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可以风险收费吗?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风险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2、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包括法院已经受理了刑事诉讼案件。
刑事案件的受害者遭受了物质损失、且此损失是犯罪分子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的。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自己确实可以获得赔偿的证据。
二、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包括具有特殊性、具有依附性等。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具有特殊性。
就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问题的性质而言,其和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是一样的,都是经济赔偿问题,属于民事诉讼性质。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所不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同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诉讼法律关系,即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对于被害人的赔偿是基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审理,所以它又属于刑事诉讼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具有依附性。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居于主导地位,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处于依附地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案需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刑事诉讼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就无从谈起。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起诉时效、上诉期限、管辖法院等方面都要受到刑事诉讼的制约,不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具有复合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依附性,决定了其法律适用具有复合性的特点。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使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律适用上不仅要遵循刑法的相关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诉讼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撤诉、反诉等方面都要遵循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无能力赔偿,经当事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被告人分期偿还。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2、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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