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裁定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21:00:36 400 人看过

行政裁定管辖是与法定管辖相对应,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移转三种。

(1)移送管辖

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指定管辖

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管辖权移转

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将案件移转给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管辖权的移转只能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裁定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裁定管辖有哪几种情况
    行政诉讼裁定管辖的情况有:一、移送管辖:法院已经受理——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二、指定管辖:1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3、基层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法院决定。中级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法院管辖或者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4、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法院管辖。指定管辖裁定应当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送达报请的人民法院及案件当事人。三、管辖权转移:上级法院有权审判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人民法院审判。下级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可以报
    2023-04-25
    469人看过
  • 法院裁定管辖哪些行政诉讼案件
    一、法院裁定管辖哪些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可以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案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二、
    2023-12-21
    311人看过
  •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管辖法院是什么
    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2年之内申请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以当事人帐户中扣留或划拨需支付的款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的材料包括:1、仲裁申请执行书;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
    2023-06-24
    94人看过
  • 管辖管辖移送裁定书
    法律综合知识
    网上有很多模型,可以输入移送管辖裁定搜索参考。对移送管辖的处理是:当事人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驳回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当通知双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的投诉不影响被诉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
    2023-08-09
    314人看过
  • 指定管辖是指什么什么是指定管辖
    一、指定管辖是指什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通过裁定将案件交由特定下级法院审理的法律程序。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解决因管辖不明确所导致的争议,确保司法过程的顺利进行。例如,当管辖区域界限模糊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动时,或是原本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特殊原因无法受理案件时,上级法院就会介入,指定一个合适的下级法院来处理案件。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这是一个既定的法律程序,下级法院必须服从上级法院的指定管辖裁定。二、不同机关指定管辖不同行政机关间的指定管辖情形各异,主要取决于争议各方所属的行政级别和部门。1.当同一级别政府的不同工作部门发生管辖权争议时,由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管辖。2.若争议部门隶属于不同级别政府,但归属于同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由该主管部门指定管辖。3.如果争议部门不属于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决定。特别指出的是,指定管辖机关应是争议机关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这里的上一级是指仅高一个层级的机关
    2023-11-19
    334人看过
  •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成立是作出裁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辖权异议的构成要件首先,案件中的原告一般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有三:第一,受诉法院是原告选定的,原告如果认为该法院无管辖权,完全可以从一开始就选择他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第二,从立法意旨来看,民诉法第38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显然,答辩状是由应诉方提交的,而与
    2023-02-22
    408人看过
  • 行政管辖权移交与指定管辖的界定
    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2、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什么是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什么是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办案规则》第7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委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前者在法律上称移送管什么是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办案规则》第7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委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前者在法律上称移送管辖
    2023-07-10
    435人看过
  • 行政诉讼管辖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二、地域管辖1、一般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三、裁定管辖是指根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被征收人不服征收决定,该怎么办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人在进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依法履行征求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证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等程序后,依法作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如果被征收人对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起诉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及时维护自身
    2023-06-20
    12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的法院裁定管辖指哪些
    一、行政诉讼案的法院裁定管辖指哪些行政诉讼中裁定管辖,是指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而不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所确定的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主要有三种:移送管辖,指某一个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发现自己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指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在一定情形下指定由某一个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权的转移,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将行政案件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
    2024-01-22
    440人看过
  • 行政案件管辖由谁管辖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案件管辖由谁管辖1.行政案件的管辖主要遵循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这一规定是为了便利当事人诉讼,便于法院通知、调查取证与执行,同时尊重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效力的区域性,以及防止滥诉。二、特殊管辖规定适用1.在特殊情况下,如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动产案件,应适用有关不动产的特殊管辖规定。2.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仍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当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时,既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这属于共同管辖的一种情形。三、地域管辖的原则1.地域管辖的原则主要体现为“原告就被告”原则,即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这一原则的实施,既考虑了当事人的诉讼便利性,也便于法院进行通
    2024-03-30
    406人看过
  • 什么是“管辖”为什么要确定管辖?
    管辖,是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各地方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只有明确了哪个案件归哪个法院管辖,才能使审判权得到落实,使当事人顺利行使诉讼权利。另外,各人民法院明确了自己受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防止因管辖不明造成的推诿和争论。《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4-24
    133人看过
  • 专利行政处罚管辖权问题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管辖是确定对某个行政违法行为应由哪一级或者哪一个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法律制度。确立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是以有利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权,有利于及时有效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前提的。一、具体规定第一,由于行政管理活动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因此,在行政处罚管辖问题上,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为了行政机关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及时纠正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分组织进行行政处罚,是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发生地为管辖的基本原则。第二,解决了级别管辖问题。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含县级政府。在通常情况下,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如县政府、县工商局等行政机关管辖。这样规定有利于行政机关及时地发现违法行为并便于对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和作出处
    2023-04-11
    490人看过
  • 行政复议转送管辖为什么是县政府
    一、行政复议转送管辖为什么是县政府行政复议转送管辖是指接受属于特殊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收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这是因为避免由于特殊管辖的复杂性而影响申请复议。同时也避免加重了行政复议机关转送复议案件的责任。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
    2023-06-06
    277人看过
  • 裁定移送管辖撤诉的规定是什么
    裁定移送管辖撤诉的规定是裁定移送管辖之后,当事人撤诉是允许的。无论是怎样的管辖案件,只要不是原告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都应当准许撤回起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无管辖权,无权对案件的程序和实体进行处理,只能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裁定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处理,然后再由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原审原告撤诉。原审在无管辖权的情形下仍作出准予原审原告撤诉的裁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是错误的,故再审经审理后撤销原审的撤诉裁定。一、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
    2023-03-30
    31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裁定是指诉讼期间,人民法院针对行政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判。行政裁定是与行政判决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裁判形式。 行政裁定主要是针对行政诉讼程序上的争议事项作出的,它能保障诉讼活动正常地按顺序结束。在诉讼不同阶段对不同的程序问题,都可以制作行政裁... 更多>

    #行政裁定
    相关咨询
    • 移送管辖管辖的行政裁定书怎么写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7-08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及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
    • 行政驳回管辖异议裁定书是什么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9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写明案由)
    • 如何写管辖行政裁定书?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29
      ?需要在裁定书中写明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法院的裁定结果的。当公民的权益受到侵犯后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权解决的,那么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法院也会首先确认是否具有管辖权利的,当该法院不具备管辖权也是需要将案件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 问一下行政诉讼裁定管辖的含义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09
      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指定管辖、案件的移送和管辖权的转移。 1、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无管辖权而将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行政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行移送。“发现”可以是主动发现,也可
    • 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怎么确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
      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