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逾期交货,买方是否有权拒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14:45:30 411 人看过

供方逾期交货的,如需方不再需要合同约定的产品,应当在接到供方发货通知15天内通知供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就不能拒收货,如果供方收到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而强行发货的,需方就有权拒收货物。

需方对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怎么规定的

买卖合同中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6年01月16日 0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买方违约不支付货款,卖方是否保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双方在销售合同中同意买方不支付货款,卖方仍保留货物的所有权,即使买方不支付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交付的货物所有权不转移。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卖方。未经登记,卖方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的规定是什么(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条文,不是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这规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自愿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当事人对此作了约定的,除非有关法律针对特殊领域的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之外,在合同履行中以及发生争议时的处理中就要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的约定也是允许的。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另外约定,可以是约定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或者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的价款后转移等等。“法律另有规定”,在我
    2023-07-05
    478人看过
  •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采取哪些维权补救措施?
    在买卖合同中,难免会遇到卖方逾期交货。遇到这种情况,买家会因为自己各自的需求,有不同的解决办法。有买家会因为只想购买这家的货,而继续履行合同;也会有买家因为卖家逾期交货,影响自己进度,不想合作了,想解除合同。卖方逾期交货,买方根据自身情况需要,可采取相对应的举措:1、买方想继续履行合同的,仍然可以主张赔偿损失。2、买方不想继续合作,想解除合同的,可以依法解除买卖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违约损失赔偿金额,主要有两种计算方法:1、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具体金额的,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准;2、合同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金额,但是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的,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来计算违约损失赔偿金额。3、合同中既没有约定违约金金额,又没有约定违约损失计算方法的,可以根据买方实际损失和可预见利益损失来计算具体的违约赔偿金额。主张违约赔偿,有两种方法:一是协商:双方能够协商赔偿,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2023-06-22
    475人看过
  •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逾期付款需要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吗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逾期付款需要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买方需要承担的违约损失计算方法:1.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就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来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就不可以主张支付违约金,但是可以主张这笔货款的本金以及利息。利息的确定方法,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实践中,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利息等的,可通过法院向对方主张赔偿利息损失、违约金等。通过起诉的方法主张赔偿利息损失、赔偿金虽然过程比较繁琐,但是是比较有用的,因为起诉具有法律强制力。一、合同违约内容包括什么1、买卖合同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
    2023-06-28
    329人看过
  • 买卖合同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后怎么处理
    一、买卖合同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后怎么处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采用“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时,如果在货物经专业人士检验后被确认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者已经发生了破损等状况,那么作为购买方是有权利选择拒收这批商品并且不需要对其行为负责的;反之,假如由于购买方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接受货物,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还需要赔偿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九十八条出
    2024-03-26
    145人看过
  • 收货方拒付运费怎么办
    2010年9月23日,发货方孙某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委托广州某物流公司托运一批家具前往四川成都。家具如期运至后,收货方刘某支付了运费8000元后拒付剩余运费。后虽经物流公司多次追讨,但收货方、发货方各执一词,拒不支付剩余运费。求偿未果后,物流公司将发货方孙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未付的运费10500元。发货人孙某是否应向物流公司支付拖欠运费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发货人孙某称,其与收货人刘某早已达成协议,约定发货人孙某只是代买家刘某寻找货运公司,原告与被告孙某之间并不存在货运关系,货物的运费、关税均由收货人刘某负责支付,并向法庭提交了其与刘某签订的《特许经销加盟合同书》。另孙某主张,物流公司在运输货物过程中存在转委托其他物流公司运输的行为,且运输过程中导致部分家具损毁,由此产生维修家具费用9270元应当予以扣减,加上收货方刘某已支付的8000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孙某支付运费10500元
    2023-06-13
    460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一方交货后对方拒付款怎么处理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
    2023-04-21
    392人看过
  • 逾期交房不提供交房手续业主拒绝收房
    交房时间早就过了,房开商才通知交房,却又不能提供有关交房手续,房子很有可能没有通过验收。6月11日,乌当温泉花园北区悦景新城业主宋先生致电商报消费维权站维权专线反映称,房开商逾期交房不能提供有关交房手续,该小区18户业主不敢收房,并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向房开商讨说法。房产证纠纷怎么处理房子没有验收咋就交房?据宋先生介绍,近期,乌当区北衙路温泉花园北区悦景新城一期7栋的业主们,陆续接到房开商交房的电话通知。业主们查看房子后,发现存在不少问题,如路没修好,绿化没到位,最重要的是未提供竣工交付备案表,也没提供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管理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没有收到证明房屋合格的验收报告,我们就算住在里面,以后能不能办理产权没法保障。小区路面没修好,绿化没有到位,日后开发商如果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基础设施建设履行,我们今后的生活会很不方便。业主郑先生说。6月11日,该小区18户
    2023-06-05
    168人看过
  • 因滞销买方拒收货,损失责任怎么认定
    一、因滞销买方拒收货,损失责任怎么认定1、因滞销买方拒收货的损失责任应按下列标准认定:通常情况下应由买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买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收货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运输合同货物损坏责任如何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2024-03-18
    225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收货方的验收期限有哪几种
    买卖合同中,收货方的验收期限有以下几种:1、有约定的,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验收;2、未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验收;3、无法确定合理期限的,检验期限为2年;4、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5、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不受上述四项的限制。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一、默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功能有哪些?默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有很多,其中包括:1、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买。2、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默认标的物符合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
    2023-03-04
    190人看过
  • 如果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可以拒绝收货吗
    1、如果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可以拒绝收货。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律师补充: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2、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3、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
    2023-05-06
    473人看过
  • 不按时交货能否追究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货怎么办
    一、不按时交货能否追究违约责任延期交付货物的,怎样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
    2023-06-17
    450人看过
  • 二手房买方违约后卖方是否可以拒绝交房
    一、二手房买方违约后卖方是否可以拒绝交房二手房买方违约后卖方可以拒绝交房。如果合同中约定买受人违约出卖人可以延期交房的,则出卖人可以延期交房。否则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二手房交易合同不成立有效吗二手房交易合同不成立没有效。合同生效一般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3.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2023-11-05
    297人看过
  • 如何处理买家逾期拒付货款
    如何处理买方逾期拒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起诉对方。不动产纠纷又称不动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基于房屋、土地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具体而言,是指房屋、土地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的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当事人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其实,它也是不动产(房屋权益)纠纷和不动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当事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外国公民、法人和外国房地产关系中的其他组织,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争议可以通过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解决。房地产纠纷仲裁是解决房地产权益纠纷的一种方式,由双方自愿,第三方裁决。裁决、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必须执行;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地产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3-05-08
    222人看过
  • 买方第一笔货款逾期支付可以不交货解除合同吗?
    买方第一笔货款逾期支付,卖方对其第一批货物不交货的,如果第一批货物与之后批次的货物是相互依存的,可以因此而解除整个合同;如果货物之间不是相互依存的,可以仅仅解除该批标的物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三条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三条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2024-04-22
    26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货物腐烂买方可否拒绝接受供货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蔬菜供货商因运输途中保存不当,导致该批蔬菜多有腐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批供货。因为买方对于卖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交付的货物,有权拒绝接受。但是由于蔬菜为易变质物品,为了阻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买方可以代为变卖,然后再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合同如下条款: 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 货物腐烂可以被买方拒绝供货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蔬菜供货商因运输途中保存不当,导致该批蔬菜多有腐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批供货。因为买方对于卖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有权拒绝接受。但是由于蔬菜为易变质物品,为了阻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买方可以代为变卖,然后再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合同如下条款: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 交易合同买方逾期交货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2
      对于买卖合同,买家应当按时支付报酬,卖家应当如期交货,如果不按时交货的,属于违约行为,卖家需要支付买家违约金。在出卖人已经为实现交付的情况下,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承担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包括:双方在合同中对出卖人逾期交货约定的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的耳约定损失数额或损失的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数额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的,由出卖人向买受人赔偿损失,如既未约定违约责任又未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计算办
    • 卖方逾期购买能拒收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3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拒收货物,因为卖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行为,如果卖方逾期交货是在买方催告履行期之后才履行交货,或逾期交货行为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
    • 买受人有权拒绝买方索取货物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4
      1、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 2、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债务关系消灭的制度。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