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挪用公款案件有哪个国家机关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6:13:26 231 人看过

一、审理挪用公款案件有哪个国家机关进行

1、审理挪用公款案件由法院进行,因为在我们国家,公检法三个机关的职责是非常的分明的。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的货币资金归个人使用,都具有日后归还的意图。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的款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则不仅包括国有、集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而且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认定是挪用公款罪还是挪用资金罪主要根据主体和客体的界定,才能准确划分罪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对案件申诉进行处理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对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结果存疑,可以通过提出复议或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在申诉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需要要求公安机关阐明不立案的原因。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若对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结果存疑,您可以提出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需要求公安机关阐明不立案的原因。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 安 机 关 不 立 案 如 何 申 诉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不属于本单位管辖或者不服从本单位领导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其他公安机关并告知当事人。若当事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
    2023-09-07
    194人看过
  • 公款挪用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判决如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应急救援、防洪、特殊照顾、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和物资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根据相关人员挪用公款的数额进行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如果挪用公款,单位向司法机关报案,司法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侦查终结移审查起诉,最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
    2023-07-07
    116人看过
  •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从哪些方面进行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进入如下: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状况是否清楚;2、犯罪事实和情节是否清楚;3、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4、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决定书和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5、证据是否真实、充分,是否依法收集,是否应当排除非法证据;6、调查的各种法律程序和诉讼文件是否完整;7、是否有犯罪行为遗漏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8、是否不应追究刑事责任;9、是否有附带民事诉讼、集体财产损失;10、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合适,是否有必要继续拘留被逮捕的嫌疑人;11、调查活动是否合法;12、涉案资金是否被查封、扣押、冻结、妥善保管,清单是否齐全。一、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刑事诉讼法》16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
    2023-04-10
    190人看过
  • 国家审计署和审计机关对哪些部门进行审计监督
    哪些部门受国家审计署和审计机关的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知识开发:审计监督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全国性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审计监督权由各级审计机关独立行使,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干涉。审计监督权包括审计机关依法行使的调查、检查、审计、报告、处理等职权。第一,审计机关封存被审计单位资料需要什么程序?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进行封存的,应当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出具的封存通知书,并依法收集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采取有关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措施后,予以放行。查封期限在7日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3日。 .审计机关可以指定被审计单位负责封存的材料和资产的保管,被审计单位不得
    2023-05-02
    344人看过
  • 挪用公款进行理财会怎样?
    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私企挪用公款可判刑吗私企挪用公款会判刑,私营企业职工挪用公款不属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不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
    2023-07-04
    399人看过
  • 我国如何处理公司股东挪用公款案件?
    在国有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应当认定其构成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公司仍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对该股东进行除名等处理,并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流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
    2023-07-07
    223人看过
  •  哪个机构负责处理国家赔偿案件?
    根据不同情况,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那么该行政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等。根据不同情况,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那么该行政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1、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等。 刑 事 赔 偿 的 赔 偿 义 务 机 关 是 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有本法规定的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司法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对于人身权受到侵犯的其他情形,则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负责赔偿。因此,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司法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不同情况下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对
    2023-09-08
    437人看过
  • 刑事案件挪用公款归哪个部门管
    挪用资金罪应当归公安部门管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一、私营企业存在挪用公款吗私企不存在挪用公款。私营企业挪用款项数额较大,涉嫌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共同投资款算诈骗吗?挪用共同投资款不是诈骗,涉嫌挪用资金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2023-02-28
    470人看过
  •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是在哪个司法机关处理?
    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是在哪个司法机关处理?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是在检察机关处理的。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
    2023-06-03
    240人看过
  • 行政案件由哪个公安机关处罚
    一、行政案件由哪个公安机关处罚1.行政案件的管辖通常遵循违法行为地原则,即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管辖。这一规定确保了案件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便于调查取证工作的开展。2.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可能更为适宜。这种情况下,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3.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等特定类型的案件,由于其特殊性和敏感性,通常不适用居住地管辖的原则。二、法律依据与例外行政案件的管辖规定主要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1.根据该规定,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原则上具有管辖权,但在特定情况下,可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2.这一规定既体现了法律的一般原则,又考虑到了实际情况的复杂性。3.对于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等特定类型的案件,由于其涉及的社会问题复杂且影响广泛,通常不适用居住地管辖的原则,而是由特定的公
    2024-07-07
    57人看过
  • 实行国企的挪用公款罪有哪些
    国企会存在挪用公款罪,因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一、职务侵占罪量刑是怎样的职务侵占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老百姓有财产不明罪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
    2023-03-16
    445人看过
  • 犯有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如何进行刑罚?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公文、证件、印章数量较多的;多次盗窃、抢夺或者毁灭的;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声誉的;等等。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1、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的处罚量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
    2023-07-10
    133人看过
  • 哪个机关对立功认定进行审查
    立功的认定应该是以检察机关为主,公安机关协助,由审判机关通过程序性审查做最终确认的三机关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结果。理由如下:首先,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的联系密切,对侦查机关的工作情况也特别了解,同时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提前介入侦查机关的工作。这使检察机关在侦查机关初查立功时给予一定的帮助,并且可以纠正侦查机关在对立功的初查过程中的不法或是违规的行为,保证对立功的初步认定合法、公平、公正,为检察机关对立功的实质性认定做充分、良好的准备。其次,检察机关依法会对全案进行审查,此时犯罪嫌疑人会因为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继续顽抗将会对自己在审判时不利而会尽力和检察机关合作,为减轻自己的罪行而做他们可以作到的一切。这时自首和立功就是他们的首选。检察机关会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行为进行全面的审查和分析,以做到最为公正的认定。侦查机关认为有立功行为的,检察机关经过依法全面的审查,认为不符
    2023-02-26
    432人看过
  • 国家安全机关侦办哪些案件
    一、国家安全机关侦办哪些案件国家安全机关侦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以及危害祖国统一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国家安全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区别中国的国家安全工作原统由公安机关负责。1988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专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主管原由公安机关承担的间谍、特务案件的侦查工作,是国家公安机关性质,属于
    2023-06-15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受理国家赔偿案件要审查哪些证据材料,进行国家赔偿的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3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对侵犯公民人身权的案件,应当审查下列证据: (一)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收费凭据以及护理、康复、后续治疗的证明; (二)死亡证明书或者伤残、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意见; (三)因误工减少收入的,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医疗单位出具的休息诊断证明等; (四)受害人死亡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扶养的未成年人和其他无劳动能力人的有关情况,以及前述人员有无
    • 挪用公款是企业还是国家机关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9
      是企业还是国家机关?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 国家机关和人事机关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实施机关审查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
      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考试科目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
    • 刑事案件国家机关怎么进行取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2
      国家机关可以采取不露面等方式取证,并且还可以提供保护。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
    • 醉驾案件公安机关何时进行预审?
      广东在线咨询 2025-01-28
      1、在醉驾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预审后,必须在两个月内将其侦查终结。因此,预审工作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对于一些特殊案件,法律规定可以延长羁押期限,相应的预审期限也可能相应延长。具体规定可参考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2、《刑法》第133条第1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判处拘役并罚款: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