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31 01:39:20 276 人看过

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家庭内部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土地经营权在这个家庭内部如何分配,村集体不会加以干涉。这个家的家长有权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分配和继承。

在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会遵照家长的意愿更换土地承包权。当然如果承包人无子女,他是不能够把土地让其他人继承的,集体也不会对其确权登记。这几年国家的土地确权工作严格遵循了这项法规。

但是,由于我国的农村土地绝大部分已经分给了农民,新增加的人口已经无地可分。因此,农村土地经营权除了“死不必退”之外,也执行“生不会补”的规定。

土地确权工作即将结束,国家也会陆续给农户颁发确权证书。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将会得到有效保证土地权属更加清晰必然会推动土地流转市场的繁荣和有序,我国农业也会继续朝着商品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继续发展。

让土地被重视起来

大家是不是有一个这样的心理,不是自己的东西,干嘛要用心维护呢,租来的房子谁都不想自己花钱投入。

土地也一样,如果不让农民觉得是自己的土地,我干嘛要考虑土地环境是不是恶化了呢?我管他喷施的农药有没有残留,反正下一年就换地方了!我也不搞什么水利等设施,土地也不是我的,岂不是白投入了?

一旦确权之后,这就是你的土地了,你不伺候好了就不多打粮食,你让土壤恶化以后就没法种粮食,所以可以让农民更加爱护自己的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1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养子是否有继承权问题
    养子不赡养养父母是有继承权的,只有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会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有继承权吗没有。关于养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问题,我国法律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1、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行为使得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转移,养子女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与生父母间解除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除非解除收养关系,恢复与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3、需要指出的是,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民
    2023-07-18
    140人看过
  • 遗产继承问题:妻子能否继承丈夫的遗产?
    丈夫的遗产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丈夫死后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丈夫死后欠债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一般因情况而定:1、丈夫去世后,对于留下的债务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妻子是要还的;2、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如下:1、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
    2023-07-08
    109人看过
  • 房产继承问题:继母能否接棒?
    后妈是否能继承父亲遗产,取决于继承遗产的形式:1、父亲是否存在遗嘱、遗赠或遗赠抚养协议,若父亲在遗嘱、遗赠或遗赠抚养协议中指定了继承人的,则后妈应当按照遗嘱、遗赠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进行继承;2、如果不存在这些继承形式的,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而后妈作为父亲的配偶,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此时,后妈可以依法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父亲的遗产。继母算不算监护人继母是合法的监护人,如果双方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继母可以成为监护人,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且父亲与继母一起在抚养你的话,继母可以成为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根据我国民法,若孩子跟父亲一起生活,跟继母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这样继母享有的不是监护权,而是监护义务。义务是必须履行的。这样的监护义务是无法放弃的。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
    2023-07-11
    377人看过
  • 承包地继承问题如何处理
    一、承包地继承问题如何处理承包地继承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处理:1.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2.如果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暂时没有取得承包地,可以考虑由其继承承包,但需要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同时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3.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二、承包农村土地最长期限承包农村土地最长期限要看土地的性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由哪个部门管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应找哪个部门处理应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各地管辖处理的部门或机构并不一定相
    2023-06-05
    208人看过
  • 任意撤销权能继承吗,继承人撤销权问题
    一、任意撤销权能继承吗,继承人撤销权问题任意撤销权是赠与人的法定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意撤销权赠与人本人自己有权利对其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出现事故,没有能力行为权利,那么他的法定继承人如果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话,可以代为行使。关联法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撤销权人撤销
    2023-06-14
    405人看过
  • 父母财产继承问题:子女能否继承全部?
    独生子女可能无法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有遗嘱的,遗产按遗嘱分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一个或者多个法定继承人继承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捐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父母有权不让子女继承财产吗父母有行为能力的,可以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转让给他人继承或者赠与。只要表达了真实意图,孩子们就无权干涉。如果父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其死亡后的遗产将进入合法继承程序,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和有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成为合法的一级继承人。只要涉及问题的父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真实意思表示,就不得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继承。父母不立遗嘱指定子女继承遗产的,子女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
    2023-07-02
    84人看过
  • 继承中的代位继承问题
    发生转继承后,不存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现在已经发生转继承了,证明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无法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继承及转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是怎么规定的转位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2、继承的内容不同。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01
    260人看过
  • 继承人对承担债权时的问题
    继承人承担债权应当是以继承遗产的方式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债务,则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不需要偿还。一、父母欠款需要儿子还吗不需要儿子还,应由母亲来偿还,在法律上,儿女没有替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父母与子女是分别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母亲的债务是母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如果母亲去世,儿子已经继承了其遗产的,应该偿还其生前的债务,但也仅以所继承的遗产为限,超出部分可不偿还。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么父债子还不合法。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对于超过遗
    2023-06-29
    363人看过
  • 继承权问题:老人的财产由谁继承
    老人可以根据在生前立遗嘱的方式决定的自己的财产归谁,所以老人是可以决定将自身的财产分割给任何一个人的,但是这个必须是生前立遗嘱才有用。要是老人在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的,这个财产的分割就不能按照老人的意愿来分割了。老人生前没有立遗嘱的,财产的分割只能是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割,是有顺序性的。遗赠扶养协议能把财产给谁?遗赠扶养协议所协商的的遗产是必须要给法定继承以外的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是专门针对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之间的协议,协议约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
    2023-07-04
    464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能够继承承包的山林的使用权
    一、继承人是否能够继承承包的山林的使用权继承人能够继承承包的山林的使用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方式;5.流转土地的用途;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9.违约责任。农村土
    2023-12-02
    209人看过
  • 遗产继承问题:出嫁女儿的继承权
    出嫁的女儿也是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出嫁并不会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出嫁女儿是可以继承遗产的,还应跟其他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样。出嫁女儿父母死了继承应该多少比例女儿去世父母继承比例应当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2023-07-08
    395人看过
  • 继承权问题:继子的权利如何?
    继子没有继承权的情形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情节严重的;6、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养育关系的。婚后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婚后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处理:1、继父或者继母对继子女有教育抚养义务的,双方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从而继子女对继父或者继母有继承权;2、继子女不是受继父或者继母抚养长大的,双方就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符合这种情况的,继子女对继父或者继母就没有继承权。因此婚后继子女对继父或者继母是否有继承权,要看继子女是否受到继父或者继母的教育抚养,有受到教育抚养的,才会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023-07-07
    196人看过
  • 继承权继承问题主张财产继承有效吗
    声明财产继承有效;如果是声明放弃财产继承的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一、民法继承有哪些要注意1、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无保留要求的。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有权,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如以放弃继承权,不支付赡养费的,因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约定免除,即便放弃继承权,仍然要履行赡养义务。2、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期待利益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也是有效的。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期待利益的,不产生代位继承。举例来说,几个子女在老
    2023-06-20
    157人看过
  •  遗产继承问题: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应如何继承?
    继承人想要继续承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继承人继承的承包期限没有超过原承包人的承包期限;原承包人必须是个人承包;承包的项目必须是法律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的。如果继承人继承的是自然人遗产,那么这些遗产将属于继承人。在承包人过世后,如果继承人想要继续承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继承人继承的承包期限没有超过原承包人的承包期限;原承包人必须是个人承包;承包的项目必须是法律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此外,如果继承人继承的是自然人遗产,那么这些遗产将属于继承人。 继 承 人 需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才 能 继 承 承 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承包人可以书面或口头通知挂靠人,要求挂靠人与发包人终止承包关系。同时,发包人也可以书面或口头通知挂靠人,要求挂靠人与承包人终止承包关系。如果发包人要求挂靠人与承包人终止承包关系,挂靠人应当立即停止承包工程作业,妥善处理承包工程,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9-08
    1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私生子的继承权及是否能继承财产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07
      私生子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私生子也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财产。
    • 继承家庭承包经营权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0
      家庭承包经营权一般来说是不能继承的。继承的一般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里的合法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集体组织的收益,并不具有可以继承的属性,但是承包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的研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3
      案例简介: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时,由于A的户口还在甲集体经济组织中,所以按相关法律及政策的规定依法享有一份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当时A丈夫已经去世,她唯一的女儿已经出嫁、户口已迁出且为农转非。也就是说当时A户人家仅有A一人。但是不久后A便搬去与女儿住但是A户口却任然保留在甲集体经济组织中,距今已有20年左右。2008年A去世,可是2009年甲集体经济组织在办理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证时,没有经过核实
    • 继承问题继承人代位继承后,对后代是否能继承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2
      代位继承不能存在于转继承中。被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死亡。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已发生转继承,无法建立代位继承。
    • 继承问题能否裁定解决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7
      继承问题不能裁定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