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除满足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以外的所有新建、扩建和加固改造民用建筑项目,该民用建筑项目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二、办理材料
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签名,所有内容统一手写或打印
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规划局审核通过,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退还申请人。
经规划局审核通过,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退还申请人。
经规划局审核通过,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退还申请人。
经规划局审核通过,复印件加盖公章。
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1)符合应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条件的,向申请人发出《防空地下室建设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委托专业人防设计单位进行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申请人将图纸送人防窗口进行初步设计审查,人防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申请人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委托专业人防设计单位进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申请人将施工图纸送专业人防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申请人将施工图与审查报告一并送人防窗口,人防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申请人同时落实专业人防监理合同、人防设备安装合同,并将合同原件送人防窗口备案。人防窗口核查合同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发出《肇庆市鼎湖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
(2)符合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条件的,向申请人开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费(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按规定批准申请人申请,并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后按约定的方式到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人防报建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肇庆市鼎湖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
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结果。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1)符合应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条件的,向申请人发出《防空地下室建设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委托专业人防设计单位进行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申请人将图纸送人防窗口进行初步设计审查,人防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申请人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委托专业人防设计单位进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申请人将施工图纸送专业人防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申请人将施工图与审查报告一并送人防窗口,人防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申请人同时落实专业人防监理合同、人防设备安装合同,并将合同原件送人防窗口备案。人防窗口核查合同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发出《肇庆市鼎湖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2)符合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条件的,向申请人开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费(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按规定批准申请人申请,并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后按约定的方式到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人防报建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肇庆市鼎湖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
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结果。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鼎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
第九条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相应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其余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
第十条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因地质、施工等客观条件不能与地面建筑同时修建的,经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下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所需的建设经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新建民用建筑不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又无法再修建的,必须补缴易地建设费,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不符合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单位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代替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管理,专项用于修建人民防空工程。
《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09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下放至县级以上政府实施。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
第九条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相应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其余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
第十条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因地质、施工等客观条件不能与地面建筑同时修建的,经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下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所需的建设经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新建民用建筑不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又无法再修建的,必须补缴易地建设费,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程序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0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不得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的,城乡规
-
肇庆市鼎湖区汽车违章处理地址?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1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队(交通管理队、第一队)。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鼎湖大道72日。电话:0758-2696399。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2)违反让行规定的;(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
征地建筑项目流程都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8一、土地报征,即向县市土地局耕保科提出征地申请。二、具体流程。 1、申请,向局耕保科提出征地申请; 2、受理,耕保科受理,并对提高资料进行审核。 3、告知,前期委托征地协议,制作建设用地申请表。 4、召开征地事前听证会。 5、确认面积、权属、地类、人口等。 6、计算征地费。 7、组织装订装订相关资料。 8、上报市局。三、要件及资料:1、区县人民政府征(转)用土地请示及项目用地审查意见;征地补偿安置
-
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主要内容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1防空地下室使用单位,不得改变工程主体结构,不得拆除工程配套设备设施,不得在防空地下室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险品。
-
用地建造工程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0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部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土地规划前,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证明书,是建设部门用地的法律证明书。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 房地产 权属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证明书,是建设部门建设工程的法律证明书,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的法定依据。没有这个证明书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