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5 16:15:22 409 人看过

一、行政复议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怎么办

如若对行政主体的复议裁决心存异议,您有权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启动针对该主体的行政诉讼程序。

具体而言,倘若复议决定书未按时送达至应诉人手中,那么从您得知复议决定书已存在的那刻起算,十五个自然日之内,便应当着手进行法律事务处理工作,及时撰写诉讼文书并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若复议机构未能按照法定进度作出正式裁定,您亦可在复议期限结束之时起算,同样延展十五个自然日的时间窗口,向人民法院依法递交有关诉讼申请。

当然,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判决方式及期限会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复议受理的程序是如何的

行政复议受理程序如下:

一、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行政复议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其内容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要求;是否有其他救济手段排除了行政复议,即对于法律不要求必须经行政复议后即可起诉的事项,应当审查行政相对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是否是重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审查后的处理:

(1)经审查,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针对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条例规定,首先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对于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复议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政府可否请求确认行政协议无效
    一、政府可否请求确认行政协议无效1、政府认为行政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行政协议或者宣告行政协议无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协议造成损失,该怎样赔偿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协议造成损失的解决途径。第一、上一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救济。行政合同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应受行政法所调整,对于行政合同纠纷,故救济途径不可能排除行政救济即行政复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
    2023-05-13
    405人看过
  • 被确认为工伤不服如何进行行政复议
    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带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不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单位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交相关政府部门。四指均被绞断认定为工伤张某系某配件加工厂的职工,从事零件加工工作。2009年11月30日,张某在从事本职工作过程中,机器将其所戴手套绞住,并顺势将其手卷入,使其左手拇指外的其余四指均被绞断。同事见此情形,马上切断机器电源,并将张某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半年后,张某康复出院,找到工厂负责人,要求其按工伤赔偿自己的损失。而工厂负责人称,工厂有明确规定,工人在工作中不得戴手套,张某系因自己违规操作才受伤的。所以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很气愤,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
    2023-08-05
    219人看过
  • 重复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维持持续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一、向哪个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
    2023-06-20
    63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参加人的确认
    行政复议参加人
    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第三人和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法》第10条对这三种主体作了概括性规定,《复议条例》又对其加以补充和完善。1、申请人与第三人——参照行政诉讼法掌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确定规则与行政诉讼原告的确定规则相同。行政复议法对复议第三人、代表人、代理人的规定与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规定基本一致,而且更为简单。2、被申请人——参照行政诉讼法,把握特殊规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确定规则和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规则基本相同,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存在例外:(1)经批准作出的行政行为:下级行政机关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与行政诉讼的区别:此种情况下,行政诉讼被告是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即可能是批准机关,也可能是下级机关。(2)共同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二者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未有法定授权的
    2023-04-24
    382人看过
  • 不服行政确认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可以
    不服行政确认申请行政复议是可以的,相关规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该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一、行政确认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2、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城市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城市公安分局隶属的城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4、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公安厅、局直属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直属公安局、公安分局隶属的
    2023-03-26
    497人看过
  • 确认行政强拆违法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一、确认行政强拆违法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第一,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第二,复议机关受理复议之后,要在七天之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和依据;第四,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第五,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二、《行政复议法》对于行政复议的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
    2024-01-13
    327人看过
  • 行政复议属于什么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
    处理机关的不同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一、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不具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2、调整对象不同。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3、基础法律关系不同。行政复议的基础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行政裁决的基础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4、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依据《行政复议法》赋予的权力对行政行为
    2023-02-13
    101人看过
  • 办理行政复议的流程,行政复议怎么申请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本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
    2023-08-18
    441人看过
  • 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了确认违法或者无效判决的情形,我国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在原有的撤销判决之外,创设新的确认判决,这与大陆法系国家将一般违法行政行为与无效行政行为相区分的思路一致。但我国现有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出现的“无效”其意义与学说上通行的“无效”并不完全一致。就目前而言,我国尚未建立无效行政行为制度,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研究理论尚未成熟,单就对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标准就有多种学说。目前的通说为“重大而明显的违法”,但由于“重大而明显”法律概念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该通说作为判断无效行政行为标准的原则性规定尚可,但在具体行为的判断中,因个人认识上的差距,争议是难免的。目前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处理中标准把握上也存在差异,笔者认为在目前尚未建立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的情况下,对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标准采取列举的方式进行统
    2023-06-06
    343人看过
  • 行政行为什么情况下会被法院确认无效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一)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二)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四)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补充:行政行为一旦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则是自始无效,从行政行为作出起,就不对当事人产生任何效力。行政诉讼撤销判决和确认无效判决虽然都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否定,但是对于不同的案件,我们在考虑相关因素、权衡利弊和社会效果的情况下,作出撤销判决还是确认无效判决是有差别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
    2023-05-06
    345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税务应诉与行政行为复议的区别
    1、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2、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3、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第十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四)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五)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六)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2023-07-12
    393人看过
  • 行政确认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公证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公证行为,技术监督部门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等,都属于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安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因而适用于广泛的范围,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行政确认的特点1、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确认行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要求作出。2、行政确认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确认时,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尊重客观事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自由裁量。一、行政确认的分类是怎样的?(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分为
    2023-06-25
    251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行政复议申请书(不作为)申请人:万某芽、张某盛、张某珍,同住XXXX号。被申请人:**市国土资源局,住XXXX号。法定代表人:史某萍,局长。复议请求:决定被申请人履行国家赔偿等依法行政的职责。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2015年1月3日,以挂号信(见附一),向被申请人寄送了《行政赔偿申请书》(见附二)。不服被申请人不作为的争议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下:一、被申请人有依照《国家赔偿法》等的规定,依法处理国家赔偿申请的法定职责的。对申请置之不理是违法的。是要纠正的。二、申请人主张:1、依照《国家赔偿法》等的规定,被申请人有依法理赔的法定职责。企图以不作为逃避责任是错误的。2、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复查申请,于2014年11月18日作出XX《信访事项不予复查意见书》(见附三),造成申请人以挂号信申请复核(见附四),再到被浙土资信告XX号告知(见附五):受理,和被浙土资信告XX号告知(见附六):请向XX市
    2023-06-11
    281人看过
  • 行政复议行为的性质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行为的性质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理解:其一,行政复议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其二,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监督法律制度;其三,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一、行政复议的意义行政复议具有以下重要作用:第一,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行政方法。行政争议是行政活动实施中的一种障碍、阻塞和不畅,在一定时期内还使行政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这种争议解决不好,或者会影响行政效率,影响对国家事务的行政管理活动,或者会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所以必须通过建立良好的法律制度加以解决,使合法。正确的行政决定得以贯彻执行,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以撤销或者废止,公民、法人或者
    2023-04-11
    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确认和行政复议有啥关系?行政确认可以行政复议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0
      相同: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申请而展开的。 不同;行政确认是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职权或应当事人的申请,对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权力、资格或法律地位等进行认定、甄别、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而行政复议是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基于申请而予以受理、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是一种行政救济。
    • 确认行政协议无效有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5
      确认行政协议无效属于行政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生效法律文书以涉案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当事人又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在行政协议案件中,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请求
    • 行政复议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后应该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7
      行政复议后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会撤销该行政行为,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
    • 行政确认行政复议后能否起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3
      我个人认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虽然行政复议法有这样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我认为这主要是针对行政确认行为进行的特殊的规定。如果你认为复议更能解决问题,可以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确认行政协议无效属行政诉讼范围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
      1、属于,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2、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