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赔偿费怎么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7:04:07 227 人看过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浅谈民事纠纷赔偿费用问题

民事侵权纠纷中,赔偿费用问题历来是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也是法院正确处理具体案件的关键环节。因为该问题的处理适当与否,不仅关系到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更是对法院审判职能的一次重要检验,即法院能否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实施非正义的一方收益减少,使遭受非正义一方的损失得到补偿”,[1]从而最终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若法院对赔偿费用问题的处理适当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则不仅能树立法律的权威,更能增强普通民众对法院判决的信任度。因而赔偿费用问题的处理,是法院处理民事侵权案件的关键环节。

一、“赔偿费用”的概念

在民事侵权纠纷以及诉讼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费用。然而这部分费用并非都属“赔偿费用”之范围,笔者在此所言的“赔偿费用”有其特定的要件。

首先,它的赔偿义务主体是败诉一方当事人。在一般情况下,败诉一方当事人范围与实施加害行为或有过错的当事人范围是一致的,即由于加害人实施了某种行为或因过错实施了某种行为,而使正常的社会关系或他人正当利益受到损害,法院据此判令其败诉,并责成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或过错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恢复被损害的社会秩序并使受损的利益主体得到补偿。

其次,它的赔偿对象指向胜诉一方当事人。即败诉方是向胜诉方进行赔偿。胜诉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利益受损方,其之所以卷入民事侵权纠纷,不是其积极主动行为的结果,而是因为其遭受了败诉方的非法侵害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即其进入诉讼活动既没有非正当的客观行为,也没有主观的过错,是被动的,因而理所当然的应当得到补偿,而这种补偿的来源,正是侵害自己利益的败诉一方当事人。

第三,这种赔偿应当具有合理性。即败诉方不是对胜诉方提出的所有赔偿都予以认可并履行赔偿义务,而是对与自己的非正当行为或过错密切相关的事项予以赔偿。换言之,赔偿应当具有合理性,体现公平原则。尽管胜诉方因败诉方的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害,但法院确定败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依据衡平原则,不能对无理请求也予以认可。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笔者所言的“赔偿费用”,既不同于诉讼费用,也不同于损害赔偿费用。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2]如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用等。这种费用的交纳是当事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它不具有赔偿性质。而损害赔偿费用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对他方造成损害时,补偿对方损失之费用。这种费用不仅涉及财产损害赔偿,还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而笔者所说的“赔偿费用”则不论及精神损害赔偿,因此二者的外延是不一致的。本文所论述的“赔偿费用”,系指在诉讼中败诉一方当事人因其非正当行为或过错而应当向胜诉方给付的合理费用。至于给付的范围,笔者在下文具体分析之。

二、赔偿的范围

笔者认为,败诉方应当向胜诉方承担因其加害行为或过错造成的胜诉方财产和人身上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直接损失。即胜诉方由于败诉方的加害行为或过错而直接遭受的损失,这种损失的形成与败诉方的加害行为或过错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是能从其行为或过错中直接生发出的、并以一定的外化形式表现出来的损失。换言之,直接损失即指胜诉方既得利益的丧失或现有财产的减损。具体而言,其涉及财产与人身两个方面,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财产权利的损害,即加害人(败诉方)侵害受害人(胜诉方)所有或占有的财物并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二是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而造成的损失,如致人死亡或伤残而使受害人及其家属负担的丧葬费、医药费等,亦属于直接损失的范围;三类是因侵害他人的姓名、肖像等人格权造成的损失,如毁损他人名誉,致使他人丧失现有工作,这种损失也是直接损失,因为毁损名誉的行为使当事人的既得利益——工作归于消灭。

一般而言,直接损失因其客观外现的特性,比较容易认定,因而是法院确定赔偿费用的主要方面,也是胜诉方当事人要求法院支持其诉讼理由的最核心依据。所以对直接损失,法院必须在正确认定案情的基础上,做出明朗、确切的判决。

2、间接损失。这种损失并非直接由于加害人(败诉方)的行为或过错而引起,它的产生具有不确定性,因而比较难以把握。但间接损失却是现实存在的,并且是具体案件处理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对于间接损失,笔者认为,包括以下两种类型:一是可得利益的损失,即未来财产的减损。“此种损失虽不是现实利益的损失,但损失的利益是将来可以得到的,而不是虚构的、臆断的。”[3]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加害人(败诉方)的侵害行为或过错,受害人(胜诉方)是可以获得该利益的。如毁损某公司的名誉,使该公司丧失了和别人合作开发某个项目的机会,从而剥夺了该公司将来从该项目中可获得的经济利益,这种损失即为间接损失;二类是胜诉方当事人参与诉讼而产生的一些合理费用,如外地当事人的差旅费、误工费、调查证据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并非直接由加害人的行为或过错引起,亦即加害行为或过错与这类费用的产生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过错却是这类费用产生的原动力,因为没有加害行为或过错,也就不会有这类费用的产生,因而,这一部分费用亦属于间接损失范围。

(三)赔偿的理由

为什么胜诉方造成的损失要由败诉方承担?为什么将差旅费、误工费这一类间接损失也要纳入赔偿范围?理由如下:

首先,这是对民事赔偿原则的确认和遵守。在民事法理论中,有一项基础性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其要义即是指行为人应对自己主观过错支配下的客观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这一原则的确立符合公平、正义的理念。在民事侵权纠纷中,受害人(胜诉方)遭受的损失是由加害人(败诉方)的行为或过错引起的,没有其行为或过错,也就不会出现受害人的损失,因而加害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或过错承担责任,通过自己利益的减少来弥补他人遭受的不利益。形象地说,这是由他种下的苦果,理应由他去品尝。人类的公平、正义理念通过“过错责任原则”的确认和遵守而获得再现。

其次,这是对加害人(败诉方)非正当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任何法律在事先都规定了人们行为的自由度,因而作为当事人,只要他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就难以产生损害他人利益的后果,也就无赔偿问题的发生;一旦当事人逾越法律规定的空间而行动,因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害也就不具有合法性。法律做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器,理应对这种“越轨”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而这种评价在实效上就是由加害人(败诉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这是对加害人(败诉方)乃至整个社会进行教育的有效手段。法律的首要目的在于教育、规范而非惩罚,民事法律也是如此,但教育建立在适当惩罚的基础上更加有效。相反,如果法律对加害人(败诉方)的非正当行为一味地姑息,就可能导致下一次非正当行为的发生,其结果必然是加害人(败诉方)肆无忌惮的进行侵害而导致社会正当利益丧失贻尽,法律的权威和精神也因此而沦丧。所以,为了体现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的平衡,唯有通过惩罚加害人(败诉方),让其支付赔偿费用,才能真正引起其本人进而整个社会对法律的敬畏,从而有效防止下一次非正当行为的发生。可以说,由败诉方承担赔偿费用是实现法律教育功能的必然要求。

最后,这也是法律公平正义原则的体现和要求。就间接损失费用而言,之所以将其纳入赔偿费用范围而让败诉方承担,是因为这一部分费用的赔偿具有法理上的合理性。正如笔者前文所述,加害人(败诉方)的行为或过错尽管与这部分费用无直接联系,但却是其产生的原动力,而且这部分费用也是受害人(胜诉方)参与诉讼的合理支出,既然过错在于加害方,就理应由其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对间接损失费用的赔偿在更深层次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精神。

(四)赔偿的原则

法院确定赔偿的数额,不是毫无根据的主观臆断,而是在一定原则指导下进行的。笔者认为,在赔偿时,应当着重遵循下列三项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应当注意如下问题:第一,确定赔偿数额只能以实际损害为标准,全部予以赔偿,没有实际损害,则不予以赔偿;第二,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对此笔者在前文已作阐释,故不再赘述;第三,全部赔偿所赔偿的只能是合理损失,不合理的损失不予赔偿,如法律保护人身不受伤害,故因车祸而伤人者,驾驶人对于受害人受伤部分应负责赔偿;但如果受害人系故意自杀者,驾驶人对于自杀的损失勿庸负责。

2、财产赔偿原则。是指加害人的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还是人身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具体而言,对于财产损害,只能以财产方式赔偿,用支付劳务、人身拘禁等方式偿付财产损失的,不得允许;对于人身伤害,也只能以财产方式予以赔偿,不能用其他方式赔偿,因为“人身伤害不能用同态复仇的方式进行赔偿”,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今天,“财产赔偿原则与同态复仇原则划清了界限。”[4]不仅如此,对人身伤害,如致伤、致残等,用财产方式补偿因医治伤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不但公平合理,而且容易计算。

3、衡平原则。是指在确定赔偿范围时,必须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诸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的原则。即对加害人(败诉方)进行财产惩罚时,要切实考虑其经济状况,并要保留其必要的生活费用,不能让其因负担赔偿责任而使生活陷入极度贫困,这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就法院而言,适用这一原则,应当实事求是分清是非,在此基础上尽量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简言之,法院应正确行使审判权,既不可盲目适用衡平原则,也不能拒绝适用这一原则,应当在当事人利益和法律公平、正义价值的维护间努力实现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费用相关文章
  • 关于医疗纠纷怎么计算赔偿金的
    一、关于医疗纠纷怎么计算赔偿金的医疗纠纷补偿金计算方式如下: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其他具体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是:1.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
    2023-04-25
    324人看过
  • 民事纠纷案件诉讼费如何收取计算
    一、民事纠纷案件诉讼费如何收取计算在民事纠纷案件中,诉讼费的收取计算主要依据案件的性质、涉及的金额或价额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1.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通常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2.而对于非财产案件,如离婚案件、人格权侵害案件等,诉讼费则按照固定的标准交纳。3.在确定诉讼费金额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并按照相应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进行计算。4.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原告自愿承担的除外。因此,在提起诉讼时,原告需要充分考虑自己的诉讼请求和可能承担的诉讼费风险。二、民事案件诉讼费标准民事案件诉讼费标准根据案件类型和涉及金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1.对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对于不超过1万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
    2024-07-18
    367人看过
  • 民事纠纷损坏财物怎么赔偿
    一、民事纠纷损坏财物怎么赔偿民事纠纷损坏财物赔偿的方法是: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物品价值。同时在赔偿费用支付方式上,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二、损坏财物可以赔偿精神损失吗财产损害原则上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
    2023-09-21
    287人看过
  • 合同纠纷算不算民事纠纷
    合同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涉及犯罪,可能属于刑事纠纷。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规定,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一、我国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我国合同履行的原则有: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情势变更原则。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
    2023-06-21
    299人看过
  • 2022年民事纠纷起诉费怎么计算之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收费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侵害姓名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至5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
    2023-08-18
    242人看过
  • 房产买卖纠纷违约赔偿金怎么计算?
    房产买卖纠纷违约赔偿金一般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计算,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标准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一、违约金怎么来约定违约金一般是由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的,可以约定具体的违约金金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但是合同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超过的会被认定为违约金过高,对于过高的违约金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违约金一般按什么计算?违约金一般按实际损失或订单标的计算。法律上没有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的规定,但约定的违约金不得高于造成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调整。例如标的额90万,
    2023-06-20
    405人看过
  • 如何计算医疗纠纷的赔偿
    一、如何计算医疗纠纷的赔偿如下计算医疗纠纷的赔偿: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其他具体费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023-06-10
    177人看过
  • 欠物业费算民事纠纷吗
    业主拖欠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属于民事纠纷。业主会因拖欠物业费而被物业起诉,与拖欠物业费的金额大小无关。因此,哪怕业主拖欠物业1元的物业费,在此类民事案件一般诉讼时效两年内,物业均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赔偿损失。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一、欠交物业费多长时间可以到法院起诉物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欠交物业费的两年内,如经协商不成,均可以随时提起诉讼。在实践中,物业不会因业主拖欠物业费,就立即对业主提起诉讼,一般会经过以下几步,才会考虑诉讼:1、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那
    2023-03-01
    477人看过
  • 民事赔偿预计费用
    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
    2023-06-13
    234人看过
  • 医疗纠纷当中的护理费赔偿数额怎样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依赖程度”属专门性问题,可以在伤残鉴定的同时,就护理依赖程度予以鉴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五至十年。计算公式:护理费=医疗纠纷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2023-06-01
    383人看过
  • 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对于成年的被扶养人,原则上应当参照劳动部规定的工人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作为成年的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界限。有的被扶养人虽然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却身体有病或有残疾,关于劳动能力的确定,应当通过司法鉴定部门予以鉴定。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注意事项:1、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2、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4、依法应当由受害
    2023-03-08
    211人看过
  • 2024民事赔偿追诉时效怎么计算
    一、民事赔偿追诉时效怎么计算1、主张民事赔偿并不适用追诉时效,而是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和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事赔偿赔还不起怎么办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
    2024-03-21
    392人看过
  • 合同纠纷违约赔偿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合同纠纷中,一方违约应当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为赔偿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费用怎么计算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民法典》第
    2023-08-18
    149人看过
  • 医疗纠纷医院赔偿金额怎样计算?
    一、医疗纠纷医院赔偿金额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
    2023-06-01
    45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应交纳的费用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 更多>

    #执行费用
    相关咨询
    • 计算医疗纠纷赔偿协议律师费用一般怎么计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19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
    • 小区民事纠纷误工费怎样计算的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9
      1、误工时间需要由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 侵权纠纷民事怎么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8
      民事侵权纠纷赔偿分为三种: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首先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若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若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
    • 交通事故致死民事纠纷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08
      对于主动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并赢得原谅的案件,我们将全面评估犯罪类型、补偿金额、被告人的承认错误和懊悔之情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如果被告人的行为已经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我们可以考虑将刑罚的基准降至40%以下。如果被告人已经积极赔偿但未获得原谅,我们也可以考虑将刑罚的基准降至30%以下。而对于那些尚未进行赔偿或未获得原谅的被告人,我们仍然可以将刑罚的基准降至20%以下。 对于那些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威胁的
    • 医疗费为医疗纠纷赔偿一般怎么计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1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医疗费不包括患者治疗原发疾病的费用。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 3、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