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了一种情况,即行为人仅是为了实施盗窃而进入他人住所,但并未实际窃得任何财物。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并未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其财产所有权没有实质被侵犯,因此不构成盗窃罪的既遂。只有当被害人对财物失去控制后,才能认定为盗窃罪既遂。
行为人仅是为了实施盗窃而进入他人住所,但并未实际窃得任何财物,因此不构成盗窃罪的既遂。在此种情况下,被害人并未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其财产所有权没有实质被侵犯,应认定为盗窃罪未遂。只有使被害人对财物失去控制后才能认定为既遂。
未 实 际 窃 得 财 物 如 何 定 性 ?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然而,如果行为人尚未实际取得财物,仅形成对财物的占有,则应以盗窃未遂定罪处罚。
具体而言,盗窃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盗窃行为,但由于各种原因(如被及时发现、财物所有人反抗等)未能成功取得财物。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尚未实际取得财物,因此不构成盗窃罪既遂,而应定盗窃未遂罪。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情形,行为人仅形成对财物的占有,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而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则应定盗窃罪未遂。
行为人仅是为了实施盗窃而进入他人住所,但并未实际窃得任何财物,因此不构成盗窃罪的既遂。在此种情况下,被害人并未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其财产所有权没有实质被侵犯,应认定为盗窃罪未遂。只有使被害人对财物失去控制后才能认定为既遂。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然而,如果行为人尚未实际取得财物,仅形成对财物的占有,则应以盗窃未遂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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