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07:10:30 263 人看过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一、高铁拆迁是强制性的吗,可以强拆吗

建造高铁是公共利益的情形,国家因建造高铁征收土地的,是属于强制性的,但征收拆迁房屋需要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强拆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7: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借条法院不予支持的七种情形有哪些?
    有借条法院也不支持的七种情形:1、贷款用途违法。法律保护了合法的贷款关系,但债权人知道对方将贷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法律不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知道对方用于犯罪的,债权人也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者其他犯罪;2、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满后,债权人丧失胜诉抗辩权。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3、借款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不受法律保护;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5、借条形式的分手费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6、只有借条没有实际借款。民间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7、超过法定利率的合同,超过部分无效。哪些借条法院不支持?1、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2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
    2023-07-03
    278人看过
  •  我国法院不予审理的案件类型有哪些?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犯罪情节较轻、聋哑、盲人犯罪的、正当防卫、自首且犯罪较轻的或犯罪后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等原因,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主要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的不起诉三种类型。在我国,不起诉主要有三种类型:1.法定不起诉,指的是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中不起诉的情形之一,检察院选择不提起诉讼;2.酌定不起诉,指的是检察院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聋哑、盲人犯罪的,或正当防卫的不予起诉;3.对于二次侦查的案件,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对于自首且犯罪较轻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或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也不予起诉。 不 起 诉 类 型 三 : 证 据 不 足 不 起 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证据不足是起诉后人民法院不起诉的一种情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起诉方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其应当受到的刑罚
    2023-09-12
    261人看过
  • 法院有哪些不予受理的情形?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约定不起诉的;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情形等。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诉讼离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项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
    2023-07-27
    459人看过
  • 法院准予强拆裁定违法吗
    1、法院准予强拆裁定是不违法的。只有人们法院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后,政府部门才可以进行“司法强拆”,因此,被征收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手段撤销补偿决定,或者确认补偿决定违法。2、当然,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有不准执行的情形: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3、相关法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
    2023-02-27
    425人看过
  • 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哪些案件不予立案
    一、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法院不给立案,会给不予立案裁定,对于该裁定,是可以上诉的。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他可以在接到法院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或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哪些案件不予立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审查当事人的起诉,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不予受理:(1)不符合起诉条件的。①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②无明确的被告;③无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行起诉的。(3)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4)依照法律规定,双方
    2023-06-03
    414人看过
  • 哪些情形检察院不予起诉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实足以定罪量刑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财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4)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特别关注:对此情形,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023-03-31
    363人看过
  •  哪些案件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欠条案件中,法院不会立案的可能原因。如果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明确或者事实不清,或者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那么起诉的法定条件就不成立。因此,起诉前原告需要确保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并提供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如果在欠条案件中,法院不会立案,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明确或者事实不清,或者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起诉的法定条件包括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以及必须提供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如 何 起 诉 欠 条 案 件 ?欠条案件是指债务人拖欠债权人债务,且在一定期限内未能偿还的情况。如果您是债权人,您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起诉之前,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欠条、借款事实陈述、证据证人证言等。如果您无法获取这些证据,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例如向目击证人、物业管理人员、银行等机构寻求帮
    2023-09-03
    257人看过
  • 2024征收方申请司法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一、征收方申请司法强拆的条件是什么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司法强拆一定要同时满足两个前提条件:1、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
    2023-11-23
    204人看过
  • 法院不采信赋予强制执行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不采信赋予强制执行公证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往往使用强制执行公证的方式取得执行依据,在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不经诉讼而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并非所有强制执行公证文书,人民法院均会执行。以下情形出现,法院将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债权人可另行起诉,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1、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应当一并提交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当事人仅提交公证书或执行证书,已经受理的,通知其限期补齐,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齐的,执行实施部门裁定驳回执行申请。2、公证书或执行证书没有给付内容的。3、公证书或执行证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体的。4、公证书未载明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5、执行证书载明由债务人给付“律师费”、“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等,但未明确其金额或计算方式等内容的,属于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体,对该部分的执行申请不纳入执行范围。6、债务人以申请执行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为由提出
    2023-04-04
    337人看过
  • 离婚案件有哪些情况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案件有哪些情况法院不予受理1.未满足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离婚是一项法律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如果当事人没有满足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法院就不会受理其离婚起诉。比如,夫妻一方未满足法定离婚年龄、未满两年的夫妻不得离婚等等。2.起诉离婚的原因不充分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如果当事人的起诉离婚的原因不充分或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就不会受理其离婚起诉。比如,夫妻一方因为小事起诉离婚,或者离婚起诉的原因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离婚事由等等。3.未提交必要的证据和材料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必须提交必要的证据和材料,如果未提交或者提交的证据和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离婚的事实和理由,法院就不会受理其离婚起诉。比如,夫妻一方没有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证据,或者没有提交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等等。4.法定程序不符合要求离婚程序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果当事人的起诉离婚程序不符合要求,法
    2024-01-08
    475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中,法院不予受理的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2)被告人死亡的;(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4)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5)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6)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7)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近亲属代为告诉的,应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同时提供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和聋、哑、患病等证明。法律中规定,如果是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内的案件,如诽谤案、侮辱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等,那么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提起刑事自诉。而对于自诉案件,在法官宣判之前,都是允许当事人进行和解的。至于自诉案件的调解,只能是对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作出。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1、刑事自诉,是指
    2023-08-05
    443人看过
  • 法院对离婚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1、原告自动撤诉,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法院已经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2017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6
    2023-07-30
    487人看过
  • 强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款
    一、强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款《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二、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2.依据强制拆迁
    2023-07-13
    125人看过
  • 强制拆迁是否违反民法典,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
    一、强制拆迁是否违反民法典1、强制拆迁是否违反民法典,要依据强制拆迁是否合法而定,如果强制拆迁违法的,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合法强迁的,不违反民法典。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二、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强制拆迁的条件如下: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
    2023-06-15
    33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法院强拆条件有哪些,对建筑强拆有什么补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7
      非法建筑强拆无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司法强拆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31
      司法强拆不予执行的情形有:未经裁决的、拆迁补偿未到位的、未提前告知拆迁户的、未进行合法公证的等,对于以上情况存在时都是不可以执行强拆程序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拆迁户的实际情况而定。
    • 依法强制拆迁依法强制拆迁的条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9
      依法强制拆迁的条件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户、产权转换房屋和周转房屋的位置和面积等材料。
    • 法院不予执行条件是哪些的,程序是哪些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8
      1、申请执行 义务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时,权利方当事人在符合前述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说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并向法院提交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仲裁调解书。 2、执行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后,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予以执行。人民
    • 法院不予强拆,都有什么具体的细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4
      法院不予强拆的条件: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