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情况,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商标相似度多少算侵权呢
《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第二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根据这一规定可知,判断商标侵权的前提是容易导致混淆,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则推定势必会导致混淆,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需要满足容易导致混淆这一要件,才应判定为侵权,是否容易导致混淆需要通过商标视觉效果、产品包装外观、销售形式、是否出现相关公众发生混淆后投诉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商标使用在不同种也不类似的商品上,则商标是否近似就不涉及侵权的问题,因为不存在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但驰名商标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如何评估放火罪的严重程度?
301人看过
-
商标侵权的严重程度如何体现?
116人看过
-
如何评估绑架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409人看过
-
专利侵权的严重程度如何界定
68人看过
-
量刑标准:如何评估侮辱国旗国徽罪的严重程度?
308人看过
-
如何评估商标的知名度
114人看过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
商标相似度多少严重侵权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4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
商标重合度多少算侵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0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情况,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 (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 2)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
商标重合度多少算侵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情况,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
如何辨别刀伤的严重程度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6持刀伤人很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量刑要考虑伤情程度,伤残等级等问题,要以专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如果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程度,则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一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械是本罪的从重情节,可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商标重合度超过多少称为侵权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8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情况,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