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如何决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8 11:00:21 324 人看过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如何决定的

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并且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内容如下:

1.地基与基础。房屋建筑中的地基和基础是两个概念,但是它们是一体的,对技术要求很高,毕竟在整个建筑中发挥着承重作用。连接土壤的是基础,然后上面才是地基。

2.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是在完成地基的基础上进行,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为建筑物的骨骼和精髓。

3.建筑屋面。即建筑物的屋顶,不但可以遮风挡雨,同时还将其承受的荷载与墙柱融为一体。

4.装修装饰。装修装饰工程一般是在建筑工程完工后,对其进行美化、完善等,力求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

5.建筑幕墙。建筑幕墙是建筑物最外层的墙,这种墙不具备承重作用,相当于建筑物的外壳和衣裳,起装饰作用。

6.附建人防工程。所谓附建人防工程,往往是和建筑工程为一体的,其顶部为建筑物,地下为人防工程,一并修建,比如小区的地下停车场。

7.配套工程。除以上主要的工程内容外,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时,还可以从事配套工程的施工。如:防雷、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消防、智能化等工程。

三、工程总承包资质是否允许进行劳务分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三节 承 包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n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n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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