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拆迁国家赔偿领取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8 14:11:59 206 人看过

一、拆迁国家赔偿领取条件是什么

1、申请拆迁国家赔偿具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即拆迁过程中侵害公民权利的主体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职务条件,即拆迁行为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3)损害事实,即须存在拆迁行为导致公民合法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n(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n(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n(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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