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期间异地羁押能够吗?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是能够的,异地临时羁押手续如下:
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
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
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
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5、抓获网上在逃人员需要临时寄押的,凭《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和电子法律文书的打印件,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6、判决前未被羁押,一审判决被判处实刑的被告人需要收押的,凭一审判决书和《逮捕证》收押。
7、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刑期未执行完毕、需要收监执行的罪犯,凭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通知书》收押。
8、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缓刑予以收监执行的罪犯,凭人民法院撤销假释、缓刑的裁定书和原判决书收押。
9、再审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凭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或者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收押;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异地开庭,需要临时羁押在异地看守所的罪犯,异地看守所凭刑事再审的诉讼文书、上一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案件的手续收押。
10、判决前已经羁押的罪犯留所服刑的,凭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和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收押;判决前未被羁押,判决后需要收监执行刑罚的罪犯,凭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收押。
已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因发现新罪需要解回看守所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因其他案件需要解回配合侦查的,凭办案机关的公函收押。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印章不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二、异地羁押的条件:
1、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能够,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
2、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能够异地羁押。
3、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能够,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
《刑事诉讼法》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能够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这条规定,采取的是以最初受理地为主,以主要犯罪地为辅的原则。
说的是能够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不是应该。
异地羁押这在如今人口大流动的背景下很常见的,若是仅需要临时羁押在异地,那是需要有两个公安机关部门共同审批的拘留证、逮捕证,然后才能够按照流程将违法者进行羁押了。但如果不是临时的异地羁押,其他情况下的目前就还是按照正常的羁押的程序来办理。
-
侦查羁押什么情况能够放人
162人看过
-
侦查期间羁押期限的探讨
358人看过
-
侦查机关羁押超60天能够取保吗
326人看过
-
取保适用于侦查羁押期间吗
107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间亲属为何不能探监
402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间起算是拘留期间起算吗
269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间的羁押时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29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
侦查羁押期间发现新罪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9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是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 本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对于该条的适用,要把握一点: 侦查的期限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开始计算,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开始计算。 羁押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从收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
-
羁押侦查期限什么是羁押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61.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即到期日就是最后一日。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规定: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计算法定期间时,应当将路途上的时间扣除;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 3.节假日,看守所或侦查机
-
在侦查羁押期间,能否与嫌疑人见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权随时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但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
-
侦查羁押时期算监刑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5侦查羁押期可以算刑期。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