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欠钱不还分公司有义务偿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03:50:17 304 人看过

有义务,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属总公司,应当偿还总公司的债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破产债务就不用还了吗分公司破产了总公司要债
    总公司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面临诉讼时,可依法将总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列为被告。将分支机构列为民事责任的承担者是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因此,在具体的诉讼案件中,起诉人亦有权将总公司作为被告之一,向其追索应有的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作出裁决,责令分支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倘若分支机构因经济困难无法履行义务,则由总公司代为赔付,以承担补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4-05-19
    221人看过
  • 欠款人借款盖公司的章无力偿还公司股东有义务还吗
    一、欠款人借款盖公司的章无力偿还公司股东有义务还吗若公司欠债未偿还且股东与法人已完成足额实缴,无抽逃资金行为,则无需法人或股东担责。公司债务与其股东及法人相互独立。但若股东或法人存在抽逃资金或虚假出资现象,债权人有权向其追偿。《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二、公司破产了欠款怎么要当公司宣告无
    2024-05-03
    222人看过
  • 公司借款 股东有偿还义务吗
    一般来说,股东是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占有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出资不实的。也就是指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二、抽逃出资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一、公司对企业破产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1、有限责任公司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
    2023-03-12
    131人看过
  • 与分公司有纠纷是起诉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事实上,分公司违约,是起诉分公司还是起诉总公司,要看实际情况来定: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条件许可的,您可选择起诉分公司,也可以选择起诉总公司,甚至选择将两者一并告上法院的。一、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对分公司是不是有效的总公司签合同对分公司有效,分公司从成立之初就决定了总公司对分公司有支配权,故此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但是一般情形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还是分开签署的,只有总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此时对分公司才会具有约束力。二、分公司负责人是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在性质上,分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设立时也不用完全照搬公司设立的程序。因此,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的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虽然不是法定代表人,但是如果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那么也将因此承担相
    2023-06-29
    235人看过
  • 在分公司上班该告分公司还是总公司?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或登记的情况下,如发生用工,劳动者应以有营业执照的总公司(上级单位)为被申请人/被告,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无论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无论劳动合同上写明的用人单位是分支机构还是总公司。如果分支机构(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该分支机构(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告分支机构(分公司)主张权益。可是,如果在所工作的分支机构有营业执照或登记的情况下,发生劳动争议,能不能告总公司,这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也是实务中并未完全统一意见的问题。笔者的经验是:一、如有书面劳动合同,则应以书面劳动合同上写明的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人或被
    2023-05-31
    335人看过
  • 公司欠债不还钱老总出境被拦
    中国法院网讯日前,由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拖欠货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迫使该公司向债权人给付拖欠了两年多的货款68万元,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2004年4月22日,北京某混凝土公司与北京某建设公司签订了《定货合同单》,约定由混凝土公司按照建设公司的要求提供各种标号的混凝土,建设公司依约付款;同时约定,如果建设公司逾期付款需按约承担滞纳金。合同签订后,混凝土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交货义务,建设公司亦对结算价款进行了确认。但是直至2006年3月17日,建设公司仅支付货款45万元,尚欠货款895655元。因此,混凝土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建设公司给付货款895655元及20余万元的滞纳金。经法院主持调解,2006年4月14日双方达成协议,由建设公司自2006年5月起每月10日还款10万元,直至895655元的货款全部付清为止;并于5月10日之前支付13520元的诉讼费用。但此
    2023-06-07
    312人看过
  • 分公司独立法人和总公司还有关系吗
    一、分公司独立法人和总公司还有关系吗企业分立后与原公司还有没有关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定。一般均为独立法人没有联系了。两公司之间的关系和权利义务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后,不仅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而且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也都转移给分立后的企业。如未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则分立后的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数额根据分立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及分立后各法人的注册资金数额来确定。企业分立法律特征1.公司分立是在原有公司基础上的“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多”,它与公司合并恰好是反向操作,既不是“转投资”设立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行为,也不是为拓展经营而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原公司与分立后的公司之间、分立后公司相互之间,既无公司内部的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管理关系,也不是企业集团中成员相互间控股或参股的
    2023-04-04
    94人看过
  • 建筑总承包公司还用劳务公司吗
    一、建筑总承包公司还用劳务公司吗首先,建筑公司(这是指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属总承包公司。建筑劳务公司是属于专业分包公司。简单的说,一般工程建设项目是由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承接该项目。然后,劳务公司再从建筑公司承接该项目的劳务部分的工作。1、建筑劳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土方工程施工,在建筑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及相关业务的咨询。可选经营范围:水电安装、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管道管件的销售。2、劳务公司的解释:劳务公司是指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向社会招收一些具有劳动能力,并符合市场需求条件的人员作为该公司的劳务人员,然后再把这些劳务人员转租或派遣给其它的的用人单位,从中获取劳动力差价的企业。所以,劳务公司实际上是将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通过对劳动力资产的运作而从获取企业利润
    2021-09-15
    124人看过
  •  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是否需要偿还?
    这段文字介绍了分公司作为公司分支机构的特点和与总公司之间的关系。分公司资产属于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向分公司提供资金并非借贷关系。总分公司之间的运营资金往来不需要签订借款协议,也不需要收取借款利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没有自己的注册资本金,所有运营资金是总公司出的。如果是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借贷,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借款利息。分公司是公司旗下的分支机构,其资产属于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向分公司提供资金并非借贷关系。总分公司之间的运营资金往来不需要签订借款协议,不需要收取借款利息。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没有自己的注册资本金,所有运营资金是总公司出的。如果是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借贷,是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借款利息的。 分 公 司 向 总 公 司 借 款 需 要 还 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分
    2023-09-02
    76人看过
  • 我欠劳务公司钱不还可以吗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平正义的精神,作为民事行为人,您必须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全力以赴的履行好您在合同中的各项义务。若您与某家劳务服务机构有劳务服务协议的签订,那么,您理应按照协议里的款项如期支付合理的劳务费用。除此之外,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您未能完全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您将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这其中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再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您未能按时支付任何形式的金钱债务,对方有权向您提出支付请求。综合以上几点,如果您未能按照劳务服务协议的约定支付劳务费用,劳务服务机构有权要求您支付欠款,同时,您也可以依据合同条款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拖欠劳务服务机构的款项是不可取的,您应该积极履行支付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2024-07-31
    351人看过
  • 分公司报税还是总公司报税?
    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地且同一管辖区的情况下,可以由总公司统一报税,如果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按照属地原则,分公司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申报的。1、税务登记等。要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一、分公司不注销总公司可以注销吗是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只有将分公司注销之后才能注销总公司。有分公司的公司如果要注销,需要先把分公司注销掉,总公司才能顺利注销。即使没有销售额也需要报税的,可以零报税,但是不能不去,不按时报税会被罚款的,罚款金额为2000-10000元。二、新办企业税务登记需要具体分析,一、新开公司纳税流程:设立新公司的时候,一般是不需要进行纳税的,而要在进行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到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二、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也可以称之为纳税登记,它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基础工作。三、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要求: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
    2023-06-25
    122人看过
  • 分公司欠债能要求其总公司清偿吗
    分公司欠债总公司当然应当还。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只是一个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其经营过程中欠的债务应当由总公司负责清偿。一、分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1、分公司的作用企业的分支机构间经常发生货物移送的行为,而总机构如果为了避免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办事处之类的机构,不开发票也不收货款,货款由客户直接汇至总部,发票是直接由总部开具给客户的。该办事处只对货物移送负责监督和保管。2、法人分支机构法人分支机构就是指有独立的资格,可以独立承担盈亏、享受权利以及履行义务,在法律上认可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资格,对于企业,主要是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如公司和公司的子公司。3、非法人分支机构非法人分支机构,也就是说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盈亏权责由其总机构承担。在法律上也不具备独立资格,比如一个公司的分公司等即由依照相关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
    2023-04-11
    131人看过
  • 分公司独立核算还需要总公司汇总缴纳吗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还需要总公司汇总缴纳吗分公司独立核算不一定需要总公司汇总缴纳,如果总分公司在一个省应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只有跨省的分支机构才需要就地预缴。总公司出具企业所得税分配表,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根据分配表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当地专管员同意在总公司缴纳,可以找专管员删除税种,否则还是要在当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总分机构在企业所得税上实行汇总纳税,不区分是否独立核算,即使贵司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需要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独立核算,即分支机构的收入和支出由分支机构单独核算。简单地说,分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分行单独出具财务报表。二、分公司欠款负责人有责任吗分公司欠款负责人没有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
    2023-05-22
    243人看过
  • 如果总公司有债务跟分公司有关系吗
    一、如果总公司有债务跟分公司有关系吗法律上,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连带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从经济责任的角度来看,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经营活动中的收益和损失都归属于总公司。2.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由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也相应地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可以说如果总公司有债务,那么这些债务与分公司是存在关系的。分公司的债务问题往往会对总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二、公司欠债是否抓法定代表人1.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民事责任能力,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而与法定代表人无关。2.如果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违法违规操作等导致公司债务的产生或扩大,那么法定代表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定代表人会被抓起来,而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三、公司欠钱被起诉处理方式当公
    2024-08-04
    2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分公司欠款未还欠钱人有什么义务偿还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3
      有义务,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属总公司,应当偿还总公司的债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总公司能否应偿还分公司债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8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虽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但相应民事责任还应由总公司进行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其次,由于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的话,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
    • 分公司老总将钱归还, 分公司不追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
      如果分公司老总的目的是想私自占有这笔款项,则涉嫌职务侵占罪,你可能会涉嫌成为共犯,如果分公司老总的目的是将该笔款项挪作他用,则涉嫌挪用资金罪,你也可能会涉嫌成为共犯,如果不能证明是分公司老总让你这么做的,则你可能单独触犯以上的罪名,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不过你指的败露不知是已被公安机关知悉还是被总公司知悉,如果是前者,就只能按程序来走了,如果是后者,那么分公司老总将钱归还的话如果总公司不追究还
    • 总欠帐不还与分公司有关系吗?分公司独立法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和分公司是有关系的,分公司一般是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的
    • 分公司履行总公司合同义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9
      总公司与子公司都是独立的合同主体,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合同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总公司所承担的合同义务,应当由总公司负责履行,,未经子公司同意,合同不得为子公司设定履行义务。 至于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