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生效的时间点如何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20 12:51:35 318 人看过

仓储协议自其订立之时起便立即生效。

该类协议被视为诺成性合同,亦被称作无需转移实质货物的合同,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快速成立并生效。

反之,保管协议则更倾向于实践性合同,亦被称为需要转移实质货物的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仓储协议属于无须正式形式的合同,既可采用书面方式签订,也可接受口头商议。

无论选用哪种形式,只要协议内容满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那么该协议自然视为有效,且无需以实际交付仓储物作为该等协议的成立前提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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