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记录应由谁签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8:01:07 263 人看过

手术记录原则上应由手术者书写并签字,特殊情况下只能由第一助手书写,并由手术者签名,绝对禁止由未参加手术的医师书写或签字。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2条之规定,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不可忽视的手术记录

晚5时许,高某爬上电线杆4米高处接线,不慎摔下来,当时腰腿就难以活动,被亲属和邻居送到某中医医院处治疗。医院为高某拍摄X光片三张采并用中医手法复位,确诊为左髋关节脱位、股骨颈骨折,当即告知高某需转院治疗,当晚高某到鞍山市某医院就诊,诊断为:左髋关节脱位、髋臼骨折、左股骨颈骨折,于1998年8月11日治愈出院。高某认为其股骨颈骨折是中医医院处进行中医手法复位造成的,于是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高某的申请,委托某鉴定中心对其损伤进行鉴定,结论为1、高某存在左髋关节脱位,股骨头与颈部嵌插性骨折;2、高某左股骨头嵌插性骨折,由于外力牵拉作用造成头颈分离是其诱发因素;3、构成六级伤残。高某不服此鉴定结论,法院又委托某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对高某的损伤原因进行鉴定,结论为:高某左股骨头颈分离符合左股骨颈隐匿骨折基础上手法复位牵拉所致。高某又提出异议,现当地法院委托我中心对高某的损伤重新鉴定。

通过复查高某的治疗的所有病例材料,发现高某受伤当时在中医医院所拍摄的3张X光片,第一张X光片拍摄的角度和曝光都不是太理想,只见髋脱臼,股骨头包括不全,股骨头、颈尚见连接,股骨颈略短,股骨头颈区似有环形透光。髋臼显示不全。第二号及第三张X光片则显示左股骨颈折断,股骨干下移,股骨头见骨折片。多次鉴定的争议就集中在了第一张X光片是否存在骨折上。然而由于X光片拍摄的质量问题,已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作用。此案陷入了困难境地。

能不能从骨折形态的角度,从力学的角度来证明呢?通过仔细的阅读病历材料,终于发现高某在鞍山那家医院进行手术时的手术记录,手术记录上记载着:“(住院号:54047,98—7—18):…切断粗隆间嵴诸小肌附体,探查见股骨颈骨折,头脱出髋臼,位于梨状肌下,牵开梨状肌取出股骨头,见髋臼后缘有一41.0cm长条状骨折片移位于后上方,有软组织相连,关节囊撕裂。”

我们根据股骨颈骨折线的形态推断骨折形成的机制。受伤当时的体位:根据相关证人证言反映,高某从高处摔落下后是足部首先着地,即刻出现腿不能活动及疼痛。手法复位时的体位:答辩书载采用“Allis”进行手法复位;几个原告和被告提供的证人证言都证明治疗时,两个大夫固定高某的身体,一名大夫抻高某的腿,操作手法吻合Allis手法的操作规程。

高某手术中见髋臼后缘有一41.0cm长条状骨折片移位于后上方,有软组织相连,关节囊撕裂,此可证明髋臼缘曾遭受来自下前向后上方向的力的作用。高某股骨颈骨折断面整齐,骨折线与股骨干成90左右,骨折线未见中断,股骨颈外缘断端锐利,内缘平滑有曲折整体呈“”型,符合外力从身体下部向上传导遇髋臼阻挡造成在股骨颈部外缘首先断裂然后向内缘延伸一次作用形成的特点。而采用Allis手法复位,病人仰卧位,助手按住患者的身体协助固定骨盆,术者双手套住患肢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十五项

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十五)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老公住院手术,第一签字人是谁?
    老公住院手术第一签字人为患者本人或近亲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老公死亡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丈夫死了,配偶,父母和孩子都是第一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平等。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2023-07-09
    57人看过
  • 有关遗嘱的记录应由谁来进行
    自书遗嘱不一定需要执行人。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进行个人处分,并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由遗嘱人本人书写的。遗书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实是死者真实意思的表达。如果我签了名,注明了年、月、日,没有相反的证据,那就有效了。遗嘱不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由指定的遗产执行人保管。手机录像遗嘱和自书遗嘱那个更有效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
    2023-07-15
    253人看过
  • 代夫签字搞借贷,应由谁偿还
    我与丈夫2000年结婚,婚后靠做生意购买了两套住房,当时情况很特殊,丈夫去找途径借了一笔钱,当时是我代替他签的字,那么这笔债由谁偿还?【律师解答】
    2023-12-10
    38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由谁签字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部门依法依规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往往需要得到事故各方面相关责任人的签字确认。然而,即便在没有相关人员签字或者拒绝签字的情况下,也并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定和发布。该文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对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各方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及其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之间是否存在必然或潜在的关联性,进行深入分析并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后产生的书面记录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024-07-26
    407人看过
  • 分家单由谁签字
    仲裁机构
    关于分家单的签字生效问题,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需要征得财产所有人的一致同意,订立合同。若财产所有共有人一致协商,可按照协议订立的条件进行财产分割。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需取得双方同意,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一、合同修改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有效?合同修改符合下列条件才能有效:1,合同修改的内容是双方的一致意思;2、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应明确;3、双方在修改后的合同上签字盖章;4、合同需要批准登记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
    2023-03-25
    201人看过
  • 手术记录可以复制吗
    法律综合知识
    手术记录可以复制。手术记录通常是医疗机构用于记录手术过程、操作细节和相关信息的文件,患者有权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024-05-18
    160人看过
  • 在派出所做笔录按手印签字会有记录吗
    一、在派出所做笔录按手印签字会有记录吗1、在派出所做笔录按手印签字不会有记录,单纯的笔录和手印不属于案底,这是警方案件调查的流程。只有刑事犯罪才会被记录在档案中,并且联网可查。进了派出所并不一定代表必定有案底,还需要结合当事人是否违法犯罪,是否承担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来综合判断。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捺指印。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翻译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的结尾处签名。询问时,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并保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二、治安拘留会留案底吗治安拘留不会留案底。案底是指犯罪记录,被判处有罪的人才会有犯罪记录
    2023-08-09
    454人看过
  • 工程竣工报告应由谁审核签字
    工程竣工报告应由工程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提出工程竣报告,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4-05-19
    367人看过
  • 授权委托书应当由谁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书需要受托人签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是双方意思的表示,原则上需要受托人签字以表示对于委托的认可,一经签字委托即生效。但是如果受托人没有签字的,受托人向有第三人出示委托书的行为也可以视为对委托的认可,委托开始发生效力,如没有出示则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作为委托人而言,如要确保委托事项,则最好签订委托协议,并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以免留下纠纷隐患。一、办理营业执照本人不去可以吗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需要本人签名的各种资料作为委托他人代理的凭证。若需委托他人办理须有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所有签字必须由本人签,不能代签,若需代签必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二、没有委托书让别人签的合同有效吗没有委托书让别人签的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3-05
    166人看过
  •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谁审核签字
    一、专项施工方案应由谁审核签字1、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2、法律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是什么1、由专业单位施工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
    2023-08-09
    64人看过
  • 姐姐能否手术签字?
    需要有人签字但不一定是亲属,按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给自然人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做手术,自己是可以给自己签字的,但是如果本人不能完全理解手术的风险,或者手术有可能损害第三方的利益,那就需要家属同时也签字了。手术签字非直系亲属可以签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本是由做手术的签字是由患者或者直系亲属签字的,但在紧急的情况下,非直系亲属也可以签字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条【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的特殊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
    2023-07-18
    63人看过
  • 工伤证由谁保管、谁签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被送达人。被送达人是公民的,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名;被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收件负责人签名;被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名;被送达人委托代理人到人民法院的,应当在被送达人的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收到文书的日期,送交代理人签名,诉讼代理人或者代受送达人签收的是送达日期(一)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接管人和诉讼代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被送达人不在的,可以交由被送达人的成年家属签收(在离婚诉讼中,向一方当事人送达的,在被送达人不在的情况下,不得将送达书交给既是该方成年家属又是另一方身份领取人的人;收件人指定代理人的,可以交代理人签收。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
    2023-05-07
    474人看过
  • 判缓刑由谁来签字
    法院判缓刑不需要进行签字。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判缓刑,一定要村干部签字吗判缓刑若需要村干部配合监管的,就需要村干部签字。判缓刑需要遵守以下规则: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
    2023-08-04
    105人看过
  • 诉讼期间制作、形成的工作记录、笔录由谁签名
    一、诉讼期间制作、形成的工作记录、笔录由谁签名1、刑事案件诉讼期间制作、形成的工作记录、告知笔录等材料,应当由制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宣告或者送达裁判文书、通知书等诉讼文书的,应当由接受宣告或者送达的人在诉讼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名、盖章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五十二条诉讼期间制作、形成的工作记录、告知笔录等材料,应当由制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宣告或者送达裁判文书、通知书等诉讼文书的,应当由接受宣告或者送达的人在诉讼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名、盖章。诉讼参与人未签名、盖章的,应当捺指印;刑事被告人除签名、盖章外,还应当捺指印。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办案人员应当在诉讼文书或者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有见证人见证或者有录音录像证明的,不影响相关诉讼文书或者笔录材料的效力。二、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1、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
    2023-05-06
    4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手术记录应由谁书写有没有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2
      律师解答 手术记录应当由手术者书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手术记录是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 手术记录需要谁书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2条之规定,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因此应当特别注意手术记录原则上应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只能由第一助手书写,并由手术者签名,绝对禁止由未参加手术的医师书写。
    • 工伤职工进行截肢手术后该由谁签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1
      受害者能够签字的,应当签字。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工伤职工进行截肢手术,应当征得工伤职工同意,由工伤职工本人签字。在无法征得本人意见,取得签字的情形下才由近亲属或者关系人签字;既不能取得本人意见,又无法取得近亲属和关系人意见的情形下,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
    • 三方确认手术安全记录为什么要三方签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0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血的患者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应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名。
    • 手术同意书应该由谁签字,患者没签字出了是不是医院承担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签署手术同意书是医疗行业的一个惯例,也是医疗的法律义务。这就要求在手术同意书签署之前,医院须逐一列明手术的风险,要求患者或家属在充分知晓的基础上,自主做出选择并签字。正因为这一签字即证明医院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患方也获得了相关真实信息。在形式上,“手术同意书”是告知后的同意,也是医患双方的协定。其实质是医生对患者身体健康权的尊重,是患者自决权的法律保障。至于患者本人一般来说,为了避免本人在手术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