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之间如何发生变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9:53:05 359 人看过

一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一、取保候审由谁去申请

取保候审最好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去申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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