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的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8:15:47 316 人看过

(一)运输量大

随着造船技术的日益发展,船舶都朝着大型化发展。巨型客轮已超过8万吨,巨型油轮超过60万吨。就是一般的杂货轮也多在五、六万吨以上。

(二)通过能力强

(三)运费低廉

一方面,海上运输所通过的航道均系天然形成,港口设施一般为政府修建,不像公路或铁路运输那样需大量投资用于修筑公路或铁路;另一方面,船舶运载量大,使用时间长,运输里程远,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海运的单位运输成本较低。约为铁路运费的1/5,公路运费的1/10,航空运费的1/30。

(四)速度较低

货船体积大,水流阻力高,风力影响大,因此速度较低,一般多在每小时10-20海里之间,最新的集装箱每小时35海里。

(五)风险较大

船舶航行海上,进行货物运输,受自然条件和气候的影响较大,因此遇险的可能性也大。每年全世界遇险的船舶约300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9日 06: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承运人的义务
    1.使船舶适航:承运人应当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干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2.接收和妥善安装货物:承运入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3.按约定送达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到达港。承运人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在没有这种约定时在合理期间内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约定地点。货物未能在约定或者合理期间内在约定地点交付的,为迟延交付。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未能在规定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六十日内交付货物,有权对货物灭失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4.相关情况及时通知: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在合同约定的
    2023-06-12
    291人看过
  • 国内水路运输的运行规定是什么?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使用船舶从事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第三条水路运输按照经营区域分为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按照业务种类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旅客运输包括普通客船运输、客货船运输和滚装客船运输。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具体实施有关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
    2023-08-04
    233人看过
  • 保价运输:我国水路货物保价运输规定
    一、根据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货物运输事故赔偿价格计算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及承、托运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定。二、水路运输执行国家定价的货物不适用本规定,凡执行国家指导价格或市场调节价格的货物(简称《非国家定价货物》)均按本规定办理,但按《水路货物运输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的规定》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可不办理保价运输。三、水路运输非国家定价的货物,实行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方式。均由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自行确定,但一票托运的货物只能选定其中一种。四、对执行非国家定价的货物,承运人应积极动员托运人办理保价运输。五、托运人确定采用保价运输时,应在货物运单件物价值栏内准确地填写该批货物的总价值。对不具备三同条件(同品名、同规格、同包装)的计件货物,还应向承运人递交货物单件价值清单,清单格式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中规
    2023-06-04
    302人看过
  • 浅谈水路运输安全管理
    安全一词,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可谁又能真正去认识安全,做到安全呢?在许多人心目中,安全只是一个话题、一句口号、甚至只是一种形式,只有等出了事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后才悔之晚矣。据报道,2006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12822人。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5600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3300;煤矿死亡人数为2040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造成69455人死亡、43.1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4.9亿元;水路运输翻船、沉船事故死亡、失踪人数为1020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1.3亿元。这些惊人的黑色数字,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在电视、报纸和其他媒体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多少人不注重安全以至酿成大祸,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多少人不注重安全葬送了自己的生命。所以安全与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是我们生命之舟的罗盘,安全——这个永恒的
    2023-06-08
    390人看过
  • 国际运输的特点包括哪些
    国际运输是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运输,与国内货物运输相比,它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国际运输涉及到国际关系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涉外活动国际运输是国际贸易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组织货物运输的过程中,需要经常同国外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广泛的业务联系,这种联系不仅是经济上的,也常常会涉及到国际间的政治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涉外活动。因此,国际运输既是一项经济活动,也是一项重要的外事活动,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用经济观点去办理各项业务,而且要有政策观念,按照我国的对外政策的要求从事国际运输业务。(二)国际运输是中间环节很多的长途运输国际运输是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运输,一般来说,运输的距离都比较长,往往需要使用多种运输工具,通过多次装卸搬运,要经过许多中间环节,如转船、变换运输方式等,经由不同的地区和国家,要适应各国不同的法规和规定。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就会影响整个的运输过程,
    2023-06-12
    287人看过
  • 铁路货物运输变更的要点
    托运人对已办妥运输手续的货物要求变更时,应当提供原托运人出具的书面要求、个人有效证件和货运单托运人联。要求变更运输的货物,应是一张货运单填写的全部货物。运输变更应当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否则承运人有权不予办理。承运人应当及时处理托运人的变更要求,根据变更要求,更改或重开货运单,重新核收运费。如果不能按照要求办理时,应当迅速通知托运人。在运送货物前取消托运,承运人可以收取退运手续费。由于承运人执行特殊任务或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货物运输受到影响,需要变更运输时,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或收货人,商定处理办法。承运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运输费用:(一)在出发站退运货物,退还全部运费。(二)在中途站变更到达站,退还未使用航段的运费,另核收由变更站至新到达站的运费。(三)在中途站将货物运至原出发站,退还全部运费。(四)在中途站改用其他交通工具将货物运至目的站,超额费用由承运人承担。领取货物时需注意
    2023-04-24
    117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种类及其特点
    运输合同的类型有:1、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2、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3、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管道运输合同。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成立运输合同的条件是:1、存在相对方,即合同存在承运人、托运人双方;2、双方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3、缔约当事人就订立合同等事项协商一致;4、合同订立过程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定;5、运输合同成立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3-07-05
    298人看过
  • 我弟是水路运输都要有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在运输合同中,不论是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还是联合运输合同的纠纷,因此而提出的诉讼,一般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诸多形式的运输中,有两个运输方式而成立的合同是例外其一,如果是海上运输而产生的纠纷,应当由海事法院管辖;其二,如果是铁路运输合同的纠纷以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应当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与托运人磋商订立,订立的过程也分为要约和承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发出要约的可能是承运人,也可能是托运人承运人发出要约称为揽货,托运人发出要约则称为租船定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但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后,可能因法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解除海商法规定了以下三种合同解除的情况:1.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
    2023-03-03
    472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含义以及运输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运输合同的定义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包括了以下内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货物起运地点与货物到达地点,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等。一、空运货物丢失了法律怎么走了1、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20美元。(2)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2、超过货物运输合同约定期限运达的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3、托运人或收货人发现货物有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或延误到达情况,收货人应当场向承运人提出,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填写运输事故记录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如有索赔要求,收货人或托运人应当于签发事故记录的次日起,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时应当填写货物索赔单,并随附货运单、运输事故记录和能证明货物内
    2023-04-05
    115人看过
  • 公路运输合同的特殊性在哪
    (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3、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及时提货、支付运费、负检验义务等。(二)合同形式的特殊性运输合同通常是标准合同,基本形式有托运单或者货物运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三)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托运人享有法定的单方的合同变更、解除权,但对变更、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应当予以赔偿。(四)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公共运输承运人】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指具有独占地位以及其提供的服务具有公用事业性质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
    2023-06-15
    207人看过
  • 水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
    水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为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港(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2024-04-24
    446人看过
  •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_______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______年______月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起运地:______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编号:______________货名到达港(地)换装港(地)收货人托运量核定量备注第一第二重量体积重量体积特约事项提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托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GF-91-0405(续)水水货物联运运单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
    2023-04-23
    316人看过
  • 集装箱运输有什么特点
    集装箱运输虽然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把货物装入具有一定容积、坚固耐久性和功能的特制容器(集装箱)内,再用车、船、飞机载运的一种运输方式。是实现货物门到门运输的一种新型、高效率和高效益的运输方式。所以集装箱运输的特点主要是:一、高效益。集装箱运输经济效益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简化包装,大量节约包装费用。为避免货物在运输途中受到损坏,必须有坚固的包装,而集装箱具有坚固、密封的特点,其本身就是一种极好的包装。使用集装箱可以简化包装,有的甚至无须包装,实现件杂货无包装运输,可大大节约包装费用。2)减少货损货差,提高货运质量。由于集装箱是一个坚固密封的箱体,集装箱本身就是一个坚固的包装。货物装箱并铅封后,途中无须拆箱倒载,一票到底,即使经过长途运输或多次换装,不易损坏箱内货物。集装箱动输可减少被盗、潮湿、污损等引起的货损和货差,深受货主和船公司的欢迎,并且由于货损货差率的降低,减少了社会财富
    2023-06-09
    214人看过
  • 关于整顿治理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保护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的稳步发展。根据国家交通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治理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有关规定精神,特作如下通告:一、整顿治理本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由广州市整顿治理运输市场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航运、港口、城市客运交通等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交通管理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组织实施。公安、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协同把本市整顿治理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工作做好。二、整顿治理的重点和要求:取缔无牌无证经营;制止偷漏税费、抬高运价和超标准收费;打击垄断、倒卖货源和居间盘剥的行为;划清企业经济成份和改善车、船运行安全技术状况。三、整顿治理的范围:凡在广州行政区域内的道路、水路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含摩托快艇、微型汽车),旅客运,出租汽车,港口码头作业,搬运装卸,以及从事车船维修、乡镇企业的船舶制造、联运、运输服务业
    2023-06-08
    199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保价运输的特点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13
      1、保价运输特适用于铁路运输领域,铁路实行限额赔偿和保价运输。 2、限额赔偿即行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由铁路运输企业在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内进行赔偿。但托运人在托运时声明了行包、货物的实际价格,办理了保价运输,铁路运输企业则在声明的价格内,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保价运输贯彻自愿原则,办不办理由托运人自主决定。托运人办理保价运输时,须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保价运输”字样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5条特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1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
    • 运输合同有什么特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3
      1.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标的为运输劳务。 2.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运输旅客或者货物,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3.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客运合同是诺成合同,因为该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货运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也有一些是实践合同。 4.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一般地,运输合同的条件是由承运人预先
    • 保价运输有什么特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28
      保价运输的适用是: 1、适用于铁路运输领域,限额赔偿即行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由铁路运输企业在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内进行赔偿。 2、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 保价运输有哪些特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1、保价运输特适用于铁路运输领域,铁路实行限额赔偿和保价运输。 2、限额赔偿即行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由铁路运输企业在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内进行赔偿。但托运人在托运时声明了行包、货物的实际价格,办理了保价运输,铁路运输企业则在声明的价格内,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保价运输贯彻自愿原则,办不办理由托运人自主决定。托运人办理保价运输时,须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保价运输”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