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收购是先给钱再收回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5 09:30:05 225 人看过

债权收购并不是先给钱再收回。‌
债权收购通常指的是金融机构通过收购客户的债权,‌以达到退还客户存款、‌保证金等的目的。‌这一过程并非简单地先给钱再收回,‌而是涉及到一个客户在面临破产或被清算的金融机构中,‌通过直接或间接地收购客户的债权,‌来达到退还客户存款、‌保证金等的目的。‌例如,‌如果一个客户在某证券公司存入了5万元保证金,‌但该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面临破产、‌倒闭等情况,‌无法支付客户5万元保证金,‌这时客户就拥有对该证券公司5万元的债权。‌金融机构网点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处理。‌
债权债务收购的处理方式:
1、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 ,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2、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为了维护收购公司最大的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这个是可以约定处理的。如果真的发生了对外债务,是需要公司承担责任,然后公司根据协议向以前的股东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1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债务收购相关文章
  • 投资人要先收回成本再分红可以吗
    合伙投资分红的依据是合作协议,应严格按照协议进行分红。合伙分红首先尊重合伙人意思自治,因为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红尊重合伙人意思自治不会影响他人合法权益。若合伙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按照合伙人之间协议处理协议未对利润分配进行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无法查明实际出资比例的,一般会导致平均分配。一、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
    2023-03-25
    116人看过
  • 工程验收先收钱还是先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工程完成,交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根据原施工图预算,加上补充修正预算向施工单位处理竣工工程款结算的文件。它是调整工程规划、确定和统计工程进度、评估基本建设投资效果、分析工程造价的依据。工程结算是建设部门在所有工程或某期工程完成后编制的,是反映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文件。是竣工工程交付使用检查的依据,是交付检查文件的构成部分。工程结算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结算工程费用的依据。一般来说,首先进行竣工检查,检查合格后,完成竣工申请后进行竣工结算,最后进行结算。竣工检查是施工阶段的后期,检查合格后可以交货。但是,工程结算有另一个进度结算,这个进度结算不是检查后的结算。先验收还是先结算工程验收工程先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
    2023-08-07
    373人看过
  • 退款时是不是要先收回收据
    不是必须的,但是需要对方开具收据。收据,一般实际收到款项时填制使用,收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属于合法凭证。一般来说,收据是由三部分组成:标题,正文,落款。每部分都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1.标题:如果是买的专用收据,则不需要填写标题。但是如果是临时的手写收据,需要在中间用大字写上“收据”字样。2.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写清摘要,并标明钱物数量数目等情况。但是不要出现歧义。3.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款企业或个人的名称,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要加盖财务章。购买的专用收据,则有专门的填写位置。一、欠条一般哪三部分组成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名组成,即欠条在正文上方中间用较大的字体写。有的在这个位置写暂欠或今欠的字作为标题,但这个标题的正文写在下一行的顶格。欠条的正文应当写明欠款人、单位、数量,并注明还款日期。签署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
    2023-06-27
    139人看过
  • 债权车法院有权收回吗
    没有权利收回,对方是属于正常程序使用,只是没有过户而已,自己拥有优先权以及是属于债权人。债权车统称抵押车,因为都是不能过户的,但是能正常年审,保险可购买自己为受益人,能合法上路行驶,只是不能过户以外,其他都是正常的,所以价格就会比二手车便宜很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2023-06-14
    215人看过
  • 土地不给确权会收回吗
    征地补偿安置
    有个朋有问关于土地不给确权会收回吗?那么我们要先了解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一、土地确权到底确什么?怎么去理解?具体是怎样一个过程?答: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将理清国家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财产权利界限,构建起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二、土地确权的同时遇到了有一部分没有分出去的土地,这些地如何处理?答:这部分地属于未承包出去的土地,未承包出去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三、如果集体所有的土地确权后被国家征用,那么补
    2023-05-03
    452人看过
  • 先征收再补偿违法吗
    行政强制措施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先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然后再对房屋进行拆迁,所以先拆迁再补偿是违法的。一、国家征收农民田地补偿标准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二、征收补偿能复议吗征地补偿方案可以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
    2023-02-28
    237人看过
  • 债权债务收购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收购
    一、债权债务收购后怎么处理1、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为了维护收购公司最大的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这个是可以约定处理的。如果真的发生了对外债务,是需要公司承担责任,然后公司根据协议向以前的股东追偿。二、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要写哪些要将转让债权债务的主体(转让方、受让方、债权人)、转让标的(
    2023-06-26
    245人看过
  • 土地流转后不给钱农民有权收回吗
    农民土地流转后可以收回。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利益、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约定的终止条件已成熟的,闲置荒芜承包土地2年以上的,全部家庭成员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全部承包土地全部严重破坏合同全部无法履行,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合法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依法收回流转的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024-05-09
    449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拆迁是先给钱还是先拆房
    一、征收国有土地拆迁是先给钱还是先拆房?房屋拆迁必须先给钱后拆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二、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有哪些?(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2023-06-15
    56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能收回债权吗
    一、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能收回债权吗在债权转让交易完成之后,一般的情况下是不能够再行撤回的,除非在取得受让方同意的前提之下。若是债权人将其所拥有的债权部分或全部转移至第三方手中时,必须要尽速地通知到债务人,否则这样的转让行为将会对债务人产生无效的法律效应。同时,一旦债权发生了转让,那么从权利通常也会随之实现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二、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对原债务人,能进行撤销权和代位权诉讼吗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对原债务人,
    2024-03-16
    481人看过
  • 负债收购收购人只承认收购公司吗
    对于负债收购公司必须接受。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此,对于合并公司的负债,收购公司应当接受。一、分公司合并怎么办?分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通知债权人,并于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二、两个有往来的公司合并要怎么处理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2023-06-22
    158人看过
  • 房屋征收应先建好回迁房再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一直都是关乎百姓实际利益,尤其就昆明来说,2008年启动的大规模城中村改造后,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问题也就更加凸显。因此,针对《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昆明理工大学土木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房地产产业链研究所所长邓晓盈认为,该政策可谓是及时雨。她认为,我省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近几年的运作积累了很多经验,但也有很多问题值得反思。征收、补偿是《草案》的关键所在,也是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不论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补偿标准都是非常核心的问题。昆明从2008年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后,有的项目顺利推进,可有的项目却因为拆迁补偿等问题无法进行,过去,昆明的城中村改造采取的是一村一政策的补偿办法,但这也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她提出,《草案》中明确对补偿的严谨要求,是以市场为准,同区域、同地段、同时段、同产品的标准,补偿相对来说是合理
    2023-06-08
    378人看过
  • 资产收购包含债权债务吗?
    1、资产收购是否包含债权债务要区别来看。资产收购是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对于全部收购包括债权债务,而对于部分收购不包括。2、为了维护收购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约定在资产转让之前的债务不由收购方承担。《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024-05-09
    454人看过
  • 物业先收钱再验房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面对"一房二卖"行为对购房者造成的损害,根据具体情况,购房者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或者申请仲裁机构介入进行公正裁决,甚至依法提起诉讼程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种特殊情况下,购房者不仅享有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契约的权利,还能向卖方追索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匹配的利息收益。此外,他们还有权提出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这其中涉及到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中介费、评估费用等增加的成本负担。然而,我们必须牢记的是,如果卖方并非房地产开发商的普通法人,那么购房者在诉讼过程中就无法请求获得惩罚性的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要求卖方回购其付款的房款以及相关的利息收入。并且,购房者还有权主张赔偿他们因此次交易而承受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8-17
    9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被收购后的债权债务应该由新公司继承,原来的债权人及债务人不变。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兼并重组的情况很普遍,大型公司通过收购,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地位,整合资源。目标公司在经营中会有资产和负债,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有利于收购的顺利进行。债权人对... 更多>

    #债权债务收购
    相关咨询
    • 收到货单后收回还有权利再收回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当时是有买卖合同吗?有的话就算收回去你也是没有权利的。
    • 先验收,再结算,还是先验收,再结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4
      先验收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验收文件或许可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如何优先收购股东对外债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2
      股权转让时应当披露公司对外债务,新股东可以要求原股东承担债务责任。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在公司股权转让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某些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一个没有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给让给新股东。
    • 收购是直接给股东钱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5
      款项是直接支付给股东个人的,因为你买的是股东所拥有的股权。但是在支付款项是应当了解情况,股东出卖股权是否经过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等,否则支付款项后可能被认定为转让无效。
    • 呼和浩特债权收购律师要给多少钱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22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