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认定是对驰名商标制度的曲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4:12:40 335 人看过

司法认定受到越来越多的非议,为此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的蒋庭长在两会上还受到诘问,2007年4月6日的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要限速》详细指出了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存在的问题,其实这些问题在行政认定中同样存在。全国具有认定权的法院有300来家,五六年来总共认定还不到200件,而国家工商局一家一年的认定量超过300来家法院五六年来认定的总量,单独指责法院,只要求法院限速显然没有任何道理。

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二条给驰名商标下的定义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根据该定义,驰名商标只要满足两个条件:

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2、享有较高声誉,显然驰名商标的要求并不高,称得上驰名的商标在我们的生活中比比皆是。商标知名度越高越脆弱,越容易遭受侵害,傍名牌行为的目的是企图使消费者将自己于知名商标混淆,这种行为对知名商标是严重侵害,还有一些淡化行为也将危害驰名商标,而且有的侵害或危害无法利用对普通商标的保护方式来制止,所以针对这些知名度较高的商标需要提供更高的保护。这种保护主要体现在跨类保护上,保护的方式是不予注册和禁止使用。比如长城是葡萄酒的商标,在它还是普通商标时只能禁止其他人在葡萄酒类别上注册或使用长城商标,一旦成为了驰名商标还可以禁止其他人在其他类别上注册或使用长城商标。那么哪些商标可以享受更高的保护就有个资格认定的问题。我国现行的认定方式是按照世界通行的个案认定,被动认定方式,即使是非常知名的商标如果没有受到任何侵害不需要进行认定,如果受到了侵害,那么专门针对这个侵害来评估该知名商标是不是必需认定为驰名商标来排除该侵害,如果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认定仅仅针对该侵害行为有效,对其他商标和社会公众而言毫无意义,这是驰名商标制度的基本要义。

但是为什么企业不惜重金申请驰名商标呢?因为各地方政府加大了对驰名商标的奖励,几百万元的现金奖励是企业申请驰名商标最原始的驱动力,能够在产品上打上中国驰名商标似乎可以让商标价值倍增,这是企业申请的第二个目的。政府的高额奖励直接导致了驰名商标的异化,使驰名商标背离该制度本来面目,成为一个荣誉的符号。上面我们分析了驰名商标其实比比皆是,而傍名牌的行为不仅仅只针对那些已经被认定的驰名商标。其实知名度不是太高的商标更容易遭到傍名牌者的不法侵害,如果限制认定驰名商标将使大量的知名商标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这样反而不利于制止和打击各种对知名商标侵害的行为,背离驰名商标制度的初衷。所以所有的关于限制驰名商标认定的言论其实都是对驰名商标制度的曲解。

对驰名商标认定的混乱根源在于地方政府不正确的引导,要进行规范,首先要纠正异化,回归驰名商标的本来面目,应当限制在产品和广告宣传中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以防止误导消费者。建议地方政府取消高额的奖励,没有了其他因素的激励,企业只会因为具体案件需要才申请认定,认定过程中就不存在权利寻租的空间,自然得到规范,只有健康发展才能让驰名商标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驰名商标相关文章
  • 新华社:造假案后是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异化
    福建石狮市漂流岛服饰有限公司通过伪造起诉材料,轻易获取中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近日,这起造假案露出了马脚。判决该案的抚州市中级法院也对案件启动了再审程序。一家在当地默默无闻的小企业,弄虚作假、伪造税务机关公章获取中国驰名商标认定,这起看似荒唐的造假案背后折射的是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异化。根据我国《商标法》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可以在个案中获得更高程度的法律保护,他人抢注、复制、模仿该驰名商标,以该驰名商标登记为企业名称或商号、注册域名等行为都将被认定为侵权,权利人可以请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法律专家指出,驰名商标认定实质上是对商标保护的一种手段,强调个案处理、被动保护,驰名商标不体现商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并非荣誉称号。但是,在现实中,驰名商标就是作为一种带给产品美誉的东西而被追逐的,而且参与其中
    2023-06-05
    89人看过
  • 泰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有哪些
    泰国知识产权局(DIP)于2005年7月19日发布驰名商标认定规则。该规则自2005年8月1日起生效。申请人若需要申请驰名商标,需要提供证据和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书。申请驰名商标需满足的条件包括:申请商标是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是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申请商标一直为分销商或本人使用,包括广告,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申请商标广泛用于泰国或其它国家,或者为公众或相关领域知名;商品质量信誉为消费者接受;申请商标被商标权人或其代理人或被许可人在国内或海外广泛使用。申请驰名商标必须有分销,使用或标有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公众刊物,即杂志,报纸或会刊;分销证据,如收据,发票,进出口批发/分销的报关单;市场活动的信息,如广告,批发和分销的信息;商业规模的文件;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其它文件和商标信誉和权利维护的文件,如价格评估、销售排名、公众评价,相关机构或组织的证明文件、网络
    2023-06-01
    144人看过
  • 详解:驰名商标保护机制是怎样的?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的明确规定: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墓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墓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驰名商标保护时间多久?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同普通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需要续展,到期如不续展,则该驰名商标会被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
    2023-07-13
    310人看过
  • 驰名商标的使用受到哪些限制?
    使用驰名商标的限制有以下方面:一、一般限制:首先是商标限制,经认定或认可的驰名商标的内容是确定的,既不得扩大也不得改变;其次是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限制,驰名商标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关系是恒定的,不得随意扩大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再次是时间的限制,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驰名商标保护期限,但驰名商标不应当是终身的,应当是动态的和变化的,而且,以注册为认定前提的驰名商标还应在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内。二、特殊限制:与一般商标不同,由于驰名商标与商标注册人、商品质量信誉等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一些国家法律规定严格限制甚至禁止转让或许可使用。首先,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禁止的原则以及商标权的私有性质,执法机关不应设定条件限制或禁止其转让或许可;其次,对于滥施转让权或许可权的并最终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可以援引其他有关法律予以处理;再次,对于由于商标注册人经营不善而导致信誉度明显减弱的驰名商标,将商标权进行移转并
    2023-07-06
    104人看过
  •  深度解读: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在进行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准确理解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以维护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威性和公信力;2.严格审查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坚决避免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或“虚构诉讼”的方式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3.严格依照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审理涉及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只有确有必要时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在进行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准确理解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以维护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威性和公信力。2、严格审查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坚决避免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或“虚构诉讼”的方式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3、严格依照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审理涉及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只有确有必要时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 【司法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在处理涉及驰名商标的案件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确定驰名商标的定义:驰名商标是指在先使用
    2023-08-27
    364人看过
  • 驰名商标保护有时间限制吗
    驰名商标不存在有效期长短的问题,也可以说是永久,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没有准确的概念,因为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均为10年,既使作为驰名商标,10年到期都需要续展,到期如不续展,则该驰名商标同样会被注销。其他人同样可以再次申请这个商标。一、申请驰名商标途径有哪些1、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由各省级工商局将经过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也可以向商标局请求认定其商标驰名,此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2、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
    2023-03-17
    375人看过
  • 中国有哪些对驰名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制度
    一、驰名商标认定标准《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二、《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一)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一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见,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类似于普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二)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见,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
    2023-06-11
    395人看过
  •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限制
    中国为驰名商标提供的特殊保护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驰名商标认定监督检查制度,以保护驰名商标的权益。其次,采取个案认定的特殊保护措施,以维护个别驰名商标的权益。最后,实施特殊的被动保护措施,以促进驰名商标的知名度。我国为驰名商标提供的特殊保护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驰名商标认定监督检查制度,以保护驰名商标的权益。2.采取个案认定的特殊保护措施,以维护个别驰名商标的权益。3.实施特殊的被动保护措施,以促进驰名商标的知名度。我国如何保护驰名商标的知名度?我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其中包括驰名商标的保护。驰名商标是指在某个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价值,且已经注册商标的名称。为了保护驰名商标的知名度,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对于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我国采取了严格的审查制度,防止恶意商标对驰名商标的知名度和权益造成损害。如果商标局发现恶意注册商标,将
    2023-11-03
    453人看过
  • 驰名商标的申请时间有什么限制
    通常情况下驰名商标认定的整个流程一般需要1-2年。驰名商标的认定规则: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
    2023-03-25
    346人看过
  • 驰名商标实行事后认定被动保护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对驰名商标实施特殊保护的前提,在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包括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属于行政认定,按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只有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有关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驰名商标进行司法认定。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商标民事侵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主张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该商标是否驰名的认定。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侵权纠纷中涉案商标是否驰名,是审理和判决的基础
    2023-06-13
    178人看过
  • 企业的驰名商标应对机制有哪些
    现在的驰名商标的认定采取被动保护、个案认定的方式,因而要求企业根据这种新的形势,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应对:1、开发企业独立的显著商标驰名商标要求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就要求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很强的识别性和显著性,能够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显著特征帮助消费者识别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的显著性可以分为构成上的显著和通过使用而具备的显著两种情况。为了达到目标,企业在市场上推广产品的时候需要对自身产品创立一个相符合的极具吸引力的商标标识。这种商标创立开发的过程是一个创新的过程,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和人力。它要求开发者具有多种科学知识、技能,尤其是较强的创新能力。同时还要求不与已经注册或者已经使用的一般商标和其他驰名商标相冲突,能够受到法律的认可。因此,商标的创设过程并不是一个短期的过程。而那些本身构造不具备显著特征的商标,更是需要企业通过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对产品进行推广销售、加大宣-传力度,从而在市
    2023-06-01
    75人看过
  • 驰名商标怎样认定,驰名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侵犯商标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3)未经商标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搜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法中对驰名商标的侵权是如何认定的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注册实践中出现的“联合商标”、“防御商标”也是这种思路的结果。但由于是驰名商标,与一般注册商标的侵权相
    2023-07-26
    200人看过
  • 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双轨制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了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初步确立了法院对驰名商标进行司法保护的审判机制。自2001年7月至2005年10月,人民法院共依法认定了71件驰名商标。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同时废止《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规定》。新规定改变以前批量认定驰名商标的做法,采用了被动认定、个案认定的原则,突出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淡化了对驰名商标的管理。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共认定了153件驰名商标,其中包括外国企业的商标28件。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四种途径:(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同时,请求国
    2023-04-23
    303人看过
  • 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应当缓行
    邓宏光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关键词:商标法驰名商标淡化混淆内容提要: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引入了商标反淡化制度,顺应了国际发展趋势。然而,该司法解释以并无商标反淡化因子的《商标法》第13条为基础引入商标反淡化制度,缺乏坚实的法律依据,而且使商标淡化寄居于商标混淆之篱下,在理论上难谓妥当。另外,该司法解释未合理地限制商标反淡化的适用范围,可能加剧驰名商标权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失衡状态。目前,我国商标法理论对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缺乏深入研究,在现实中也欠缺实施该制度的必要环境,因此,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应当缓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复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多次修改的基础上,于2009年4月23日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司法解释作为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理论之集大成
    2023-04-23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只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由商标局或法院来认定。 驰名商标如果商标本身独创性强的,在45个类别中... 更多>

    #驰名商标
    相关咨询
    • 对驰名商标的限制性特殊包括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主要有如下特殊措施:1.对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可以禁止他人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也可以禁止他人在其他类别商品上使用。2.对没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虽然不可以禁止他人在其他类别商品上使用,但可以禁止他人在同类商品上使用;3.此外,驰名商标可以禁止他人作为企业名称、网络域名等引人误解的使用方式使用。
    • 什么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中的驰名商标如何理解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9
      著名商标是指通过省市著名商标认定部门(通常是以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被授予“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该商标在获认定的地域范围内可受到更大程度的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是法律概念,法律意义是使商标享受在非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扩大保护。主要看三个方面:该商标的独创性;该商标的驰名程度;欲享受扩大保护的商品与驰名商标指定商标的关联程度。 驰名商标不是一种荣誉,不存在含金量或者权威的问题。原则是“个案
    • 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简介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8-01
      “2001年修改商标法时,为履行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的义务,在商标法中增加了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实践中,存在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称号的误区,盲目追求驰名商标认定,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说。   为了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新商标法遵循了“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明确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商标法有关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在商标案件中提
    •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都是认定的,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申请还是认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8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都是认定的,并不是申请下来的。举例说明:“广东省著名商标”与“中国驰名商标”有相通之处,也有区别。“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或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它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广东省著名商标”由商标持有人向广东省工商局申请,它必须是注册商标,且申请和撤回必须由申请人自愿提出。目前“广东省著名商标”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后,
    • 使用驰名商标有哪些限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7
      一、一般限制: 首先是商标限制,经认定或认可的驰名商标的内容是确定的,既不得扩大也不得改变; 其次是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限制,驰名商标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关系是恒定的,不得随意扩大商品或服务的范围。 二、特殊限制: 首先,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禁止的原则以及商标权的私有性质,执法机关不应设定条件限制或禁止其转让或许可; 其次,对于由于商标注册人经营不善而导致信誉度明显减弱的驰名商标,将商标权进行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