有排在最末位的,但排在最末位并不代表该员工不符合录用的条件。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后,双方便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合同期满前,任何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有法定或约定的理由,并且应当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使双方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