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8:24:10 152 人看过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新立案标准是:

1、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的罪名是什么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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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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