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是:已过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一、刑事自诉的举证责任
刑事自诉的举证责任就是公诉方和辩护方在审判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责任。在自诉刑事案件当中,原告人即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不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也是司法活动中谁主张谁举证基本原则的体现。若是自诉人不能用充分证据证明其指控的犯罪事实,在开庭审判之前,法官应该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是用裁定驳回其起诉;经开庭审理之后,法官则应当判决被告人无罪。总之,自诉人举证不能或者不充分,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二、刑事自诉上诉状上诉状的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上诉状需要提交正本一份;副本:按被告人数每人一份+法院一份+检察院一份。
刑事上诉状的需写明:
(1)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2)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
(3)上诉人因X案,不服X民法院X年X月X日字第X号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4)具体的上诉请求;
(5)上诉理由(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三、申请自诉提起的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提起自诉的条件包括:(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即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有充足的证据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则法院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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