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主体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客观上表现为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上是过失。
执行判决失职罪处罚标准细分?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处罚标准可细分成:
1、行为人犯此罪,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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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可以构成判决执行失职罪?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信用。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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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判决,裁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04执行判决和裁定失职罪的要素是: 1、对象是司法活动的公平性和司法机关的威望; 主体为司法人员; 3、主观上是过失心态; 4、客观上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给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