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专利形式审查的概念和结果。专利形式审查是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及其相关手续、格式等进行审查的活动。初步审查中,若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要求,专利局应给予申请人补正机会。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补正,则申请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应予以驳回。
专利形式审查是指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及其相关手续、格式等进行的审查活动。专利审查的结果:专利局在初步审查中,对于申请文件中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应当给予申请人补正机会,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应当予以驳回。
专 利 申 请 提 交 后 , 如 何 进 行 审 查 ?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提交后,专利局将进行审查。专利局将检查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申请的合法性、专利性、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等方面。若专利申请符合要求,专利局将予以授权,并发予专利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在审查过程中,专利局可能会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或解释相关问题。若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则申请被视为撤回。
通过审查后,专利局将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若决定批准,专利将进入授权程序,若决定不予批准,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决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利审查是保护发明创造的重要手段,通过审查后,专利局将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若决定批准,专利将进入授权程序,若决定不予批准,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决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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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的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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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形式审查制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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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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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形式审查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5一、发明专利形式审查的内容有: 1、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规定; 2、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了代理;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4、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 5、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1、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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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的形式审查制度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21-实质审查制度一般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2-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时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目前,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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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形式审查是怎么处理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7第一,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的,没有递交委托书或者没有写明委托权限的,应当进行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 第二,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需要补正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补正。 第三,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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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的形式设计是怎么审查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6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人提交的复审请求书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请求复审的客体、复审请求的期限、复审请求人的资格、复审的费用、复审的理由、复审请求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及必要时的专利代理委托书等。如果复审请求不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提出的,或者提出复审请求的时间超出了法定的三个月期限,或者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的的申请人,则该复审请求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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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形式审查制度是怎样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3专利形式审查制度又称“不审查制度”或者“登记制度”。指只对专利申请法定形式要求进行审查,不审查专利申请的实质内容即发明的专利性的制度。这是一种古老的审查制度。在专利制度初期,发明是个别现象,申请专利和授予专利证书的量不大,专利主管机关缺乏系统的资料,不具备在授予专利证书前确定一项发明的专利性的能力。所以,各国都采用这种制度。 这种制度的手续简便,申请人只需向专利主管机关递交一份申请书,缴纳专利费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