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种类及归责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09:12:11 420 人看过

〈一〉,民法上关于侵权归责原则的一般原理

“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统帅和灵魂,是侵权法理论的核心。”[4]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在民法学界对侵权行为的理解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而另一种观点则与此相反,该观点是,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只要该行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就构成侵权行为。显然,对侵权行为的定义的理解成为我们讨论该问题的基础,在此我们并不打算对侵权行为是否要以过错为要件进行讨论。只想简单介绍以下当前侵权理论中几种归责原则。

在各国民事立法实践和理论中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现简述如下:

1、过错责任原则。也称过失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和归责的最终要件,同时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5]简单的说,就是有过错就承担责任,无过错就无须承担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也称过失推定原则,是指如果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可见过错推定原则仍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的,它从根本上要求找到有过错的一方,并令其承担责任,只是在不能以确切事实确定哪一方有过错时,则根据法律的规定和事实的推定来确定责任的承担者。

3、公平责任原则。其也称衡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的补偿的原则。从性质上说,公平责任原则是以公平作为价值评判的标准来确定责任的。但适用公平原则,并非仅依道德观念,而不依据法律规定。公平责任要使法院审判人员内心的公平观念在归责时发挥作用。可见,公平原则是一项弹性较大的归责原则。它给予了司法审判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他们能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公平合理的作出判断。

4、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当损害事实发生后,不考虑当事人是否有过错,法律都规定加害人均应承担对受害人的侵权责任

从归责原则的历史发展来看,其一直处在有过错责任原则或无过错原则向过错推定、公平责任、无过错责任等多种归责原则综合起作用的多元化的归责的发展之中。特定的归责原则只在特定的具体历史环境条件下才会发挥其对社会发展应有的作用。面对科学技术的巨大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以及现代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必然会随时发生变化。因此,我们不能固守单一的过错归责原则。在我国,关于侵权归原则有几种不同的看法。一元论者认为,我国目前只有单一的过错归责原则;二元论者认为,过错归责原则和无过错归责原则并存;第三种观点认为,目前对一般侵权适用过错归责原则,对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无行为能力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所承担的责任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此外,还有学者主张在特殊侵权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1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侵权责任原则责任归类
    一、侵权责任原则责任归类侵权责任原则责任的归类有: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并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基础的归责原则。2.过错推定过错推定,也称过失推定,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如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是根据法定的基础事实,推定侵权人有过错。过错推定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方式,如果行为人未能有效证明其没有过错,则人民法院最终得以认定其具有过错,并据此确立侵权责任。3.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不论该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如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严格责任归责的基础在于风险活动,行为人的免责事由受到严格限制。二、民法典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民法典侵权责任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2
    2023-04-25
    104人看过
  • 哪些种类的责任与侵犯商业秘密有关
    一、侵犯商业秘密一般承担什么责任1.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2.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3.承担的行政责任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4.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1.客体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2.客观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2023-11-16
    124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侵害行为会导致何种法律责任
    一、商业秘密的侵害行为会导致何种法律责任任何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商业秘
    2023-12-02
    144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赔偿范围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合理费用。实际损失包括受害经营者的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得到的预期利益。合理费用包括被侵权人调查取证和进行诉讼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资料费、打印费、通讯费等必要开支。这些费用应依照国家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没有规定的按行业的通用标准。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关键部分。一是实际损失,即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不仅是指受害的经营者的实际减少,也是指受害的经营者应当得到而未得到的预期利益。二是合理费用,主要是指被侵权人在诉讼前和诉讼过程中因调查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必要的费用。包括:(1)被侵权人调查取证和进行诉讼所支出的合理的差旅费。这种费用应依照国家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2)被侵权人调查取证所支付的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资料费、打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这些费用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的标准,没有规定的按行业
    2023-11-10
    366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会被追究哪些责任
    一、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会被追究哪些责任任何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侵犯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所应当承担的刑法范围内的责任。民事责任是指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侵权,责令被告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指依照我国行政主管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规定,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责令其承担的责任。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一般判几年行为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
    2023-10-27
    390人看过
  • 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是侵权行为吗
    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是侵权行为。自然人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判刑?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三、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实施了上述侵犯商业秘密行
    2023-06-22
    434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及侵权行为的判断路径
    ——评美国通用公司、通用中国公司、通用上海公司与西安九翔公司、王晓辉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案情回放2000年11月1日,通用中国公司与王晓辉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王晓辉担任通用中国公司维修部工程师,王晓辉应对在工作期间掌握的所有信息进行最高限度的保密。未经书面授权,王晓辉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转让、转移上述信息给第三方;合同终止时,王晓辉应向公司交回同公司的经营相关联、由员工掌握的所有图表、图纸、备忘录、客户名单、公式、财务资料、市场信息和所有书籍、文件、计划和记录在其他媒体上的信息。任职期间,王晓辉分别参加了CTSeminar等培训;并利用通用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且属GECT设备维修所必须使用的红色服务光盘记载的商业秘密为客户从事CT设备维修工作。2002年7月10日,王晓辉从通用中国公司辞职。2003年7月17日,西安九翔公司注册成立,王晓辉为法定代表人。西安九翔公司成立后,通过中华医疗维修在线
    2023-06-05
    32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行政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侵权行为时,受害人可主动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请求查处。1、停止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根据侵犯商业秘密的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不是必须适用的,法律上规定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否罚款,或罚多少,应当根据侵权人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情节来确定,由执法机关灵活掌握。但罚款时应考虑侵权手段是否恶劣、商业秘密的经济价值大小,侵害后果是否严重,侵权人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以及其主观态度如何等因素。一、侵犯商业秘密的方式有哪些第一,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即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不正当手段”应以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合乎常理的行为方式为标准,凡以违反商业道德、超越合理界限的方法获取商业秘密的,均构成侵权。也可借鉴国外的立法,如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在排除正当手段基础
    2023-03-27
    349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分类以及商业秘密的特点有哪些
    商业秘密分为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级),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级),一般性商业秘密(秘密级)与其他情报资料。1、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级)一个具有竞争力的企业,至少都有一部分具有价值的商业秘密,比如配方、生产工艺等等。这些商业秘密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旦泄密,就会遭致灭顶之灾,所以,必须将其划出并予以特别保护。当然将这类商业秘密无限扩大也是一个误区,企业管理者必须准确清醒地认识到危及企业生存的商业秘密是什么。2、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级)这一类商业秘密也是有重大价值的,它的泄密虽然不象关键性商业秘密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是也会使企业大伤元气,遭受巨大经济损失。3、一般性商业秘密(秘密级)其他具备商业秘密要件的情报资料,都可以归入这一类。一般性商业秘密对竞争者也是有价值的,但是竞争对手得到它不会使权利人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4、其他情报资料有些虽有价值但并不属商业秘密范围。但是由于这些可利用的资
    2023-04-17
    183人看过
  • 商业秘密许可权的种类有哪些
    一、商业秘密许可权的种类有哪些1、独占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在约定范围内有生产和销售的独占使用权,这种独占权甚至可以约定排斥许可方使用。在这种情形下,许可方仅保留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自己不能进行生产和销售,也不能许可他人使用。2、排他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期限内约定,除了许可方还可以使用商业秘密外,许可方不能再许可第三方使用。3、普通许可。被许可方不仅限于一家,在约定范围内可能许可数家或更多家使用其商业秘密。4、交叉许可。合同双方相互允许对方以一定条件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双方受益。5、分许可。被许可方除了自己可以实施秘密外,还拥有在约定范围内,对第三人有再许可的权利。6、混合许可。既包括技术秘密许可,又包括专利许可。这是国际技术转让中常见的情况。二、怎么认定商业秘密1、秘密性也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指该信息无法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这是商业秘密区别于其他信息的显著标志。公开渠道一般
    2023-06-05
    196人看过
  • 商业秘密罪判定原则
    侵犯商业秘密罪从下述四个方面认定:一、客观方面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二、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三、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四、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罪及其处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
    2023-08-17
    307人看过
  • 涉及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一、涉及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2.承担的行政责任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3.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如何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三、侵犯商业秘密罪多久判刑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2023-12-27
    250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定义及原因
    商业秘密是指特定的公司、企业所拥有的关乎其企业发展的、能够为企业经营运转带来利益,同时有采取特定保护手段、制度予以保护的未向外界公开透露的商业经营信息等一系列的秘密。是作为某些特定的企业生存立命,进行核心技术竞争的武器。一般企业会为保护商业秘密而设立完备的商业秘密管理机制,以求最大化保护商业秘密。一、劳动者签竞业禁止协议要注意什么1、竞业禁止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2、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如果企业不能证明其商业秘密的存在,则竞业禁止约定会因为缺乏保护之必要而不具有约束力。而相对方——
    2023-06-21
    55人看过
  • 商业秘密有哪些构成要件及侵权行为模式
    一、商业秘密有哪些构成要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里第一个构成要件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应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如果某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具有实用性、不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就不会被认定为商业秘密。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三)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必须经过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才可能被认定为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从行为主体来看,主要表现为内部人(雇员)侵害、保密义务人侵害以及第
    2023-04-30
    37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的保密原则和归责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1
      商业秘密侵权的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辅之以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归责原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3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行为均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和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
    •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所涉及的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5-01-25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由于侵权行为,权利人的销售量下降,利润减少。 2. 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可得利益减少。 3. 侵权行为可能导致权利人的声誉和产品质量受到损害。 4. 为了制止侵权行为,权利人可能需要支付一些合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如果有以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 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及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责任承担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2
      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大致如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发布)指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
    • 商业秘密侵权赔偿的原则及范围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1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为赔偿额。这种赔偿的计算方式要求侵害人对于商业秘密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应全部予以赔偿。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对于违法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违法、出卖的收入为赔偿额;对于违法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获得或增加的利润为赔偿额。当利润率无法查明时,可委托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或者专家进行评估。 3、以不低于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