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的争议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8:06:45 448 人看过

一、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中争议处理的规定:

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一)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的赔偿处理规定:

1、当被保险人接到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提出的索赔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对索赔方做出任何承诺、拒绝、约定或实际赔偿。

对于消费者提出的索赔,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仲裁、调解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2、保险人的赔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判决的、仲裁机构裁决的、有关机构调解的、或经索赔方、被保险人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的结果为依据。

3、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进行索赔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销售发票、权利人的索赔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维修费用凭证及其它必要的单证材料。

4、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消费者的索赔报告、赔偿项目清单、责任认定证明文件或材料、付款凭证以及其他保险人合理要求的作为请求赔偿依据的证明材料。

5、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赔偿限额与所有有关保险合同的累计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6、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7、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2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质量责任相关文章
  • 产品质量保险与产品责任保险有什么区别呢?
    产品质量保险与产品责任保险区别有:概念不同。产品责任保险的含义是承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由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产品质量保险的含义是承保制造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一、生产者质量责任的免赔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产生产品质量缺陷的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可免除其产品的质量责任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一、生产者没有将产品流入市场。二、生产者将产品投放市场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三、将产品投入流通市场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二、消费者的索赔权有哪些方面消费者的索赔权有下列方面:1、超时服务索赔权。超时服务所包含的内容极其广泛,如班机晚点、班车晚点、预约服务(如安装闭路电视)延误等等。2、延误使用索赔权。消费者只要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购买了不合格的商品从而耽误使用的,就可以向
    2023-06-21
    170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的赔付前提是什么?
    一、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的赔付前提是什么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根据“食安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二、产品质量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因产品的性能、用途不同而异,一般是以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质量保证期来确定。例如,电视机的质量保证期通常为3年。三、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规定(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是指: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二)一般产品质量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
    2021-11-26
    424人看过
  • 2024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相关规定是什么
    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相关规定是什么产品质量问题处理(试行)办法质量管理目的:1、哪里有问题,就在哪里解决;2、不让同一个人犯同样的错误。一、质量管理的三个环节:1、原材料进货检验2、生产过程中的岗位检验,具体包括:印铁成品、制盖成品、制罐成品3、成品出厂检验二、质量监督1、直接责任人:各厂区质检员2、产品质量总负责人:各厂厂长最高的裁决者:总经理三、质检责任阶段划分是指从领用原材料到印*厂,再到制盖厂和制罐厂之间因质量问题而应划分的责任范围。1、印*厂:从原材料领用开始,到可用于加工盖或罐而生产的印铁成品出厂时所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印*厂负责。2、制盖厂:从印*厂转入印铁开始,到制盖产品出库至客户之间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制盖厂负责。3、制罐厂:从印*厂转入印铁开始,到制罐产品出库至客户之间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制罐厂负责。四、奖罚制度1、按返工率做为奖罚的界面,实施有奖有罚制度。并在“每日作业情况报
    2023-12-23
    498人看过
  • 产品的质量标识如何规定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局监发[1997]172号1997年11月7日发布)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第四条产品应当具有标识。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第五条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
    2023-06-06
    379人看过
  • 产品责任保险价格有何规定
    一、产品责任保险的条件产品责任保险,是指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而产品责任又以各国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所谓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由产品供给方(包括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产品的制造者包括产品生产者、加工者、装配者;产品修理者指被损坏产品或陈旧产品或有缺陷的产品的修理者;产品销售者包括批发商、零售商、出口商、进口商等各种商业机构,如批发站、商店、进出口公司等。此外,承运人如果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了产品并因此导致产品责任事故时,亦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产品责任。由此可见,产品责任保险承保的产品责任,是以产品为具体指向物,以产品可能造成的对他人的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为具体承保风险,以制造或能够影响产品责任事故发生的有关各方为被保险人的一种责任保险。二、产品责任保险
    2023-02-13
    241人看过
  • 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区别以及产品质量怎么举证
    一、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区别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二者有以下区别:1.风险性质不同。2.处理原则不同。3.自然承担者与受损方的情况不一样。4.承担责任的方式与标准不同。5.诉讼的管辖权不同。6.保险的内容性质不同。二、产品质量问题怎么举证产品质量问题举证应提供以下证据:1.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3.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5.运输者、仓储者对他人财产、人身按时完成负有责任的证明;6.其他证据。三、产品质量损害向谁要求赔偿产品质量损害既可以选择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索赔。1.受害人的选择权。因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权选择向生产者提出索赔要求,也可以选择向销售者提出索赔要求。2.向生产者索赔。损害结果是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先给予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
    2023-05-03
    241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的相关规定
    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且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一.生产者的严格责任。生产者的严格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无论生产者处于什么样的主观心里状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严格责任不同于绝对责任,它仍然是一种有条件的责任。产品质量法同时规定了法定免责条件,即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虽已将产品投入流通,但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二.销售者的过错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是一种推定过错,销售者负有举证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2023-02-12
    113人看过
  • 如何在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中计算赔偿金
    1、对于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人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额:(1)应当修理的产品,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但以产品的销售价格为限(以消费者开具的购货发票上标明的销售价格为准);对需要更换的产品,按更换产品的出厂价格赔偿,但赔偿以更换产品的销售价格(以消费者开具的购物发票上标明的销售价格为准)为限;对于应当退货的产品,按销售价格赔偿(以消费者开具的购物发票上标明的销售价格为准)。被更换或退货的产品,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后处理。折算为被保险人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从赔偿金中扣除。(二)被保险人因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而应当承担的鉴定费、运输费和运输费,同一赔偿案件的赔偿总额不超过本条第(一)项赔偿金额的30%;(3)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和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金额以赔偿限额为限。同一批次的保险产品,由于同样的质量问题,被很多消费者索赔,被视为意外事故。第二,法律费用的赔偿:对于法律费用,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以赔
    2023-05-31
    370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对哪些情形负保险责任
    一、什么是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所谓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是指承保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购置等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二、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对下列情形负保险责任:1、保险单载明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间内生产的,并已在保险单载明的投保区域内售出的产品(以下称“保险产品”),因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下称“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产品的消费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追溯期:是指保险期间起始日之前的一段时间。2、被保险人因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消费者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
    2023-04-30
    333人看过
  • 解读:产品质量保险遇冷产品责任保险火热
    同为产品保险,境遇大不同:产品质量保险遇冷,产品责任保险火热。且看产品质量保险怎样遇冷。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对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加强监督管理。笔者了解到,保险作为社会管理的一种手段,却并没有在产品质量上发挥应有的作用。产品质量保险是一种保证保险,保的是产品本身,带有担保性质。对投保企业来说,产品质量保险是企业信誉、履约风险的转嫁。当投保的产品不具备本身应具有的性能,造成产品报废、维修等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付。随着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日益建立,这一保险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然而尴尬的是,这一险种的现状似乎是爹不疼、娘不爱。这一保险缺少市场吸引力,对企业来说意义不大。保了电视机,如果有电视机出故障,那保险公司只是负责赔偿出故障的电视机。人保财险信用和责任保险部经理吴晓红如是说。企业对产品质量保险也兴趣索然,只有一些绿色食
    2023-06-07
    199人看过
  • 产品责任保险如何理赔
    产品责任险如何理赔:(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2023-04-26
    218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险必须是新产品吗
    是的,产品责任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且不以被保险人是否与受害人之间订有合同为条件。它以各国的民事民法制度为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对此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向生产者追偿。
    2023-06-18
    169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保期,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的范围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保期根据产品的特性作不同规定,最长超过两年的质保期,并且质保期要标明在产品的显著位置。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的范围是人工制作的产品,自然界中初级产品不适用该法律。一、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保期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保期要根据产品的种类判断,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二、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的范围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的范围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各种直接取之于自然界,未经加工制作的产品,如稻、麦、蔬菜、饲养的鱼虾等种植业、养殖业的初级产品,采矿业
    2022-07-27
    493人看过
  • 产品销售者责任相关的争议有哪些?
    关于产品销售中销售者责任纠纷的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销售者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规定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有缺陷的产品,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对于因该产品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一是一律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二对由双方隶属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如对企业开除发生的争议,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
    2023-07-17
    306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行为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所作的强制性要求;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就产... 更多>

    #产品质量责任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的什么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仲裁检验)是指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质检机构),在考核部门授权其检验的产品范围内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仲裁检验报告的过程。产品质量鉴定(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
    •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的有效期是多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 对有争议产品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应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2
      对有争议产品需要进行质量检验、鉴定的,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征得申诉人或者被申诉人同意后,指定检验机构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验、鉴定。质量检验、鉴定费用由申诉人或者被申诉人预付,处理终结时,该费用由负责人支付。
    • 产品质量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有什么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08
      概念不同。产品责任保险,是指承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由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产品质量保险,是指承保制造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
    • 产品质量违约责任保险是什么类型的保险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1
      产品责任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因其产品存在缺陷致使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产品质量保险是指承保制造商、 产品质量违约责任保险是指销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购置等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