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与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可以兼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17:12:25 170 人看过

一、工伤待遇与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可以兼得

工伤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可以两者兼得。工伤赔偿金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的补偿;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在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工伤赔偿金与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按法律法规规定,互不影响,二者应当兼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与否取决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哪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所以在发生工伤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时候,受伤职工不需要担心,公司应该保证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可是此种停工留薪并不是一直持续,法律给了一个期限。

停工留薪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得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日期也不能超过12个月。

在员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应该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如果需要去外地就医的,应该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此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在认定成功之后就可以进行赔偿,除了工伤保险赔偿的金额之外,如果说员工还遭到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候除了工伤保险赔偿之外,还需要获得经济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不能兼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经济补偿与赔偿金是否同时适用,社会上有不同的理解:一种意见认为,为了有效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支付了相当于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后,还应当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另一种意见认为,已经支付赔偿金的,不应当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此进行了明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上海服务有限公司隶属于嘉定区职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是一家专业致力于整合国内外智慧资源,为企业传递智慧、培养适用人才,辅导经营运作的教育培训、咨询机构。一、经济补偿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兼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
    2023-03-31
    365人看过
  • 职工的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是否能与经济补偿金兼得
    可以,不冲突补偿金是单位解雇时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因为工伤原因按工伤保险条例支付的分别符合补偿金和补助金领取标准,可以同时得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2023-02-21
    101人看过
  • 未获得足额工伤待遇炒了单位可享受经济补偿吗
    一、未获得足额工伤待遇炒了单位可享受经济补偿吗可以,如果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待遇而没有承担,明显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3、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
    2023-06-11
    357人看过
  • 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申诉人:侯某,女,25岁,某纺织厂女工。被诉人:某纺织厂。法定代表人:宋某,女,32岁,某纺织厂厂长。案情申诉人侯某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后,被诉人以侯享受了失业救济金为由,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双方发生争议。调查核实情况申诉人侯某1991年元月被某纺织厂招收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合同10年。1996年10月因患肝炎住院治疗,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档车工作和其他工作,被纺织厂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该厂认为企业已为侯交纳了失业保险金,侯被解除合同后可享受失业保险,因而不予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侯某对此不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纺织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分析意见《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此案中,纺织厂解除侯某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一)项,即劳动者患病或
    2023-06-10
    427人看过
  • 能同时主张工伤待遇和经济补偿
    1、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在享受工伤待遇之余,可以要求及时补发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应付未付的工资或津贴。依据《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已经失效)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同样依照《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
    2023-06-18
    412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能否同时获得
    一、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能否同时获得劳动者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工伤赔偿是对工伤事故造成损害的赔偿,经济补偿是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补偿,两者属于不同事项劳动者应得的金额。二、工伤赔偿有哪些具体项目工伤的赔付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和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三、工伤赔偿申请流程1.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3.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4.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5.携带工伤认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
    2023-11-18
    67人看过
  • 经济补偿款和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可以共同主张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支付两倍的赔偿金。补偿款和赔偿款有什么区别补偿一般是法律基于公平原则而做的填补性规定,目的是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对承担补偿责任的个体并不进行否定性评价。而赔偿则是法律为了惩罚责任人而进行的惩罚性规定,目的不仅是填补受害人损失,更侧重惩罚责任人,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个体进行否定性评价。赔偿责任比补偿责任更重。补偿责任小于等于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责任往往超过受害人的损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
    2023-08-05
    28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金能否合并索赔?
    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可以一起主张,但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无过错时,单位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可以互不影响地兼得。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可以一起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的补偿;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在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兼得,互不影响。但是,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过错,单位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过错,能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即使用人单位无过错,
    2023-11-20
    20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是否可以双重取得?
    案情介绍:现在都说车祸猛于虎,每天的新闻都在报导什么地方又出车祸了,但因为在身边很少看到,所以也觉得它离我们很远,但就在大家都兴高采烈的计划五.一出游时,却传来了不幸的消息。一位同事在下班的途中,被一俩抢客的出租车撞伤,导致腿和手都骨折。在与肇事司机协商赔偿的同时,这位受害者听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工伤,据此,就向公司的人事部门报告,希望人事部门给予申请工伤,但人事的经理却说,在享有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不可以再享受工伤的双重赔偿,对于人事部门的说法是否正确呢?笔者进行以下的分析:争议焦点:交通事赔偿与工伤待遇是否可以双重取得?1、根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2、根
    2023-06-05
    163人看过
  • 工伤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有什么不同
    工伤待遇和经济补偿金有以下区别:工伤待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经济补偿金适用《劳动合同法》;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工伤待遇是因为员工存在工伤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是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其他。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如何赔偿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二、刚上班几天受伤,工伤怎么赔偿标准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3-06-25
    144人看过
  • 主张工伤待遇别忘记要求经济补偿
    刘某于2006年4月到某公司工作,月工资1000元,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09年3月12日,刘某在工作中左手被机器挤伤,随后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住院11天,医药费全部由单位支付。2009年4月10日,刘某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10级伤残。2009年4月25日,刘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单位认为,解除劳动关系系刘某自愿提出,且单位同意支付的工伤待遇中包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故单位不应再支付经济补偿金。刘某遂向苍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金。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工伤待遇与经济补偿金不存在互相排斥的关系。决定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只要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况且,法律并未将工伤职工排除在获取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范围之外
    2023-06-10
    414人看过
  • 员工自愿离职是否能够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
    一、员工自愿离职是否能够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是不能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自愿辞职后其没有权利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辞职而用人单位必须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二、员工自愿离职的流程1.提交离职申请:员工需要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这个步骤是启动离职流程的关键。2.离职面谈: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通常会安排一次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收集员工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告知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3.提交离职报告和申请书:员工需要填写并
    2024-02-01
    109人看过
  • 工伤职工自己在公司辞职了,可不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首先,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其次,工伤职工应正确理解运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第36条、第37条虽然规定了5级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但没有明确规定也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023-07-03
    138人看过
  • 工伤赔偿后还可以得到工龄经济补偿吗
    伤者主动辞职就没有工龄工资,如果是被公司辞退的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龄工资。工伤赔偿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
    2023-05-04
    24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工伤待遇与经济补偿金有什么不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7
      工伤待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济补偿金基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两者法律基础不同。虽然工伤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时间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原因基于工伤事故,而不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基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 工伤待遇和经济补偿金能同时得到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3-17
      1、工伤待遇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不同,适用对象不同。工伤待遇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2、经济补偿金适用的对象是非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单位有过错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尽管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工伤待遇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但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工伤待遇与经济补偿金不
    • 与待遇可否兼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根据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
    • 工伤待遇与损害赔偿能否兼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工伤待遇与损害赔偿能否兼得,目前在我国司法界还有争议,各地判例也不同,有支持的,有不支持的,我个人认为在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损害赔偿关系方面,我国法律并没有采纳“择一选择”,即在前述两者之间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就排除另一种方式的适用模式。从现有条款看,相关司法解释在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损害赔偿如何协调问题上,肯定了受害人对于侵权第三人有独立的赔偿请求权,同时并没有否定受害人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因此两者目前
    • 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能兼得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3
      1、侵权赔偿也就是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竞合时,受害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侵权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不重复支付。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