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失效期限是怎么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11:24:12 286 人看过

担保的失效期限应当是保证期间,如果一般保证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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