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构成如下所示:
(一)洗钱罪的客体
洗钱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具体来说,洗钱罪不但危害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还对司法机关追缴上游犯罪的工作造成了障碍。因此洗钱罪的客体不是单一客体,而是复杂客体。
(二)洗钱罪的客观要件
洗钱罪在客观上就是表现为通过金融手段,将非法所得伪装成合法收入。我国刑法规定洗钱罪不仅仅限于通过金融手段进行,也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进行。
(三)洗钱罪的主体
洗钱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目前的立法趋势是洗钱罪也可以由单位犯罪。
(四)洗钱罪的主观要件
从洗钱行为的外观来看,洗钱罪的主观要件应该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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