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纠纷应由谁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03:01:08 375 人看过

若是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产生人事纠纷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厂内交通事故管辖: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依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单位管辖范围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权管辖,不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法院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3日 0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此外,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三)现役军人在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一、专门人民法院都有什么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专门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统一审判体系,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而地方人民法院是按照行政区划建立的审判机关。二、什么是破坏军人婚姻罪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乏同居或结婚的行为。中国刑法
    2023-04-05
    163人看过
  • 委托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由谁来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委托合中,因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一方是受托人,其履行的义务系代替委托人处理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务。故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应是受托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即委托法律关系中被委托人的义务.要是完成委托人所交办的事务所以被委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地点。应认定为委托合同的履行地。一、什么是委托合同有什么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
    2023-02-27
    89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由谁管辖?
    用人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由谁管辖?《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这里所说的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用人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由谁管辖?《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这里所说的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第14条规定,是指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一、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注意什么1、应注意写好申诉书。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
    2023-06-27
    283人看过
  • 涉外不动产纠纷是由谁管辖
    涉外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案件,由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2024-05-06
    183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谁管辖
    关于法院的管辖权归属,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
    2023-03-04
    80人看过
  • 赡养纠纷案件由谁进行管辖
    赡养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赡养纠纷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能够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的,应当提供。(2)案由:赡养费纠纷、或变更赡养关系纠纷。(3)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给付赡养费、变更赡养费数额变更赡养关系纠纷及其他。(4)事实和理由:写明原告与被告双方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事实经过;双方争议的焦点,同时写明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规定。(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6)写明起诉状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原告在具状人处签名,并注明起诉时间。二、赡养纠纷调解技巧1、丰富
    2023-03-23
    393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由谁管辖
    应是土地所在地的人民发端管辖,这样满足了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的原则。《民事诉讼法》中第34条关于不动产的规定也作出了相同的规定。由此可否定被告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权的猜想。从法律层面上讲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迁裁决案件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对不涉及不动产物权,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对立项、规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的诉讼。首先,从我国法律设立地域管辖的目的来看:不动产专属管辖制度设立的目的:1、为了方便诉讼;2、为了合理分配司法资源,避免案件数量悬殊。不涉及不动产物权:1、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无需从方便诉讼的角度出发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一旦我们不加区分的将所有征
    2023-04-26
    308人看过
  • 承揽合同纠纷约定管辖的事由
    承揽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承揽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所以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来确定管辖法院。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纠纷处理1、协商解决就是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双方协商的基础是国家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其前提是双方的平等、自愿。在此条件下,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的态度,达到求大同存小异,使分歧顺利得到解决。争议双方在协商不能达到意见统一时,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者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仲裁解决指争议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对裁决必须执行的一种解
    2023-08-02
    364人看过
  • 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由谁进行管辖?
    法人型联营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是可以进行联营的,如果联营方都是属于法人企业的,就会形成法人联营体,联营要签订合同的。而人型联营合同产生纠纷的案件,由法人型联营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关于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一)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不同的联营形式而有所区别:1、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法人型联营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伙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合伙型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3、协作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由联营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确有困难的,如法人型联营体已经办理了注销手续,合伙型联营体应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而未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联营期限届满已经解体的,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
    2024-04-18
    210人看过
  • 事业单位丧葬费由谁支付
    一、事业单位丧葬费由谁支付职工丧葬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障人士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丧葬费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二、工伤职工医疗费用由谁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
    2023-03-24
    92人看过
  • 物业民事纠纷的法院管辖
    (一)民事纠纷1、侵权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业管理合同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二)合同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1、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可以协议确定受诉法院《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
    2023-04-02
    153人看过
  • 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管辖
    伪造公司印章罪的管辖权如下:1、刑事案件应当在原则上构成犯罪的地方由人民法院管辖。2、两个以上具有管辖权的同一级法院协商解决管辖权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逐级向普通高级法院申请指定管辖权。如果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案件需要回避等原因不适合行使管辖权,可以请求上级法院管辖;必要时,上级法院可以将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移交给其他下级法院。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指定管辖(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通常是因
    2023-03-11
    201人看过
  • 列车撞死行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由谁管辖
    [案情]黄某通过九江某火车站6道旁栅栏弹簧门,到二站台准备接暑假回家度假的孩子时,被路过的列车T267客车当即撞到,不治身亡。事发后,黄某妻子及孩子认为,车站违规在防护栅栏间设置弹簧门,给周围群众和内部员工通行带来便利,但没有考虑安全隐患,也未安排固定看守人员,这些是与受害人死亡的结果具有因果关系,构成侵权。故请求被告承担受害人的各项赔偿金共计14万元。[分歧]受害人家属的起诉,立案审判人员人对此案件管辖存在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讨论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30条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还没有作出新的相关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对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意见与修改后的《新
    2023-06-07
    334人看过
  • 工资福利纠纷是什么?由谁管辖?
    一、劳动福利待遇纠纷是什么意思福利待遇纠纷,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因为福利待遇问题而发生的纠纷。实践中发生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一是劳动条件待遇,即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安全与卫生、劳动保护以及职业教育培训等规定所发生的争议;二是社会保险待遇,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等;三是社会福利待遇,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按照约定用工单位给付劳动者的各项福利待遇。福利待遇纠纷是劳动条件待遇纠纷、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纠纷以外的纠纷。二、劳动福利待遇的内容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三、劳动福利待遇纠纷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
    2023-06-29
    13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应由谁管辖交通事故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事业单位公章应由哪些人保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7
      公章是有行政办公室管的,凡是用章的,需要领导签批,作记录的。《事业单位公章使用规定》制发印章的机关,对印章的刻制和发送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手续。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必须取得用章单位的上级和公安部门的准许,才能刻制。对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当依法惩处。各单位对印章要严格管理,使用印章,必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批准。对非法使用印章的,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惩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
    • 事业单位税由谁来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没有具体的规定,谁管都可以。一般谁负责开发票谁办税
    • 抚养费纠纷由谁管辖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0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1条规定,对市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住所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起诉讼的几个被告地址,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抚养费由被告地址的基层法院管辖,被告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
    • 医疗事业单位未买正式职工应该由谁来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1
      2014年10月1日后就开始了,会有统一部署的,耐心等着吧,也会有人管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