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法字〔2000〕第37号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问题的请示》(黑工商发〔2000〕2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关于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我局认为,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后,地(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直属机构,不再是地(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因此,对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行政复议,应由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行政复议,仍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
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即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基本上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三级。它们的组成及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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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土局行政复议答辩书的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2答辩人:————————(机关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职务:——————针对复议申请人——————于————年——月——日提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答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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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复议要多久时间能答复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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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答复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1行政复议,物价局负责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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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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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明确商标印制管理范围的批复浙江在线咨询 2025-01-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商标印制管理范围的批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贵局《关于带有商标标识的印刷宣传品是否属于商标印制管理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商标标识是指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与商品一并提供给消费者的带有商标的物质载体。凡涉及印刷、制作商标标识的行为,均属于《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管理范围。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