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办事相关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32:45 328 人看过

行政复议

二、事项概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海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海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南京关区各隶属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不服而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南京海关管辖。

三、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

四、办事条件

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见附件一);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附件一:《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第九条

附件二:行政复议申请书下载

五、办事程序

(一)申请。行政复议可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申请。若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

(二)受理。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

(三)审查。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必要时可举行听证。

(四)作出决定。复议机关一般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七、承诺时限

(一)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

申请人应当自知道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复议机关决定受理的时限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复议机构收到复议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0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规定的相关问题解答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应当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一般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如何计算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规定。对“知道”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当场作出、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补充告知等情况下如何才算“知道”,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
    2023-07-07
    322人看过
  • 申请专利行政复议时间规定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其合法权益将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相关行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48小时。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应当立即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裁定。申请人自人民法院责令停止有关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如果申请错误,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停止相关行为而遭受的损失。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复议: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
    2023-07-05
    16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
    2023-08-15
    14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可以提出行政赔偿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复议可以提出行政赔偿吗当事人是可以在提出行政复议的时候,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二、相关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法》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第十三条赔
    2023-04-19
    84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第十五条第二款“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一、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办理(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
    2023-03-21
    28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成功多久释放,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复议成功多久释放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撤销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应该在作出撤销决定后,通知拘留所立即释放当事人。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
    2023-06-15
    64人看过
  • 交通道路违法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下列情况可以申请交通道路违法行政复议:1.属于机动车号牌被套用的。2.协助司法机关侦查破案、追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3.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的。4.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后录入的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的。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6.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7.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与现场交通警察指挥不一致的。8.其他依法不予处罚或免予处罚的。在税务方面,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那么,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呢?(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
    2023-07-07
    397人看过
  • 行政人员渎职能否申请行政复议,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人员渎职能否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渎职行为,做出了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行为时,当事人对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23-06-17
    21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可以中止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
    2023-02-17
    12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
    2023-06-17
    302人看过
  • 海关行政复议听证规定
    海关行政复议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行政复议,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海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海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海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级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并且支持本海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海关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财政保障,保证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第四条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组织行政复议听证;(三
    2023-02-06
    425人看过
  • 亲属申请行政拘留复议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该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二)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对城市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城市公安分局隶属的城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四)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公安厅、局直属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直属公安局、公安分局隶属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五)对公安派出所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
    2023-03-16
    420人看过
  • 行政复议办案程序的法律相关内容
    行政复议办案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行政复议基本原则:(一)合法原则。(二)公正原则。(三)公开原则。(四)及时原则。(五)便民原则。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和方式:(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③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二)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三、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据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
    2023-06-06
    157人看过
  • 行政复议能否改变工伤认定,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复议能否改变工伤认定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经复议后,撤销原工伤认定结果的,就能改变工伤认定。二、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
    2024-01-02
    36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依照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收到行政复议怎样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9
      第十八条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
    • 行政复议法60日内复议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7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对于行政复议法60日内复议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 行政复议关于听政的相关制度和规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9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关于听证的程序,保障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复议机构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依法组织的听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行政复议关于听政,是指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依照本制度组织并听取当事人就案件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
    • 关于行政复议的相关资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一、公民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四)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
    • 最高院关于行政复议告知书的相关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3
      最高院关于行政复议告知书的相关规定是: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确认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决定受理所制作的文书。它属于填写式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