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征收流程怎么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10:04:39 98 人看过

一、新余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征收流程怎么走

(1)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申请人携带填写完整的《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到船籍港所在地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或网上提交申请;

(2)审查: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决定: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新余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条件

初次检验、年度检验、临时检验

三、新余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材料

船舶检验申报书

四、新余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

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1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新余市船舶名称核准收费吗
    一、新余市船舶名称核准收费吗不收费二、新余市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1.《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船舶取得船舶识别号以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申请登记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申请核定船舶名称:(一)现有船舶,由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租赁外国籍船舶的承租人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二)新建船舶,由船舶建造人或者定造人向拟申请登记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未确定拟申请登记地或者为境外定造人建造的,船舶建造人向建造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5号)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三、新余市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二)不予批准的情形船舶未取得船舶识别号。四、新余市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材料1.《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2.申请人身
    2023-05-18
    346人看过
  • 新余船舶设计图纸审查收费吗
    一、新余船舶设计图纸审查收费吗不收费二、新余船舶设计图纸审查受理条件有哪些1、申请书填写内容与所附材料是否相一致;2、申请事项及所附材料是否符合《国内航行船舶图纸审查管理规定》、《江西省船舶检验局船舶图纸审查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三、新余船舶设计图纸审查办理材料1.《图纸审查申请表》2.设计单位工商执照复印件3.盖有设计机构公章或经船检机构备案专用章的船舶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一式三套4.审图意见书5.加盖钢印的图纸四、新余船舶设计图纸审查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在满足本机构管辖范围内,提供《图纸审查申请表》及其船舶技术图纸进行申请;2.审核,审核人对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适用法规规范是否正确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在审图意见书底稿上签署后,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审批人进行审批;3.审批,审批人对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结
    2023-05-19
    95人看过
  • 肇庆市端州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试行)4.1申请者要求验船部门进行以下工作时,应向验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1)产品型式认可、工厂认可以及认可有效期内的年度审查;2)船用产品取得认可后的日常监督检验;3)对船用产品的个别检验;4)仅要求对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审查;5)公正检验。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申请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在材料审查之前,按法定检验规则,进行相关项目检验及审
    2023-05-09
    103人看过
  • 船舶检验证书怎么办理?
    船舶检验证书应当由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海事局进行办理。我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车船税是什么?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前款所称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等依法具有车船登记管理职能的部门;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
    2023-06-23
    410人看过
  • 惠州渔业船舶检验
    办理对象符合办理条件的渔业船舶办理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要求的渔业船舶所需材料1、申请书2、渔政准造证明3、建造合同副本4、图纸及有关资料送审。窗口办理流程受理材料—-现场检验—-签发证书网上办理流程网上预受理—初审—申请人到办事窗口提高材料—核实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预约现场检验时间—签发证书办理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办事窗口广东省渔政总队惠东大队工作时间:工作日地址:惠东县港口管委会盐陀联系电话:0752-8566989交通指引:惠东县港口管委会盐陀
    2023-05-10
    306人看过
  • 新余市船舶名称核准流程有哪些
    一、新余市船舶名称核准流程有哪些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将审查决定送达申请人.二、新余市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条件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三、新余船舶名称核准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
    2023-05-18
    207人看过
  • 汕尾城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办理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船用产品工厂或检测机构进行以下工作时,均须向验船部门提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及发证:1)工厂认可、产品型式认可、检测机构认可;2)取得认可后的年度审查工作及日常监督检验;3)个别检验;4)单独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审批;5)需要验船部门进行公证检验或鉴定。二、办理地点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三、办理时限10(工作日)四、办理材料填写信息真实有效提供材料真实、齐全。提供材料真实、齐全。五、办理机构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六、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全文详见附件--(表格)《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05-28
    124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注销流程怎么走
    一、船舶所有权注销船舶所有权的注销,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致使船舶所有人的所有权丧失或与所有权人脱离的一种法律现象。实践中,船舶所有权注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船舶所有权的转让。主要包括船舶买卖、赠与等。(二)船舶所有权的客体灭失。如船舶被拆解,船舶沉没大海无法打捞,船舶失踪等。(三)船舶所有权的主体消灭。如法人船东破产、解散或被依法撤销,船东本人死亡等。(四)船舶所有权被强制消灭。指国家依法采用强制手段,迫使船舶所有人放弃其所有权。船舶所有权的注销也需向登记机关进行注销登记,否则不可对抗第三人。二、船舶所有权注销流程(一)项目名称:船舶所有权取得、转让、消灭登记;项目编码:222交通05—03。(二)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三)项目审批许可、办理类别:承诺件(四)行政审批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航务海事、局(五)行政审批许可、决定机关:市航务海事、局(六
    2023-03-17
    177人看过
  • 嘉峪关船舶登记流程怎么走
    一、嘉峪关船舶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2、申请人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3、审查受理资料(材料不全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4、符合受理条件受理(出具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决定书)5、初审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6、是否需要勘验(是勘验或专家论证或征求意见)复核对初审意见看查结果进行复核)7、审定(作出许可决定或不予许可决定)办结(送达书面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书)二、嘉峪关船舶登记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
    2023-05-18
    425人看过
  • 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流程怎么走
    一、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流程怎么走1、船舶国籍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2、船舶所有权证书(与船舶所有权登记同时申请的可免)3、船舶经营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书4、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5、船舶技术证书6、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船舶国籍登记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二、办理船舶光船租赁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2、进口手续合法、完备(光租外国籍船舶);3、船舶名称经过核准(光租外国籍船舶)。三、在办理船舶光船租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2、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影印件;3、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其影印件;5、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影印件(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6、光租租赁合同;7、船舶所有人(或抵押人)
    2023-05-25
    326人看过
  • 崇左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
    一、崇左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3、责任科室承办人审查。审查合格的,核发准考证4、责任科室组织考试或考核。考试结束,公布成绩5、责任科室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6、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7、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制作渔业船员证书并通知申请者缴纳费用后送达证书或书面告知不同意决定二、崇左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的发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
    2023-05-18
    218人看过
  • 安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收费吗
    一、安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收费吗不涉及收费二、安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第六条:“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一)船检局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三)船检局委托、指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前款所列机构,以下统称船舶检验机构。”第七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
    2023-05-24
    137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检验合同怎么签发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3
      签订合同的有效条件是: 1.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具有与其合同性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本质上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构成要件;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合法,各项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依法维护社会公共道德。
    • 船舶年度检验检验项目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2
      船舶年度检验检验项目: 1.检验项目 (1)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 船舶登记需要请检验机构上船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6
      1.船舶登记需上船核查。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以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
    • 使用未经检验检验部门检验的集装箱、船舶怎么处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提供或者使用未经检验检疫部门适载检验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载工具装运出境粮食的,由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处10万元以下罚款。提供或者使用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不合格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载工具装运出境粮食的,由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处20万元以下罚款。
    • 船舶车船税征收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 (二)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 (三)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 (四)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第五条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