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中断后如何计算保证期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3:45:34 256 人看过

一、保证期间中断后如何计算保证期间

对于一般保证来说,在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这与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是一致的。如果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起提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期间即中断,保证期间重新起算。

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从中断事由结束之日起算,即从对主债作出裁决生效之时起重新计算。

2.重新计算的保证期间应当与原定的保证期间一致。

3.保证期间不能连续多次出现中断。即只中断一次6个月,加上中断前的原6个月,最多一年。

二、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区别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区别如下:

1.规范的目的不同。

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民事权利的限制,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保证期间的设定基于保证制度中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考虑,避免债权人因怠于行使权利而加大保证人的风险。

规范的性质不同双方的区别在于,诉讼时效属法定期间,保证期间属约定期间。

2.起算点不同。

诉讼时效起算点为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而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开始起算。

3.法律效力不同。

诉讼时效属可变期间,可因一定的法定事由而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仅是胜诉权或产生抗辩权,实体权并不因此而丧失。而保证期间在性质上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即权利人享有某种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已过,该实体权利即告消灭,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尚未主张权利的,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丧失的是实体权利。

三、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

保证期间不是除斥期间,理由如下:

1.保证期间首先允许约定,而除斥期间为法定期间,只有解除权可以约定除斥期间。

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灭的形成权。

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务,保证人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间功成身退,诉讼时效期间取而代之。除斥期间不存在这个现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0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一般保证期间如何起算
    关于保证合同的起算时间,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作出明确的约定。保证期间的起算因当事人约定的时间不同而不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是保证合同生效后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的某一个时间,或者是主合同开始履行的时间,但应当注意的是,保证期间的届满日不得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起止时间,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从这种意义上说,保证期间也就是保证责任有效存续的期间,这就是保证期间的积极效力的方面。另外,其还有消极效力的一面,就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一定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因为保证期间的届满而被免除。一、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是什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
    2023-04-05
    223人看过
  • 保证期间是不是可以中断
    一、保证期间是不是可以中断在保证期间单独适用时,无论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法律规定;保证债务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伴随适用时,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对于中止的法律规定,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其在伴随主债务诉讼时效适用时,若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中止。《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
    2024-01-31
    207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保证期间中断?
    保证期间单独适用时,无论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者延长的法律规定都不适用;保证债务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适用时,一般保证中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中止法律规定,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在适用主债诉讼时效时,如果中止主债诉讼时效,保证债诉讼时效也会中止。保证期间的基本类别保证期间因其产生方式不同,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1、所谓的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通称之为定期保证期间。2、催告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或无效的情况下,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不催告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行使诉讼上的权利而确立的合理期限。3、法律推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任意性规
    2023-07-05
    300人看过
  • 还在保证期间能够中断吗
    一、还在保证期间能够中断吗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保证期间的作用在于确认保证人的责任,如果债权人在(一般保证)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债权人在(连带保证)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人责任,则保证人的保证人责任没有免除;否则(即没有在保证期间进行这些行为),保证人免除责任。所以,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都有“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可以是法定期间,也可以是约定期间。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过了之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的责任,债权人不能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二、债权人在保
    2023-06-16
    400人看过
  • 保证期间会不会反复中断
    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唯一性看,对主债的实体裁决只能是一次性的,同一法律事实,不能再行起诉或申请仲裁,因此,保证期间不能再次出现中断。即只中断一次6个月,加上中断前的原6个月,最多一年。对于一般保证来说,在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这与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是一致的。如果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起提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期间即中断,保证期间重新起算。
    2023-05-01
    336人看过
  • 如何计算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
    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而原则上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因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应当从新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另外需要注意,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了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但是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此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告诉抗辩权,因此法律对其的期间规定的比较严格,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无论是在约定保证期间,还是法定保证期间,只要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的责任则形成,则转化为保证之债,保证之债的期间则属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在债权人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后该保证之债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
    2023-07-08
    56人看过
  • 医保中断期间,年限是否继续计算?
    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医保断了一年又续交有什么影响?医疗保险参保人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是个人账户余额还可以继续使用。参保人恢复缴纳医疗保险费后,缴交医疗保险费的次月1日起可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
    2023-07-04
    416人看过
  • 借新还旧的保证期间应当如何计算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6-13
    119人看过
  • 保证期间是否能够中断工作
    一、保证期间是否能够中断工作保证期间是不能中断工作,在保证期间单独适用时,无论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法律规定;保证债务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伴随适用时,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二、保证期间时间怎么计算保证期间时间的计算是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一般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
    2023-06-17
    368人看过
  •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期间中断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期间不会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2023-03-15
    271人看过
  • 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怎么计算
    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如下:1、未约定保证期间双方对此没做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也就是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债务人不肯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这6个月内找保证人还款。2、有约定保证期间债务人与保证人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将会被视为没约定,到时候还是按如上所述计算,即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计算保证期间。现在许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而保证人未避免承担保证责任,就会跟债务人约定不合理的保证期间,其实质会侵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法律上对此明确了该规定,将该情况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所以,如果是怎么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法律上将得不到承认,保证人该承担连带保证的还得继续承担。3、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保证期间如果双方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的,将会
    2023-03-20
    485人看过
  • 怀孕期间保胎假期间的薪资如何计算?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1.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2.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
    2023-07-03
    378人看过
  • 如何计算保证责任期
    本案简介原告:a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被告:B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B公司)。原告诉称,1999年1月6日,C公司向某银行**分行(以下简称d银行)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a公司和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作为担保人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上述贷款的利息和费用。贷款到期后,C公司仅于1999年6月20日前还清利息,至今仍欠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587899.91元(截至2000年3月20日)。丁银行起诉人民法院,要求a公司和a公司共同偿还贷款本息。人民法院判决a公司和a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本息之和扣除100万元),截至2000年12月20日暂定为1015.29万元。1998年12月22日,被告B公司向原告a公司出具反担保函,为原告a公司代表原告C公司向银行提供1000万元贷款提供反担保,双方约定,如果原告a
    2023-05-08
    268人看过
  • 起诉会不会导致保证期间中断
    保证期间不会因为起诉而中断的。我国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起诉后没送达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当事人如果没有起诉成功,诉讼时效不会因此中断,如果已经起诉,但是法院的材料没有送达给被告,诉讼时效也算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
    2023-07-24
    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保证期间可以中断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保证期间如何确定保证期间(包括起算点及期间长短)一般由保证合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予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或不明确,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前者称为约定保证期间,后者称为法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保证期间的确定为: 1、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所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
    • 如何认定保证期间不中断?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保证期间如何确定保证期间(包括起算点及期间长短)一般由保证合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予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或不明确,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前者称为约定保证期间,后者称为法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保证期间的确定为: 1、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所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
    • 保证期间若中断,如何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2
      按照现行民法典的规定,确保期间不中断。法律规定,一般担保债权人在担保期间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期间未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 保证期间的中断、中断、延长、也有保证期间的中止、中断、延长情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保证期间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间。保证期间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是一旦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保证期间的“后半部分”就“消失”,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这里所谓的“保证期间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和延长”指的是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因为“没有外界因素的
    • 既无还款日期也无保证日期保证期间如何计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4
      既没有还款日期也没有保证日期的,其保证期间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