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需要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10:18:24 391 人看过

1、征用土地需要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林地的,应当先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公告征用土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不管是在安徽地区,还是在其他的地区,政府若是实施征地行为,需要向被征收方支付不茶行金,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规定确定。在安徽地区,征用的如果是果园、茶园、桑园等,需要支付的补偿金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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