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公婆是否还具有居住的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0 09:44:53
355 人看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提出,居住权乃依据房屋所有权人意志而设定,是一种专属房屋的物权性权利。
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之前,已预先设定房屋居住权赋予公婆,那么在离婚之后,公婆将继续拥有该处的居住权利。
至于设立居住权的具体程序,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来实现。
居住权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条款:
首先,明确书写当事人的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及详细地址;
其次,详细描述住宅所在地区及其精确位置;
再次,明文列出居住条件以及相关要求的细节规定;
接下来,明确叙述居住权失效的期限;
最后,制定出实际发生纠纷时需采用的恰当途径和解决方式。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离婚后有居住权再婚后还能居住吗
145人看过
-
公证的房子是否具有居住权
428人看过
-
结婚住公婆的楼房离婚带孩子是否还能住
459人看过
-
离婚时是否具有返还彩礼的权利
357人看过
-
持有多年居住证是否具备居住权?
356人看过
-
夫妻分居三年后,是否有离婚的权利?
39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婆有权利让离婚后公婆住在家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6要看情况而定 法律规定,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房屋用益物权。夫妻离婚前已经设立了房屋居住权给公婆的,离婚后公婆享有居住权。如果没有设立居住权,那么离婚后公婆就不再享有居住权。
-
-
离婚后,居住权是否能终止,离婚后再婚,居住权如何继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7产权的正式称谓应为所有权。所肴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所以你们不享有继续居住权。
-
居住权人的子女是否具有在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中继续居住的权利海南在线咨询 2025-01-06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老婆的婚房老公有居住权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4-10-04我们首先有必要对“居住权”的概念与特性进行深入探讨。居住权,作为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赋予了符合条件的特定个人对另一人所拥有的住宅以及其附属设施享有所占、所用之权力。这样的权力得以存在的基础要么源于具体的法规依据,要么来自于双方契约的约定。如今,让我们将视线转向实际生活中的情境来做进一步讨论。若婚姻房地产属于夫妇共有的财产,那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处理该房地产的权利,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