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检察机关提供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8:00:54 388 人看过

一、向检察机关提供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向检察机关提供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有无犯罪事实;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告人所实施;现有证据所能证明事实的具体情况,以及对证据“三性”的辩驳;检方所认定事实中存在的逻辑问题。

二、辩护意见的格式

(一)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前言部分应当说明

第一,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即是受被告人的委托还是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实践中,还说明是受哪一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第二,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调查了案情等,以便向法庭表明,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有根据的。第三,也可在前言部分开门见山地提出关于办案的基本观点,对法庭调查作简要交代。这样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为进入正文部分做好准备。

(二)正文

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

一般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的内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能否成立;被告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无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起诉书对案件定性和认定的罪名是否准确,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恰当;

被告人有无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情节;有无酌情考虑的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的情节;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被告人口供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被告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否属于意外事件;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共同犯罪案件中,对首犯、主犯、从犯胁从犯的划分是否清楚;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也有的案件需要同时从上述几个方面来辩护。

(三)结束语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二是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刑法的什么条款,向法庭提出意见和建议。

案件的审理,除了需要检察院进行侦查案件事实以外,还需要当事人对于案件进行辩护,为自身获得更多有利的证据证明,同时提出来的辩护意见还需要我们遵守法律规定,按照规定的书写格式以及事实情况进行详细的书写提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一、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关于如何发起和申请检察院的行政诉讼监督,以下是具体步骤:首先,当事人需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递交监督申请书,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文书与证据材料。若涉及到提交证据材料的部分,需要另附上详细的证据清单以便查阅。当所有条件均满足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正式受理该申请,并会在决定受理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诉请求,则需要提交申诉书、已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以及能够支持其申诉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对于民事和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将在收到申诉材料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第三十二条负
    2024-07-08
    468人看过
  •  提审检察院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
    本文主要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时需要检查的内容,包括案件是否在本院管辖范围内、起诉意见书和案卷材料是否齐全、案卷的装订、移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移送的实物清单是否与案卷材料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以及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如何等。人民检察院需要查明以上内容,以确保案件移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一、案件是否在本院管辖范围内?二、起诉意见书和案卷材料是否齐全?案卷的装订、移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三、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移送的实物清单是否与案卷材料相符?四、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以及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如何?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一)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二)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
    2023-09-09
    332人看过
  • 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一、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对于被告人可以因积极的承担错误而减轻处罚,讲诉案件的事情经过,用证据来证明自己并非故意的情为等。因为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所以要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二、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第139条),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1、立案标准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三、消防责任
    2023-06-03
    296人看过
  • 给检察院的盗窃辩护意见应该怎么写
    尊敬的审判员: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接受吴某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被告人吴某某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认真分析了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表示异议,但认为被告人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请求法庭在对被告人吴某某的行为量刑时予以考虑。具体辩护理由如下:一、被告人吴某某在案发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由于年纪尚轻,容易受朋友的唆使、影响。恳请法官依据浙江省《人民法院量刑指导(试行)》实施细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考虑。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轻,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被告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确实是因为家庭太过贫困,加之平时法律意识不强,又一时贪图小利,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2023-06-03
    220人看过
  • 辩护人需要注意的辩护事项
    (一)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二)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其接受委托的情况;(三)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四)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秩序;(五)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一、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
    2023-04-06
    219人看过
  • 提交了罪轻辩护意见检察院审查的时间是多久
    检察院审查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审查起诉的内容(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3)证据材料是否随案
    2023-04-02
    86人看过
  • 什么是辩护律师的提出意见权
    辩护律师有权提出意见:1、案件侦查结束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3、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哪些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2023-08-18
    146人看过
  •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一,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要注意:民事诉讼中律师的地位不是辩护人,而是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代理律师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阐述对己方有利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以及法理推断等,律师以代理词、代理意见的方式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认真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相,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恪守律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权益;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干扰
    2023-06-03
    117人看过
  • 检察院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机关提出不同意见后怎么办
    一、检察院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机关提出不同意见后怎么办1、人民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不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后,按以下情形处理:(1)应当监督其对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结果进行重新核查,并监督重新核查的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对核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三十三条二、如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办理的程序有以下几点: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监狱长同意,依据服刑人员的病残情况,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做病残鉴定;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集体研究审查;3、经研究同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要确定取保人,并办理取保手续;4、监狱将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批。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
    2023-06-17
    481人看过
  • 如何处理检察机关意见中监督场所的不当意见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检察院认为监督场所或者主管机关对意见处理不当,或者监督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663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看守所、监狱、强制医疗机构等场所或者主管机关的事故调查结论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调查核实:(一)被监督人、强制医疗人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对调查结论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调查(二)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结论有异议的;(三)其他需要侦查的事项。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调查核实的结论书面通知监督场所或者主管机关,并告知被监督人、义务医疗人员的近亲属。认为监察机关、主管机关有不当处理意见或者监察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认为可能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刑事案件区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的划分。刑事案件原则上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犯
    2023-05-31
    132人看过
  • 致检察院律师辩护意见书如何书写?
    一、致检察院律师辩护意见书如何书写?(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格式来源:网络国法作者: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6-03
    137人看过
  • 检察院是否会对辩护意见进行考虑?
    检察院批捕会看辩护词。辩护词是辩护人对案件的结论性意见,是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履行辩护责任提出的正确判断案件和对被告有利的综合性意见,是实现辩护职能的重要手段。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检察院批捕前能取保吗可以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前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是批捕之后就不能取保候审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一般是在犯罪情节效轻、对社会再次危害性不大的情况下实施的。同事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所以一旦批捕姐就说明危害比较大,不再适合取保了。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
    2023-07-10
    246人看过
  • 检察公诉阶段的辩护意见范本是怎样的?
    一、检查公诉阶段辩护意见范本是怎样的检查公诉阶段辩护意见XX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吉林XX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XX父亲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XX的辩护人。2010年12月29日,我已向贵院提交吉林XX律师事务所函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复印一份四东公刑诉字(2010)89号《XX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12月30日到双辽市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XX,向其询问了案情,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履行辩护人职责,协助公诉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现根据本案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第139条之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供公诉机关参考。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XX涉嫌盗窃罪,并将其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四东公刑诉字(2010)89号《XX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中载明,犯罪嫌疑人XX等
    2023-06-03
    182人看过
  • 涉嫌强奸罪检察院阶段辩护意见的格式是什么
    (一)首部,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前言部分应当说明:第一,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即是受被告人的委托还是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实践中,还说明是受哪一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第二,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调查了案情等,以便向法庭表明,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有根据的。第三,也可在前言部分开门见山地提出关于办案的基本观点,对法庭调查作简要交代。这样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为进入正文部分做好准备。(二)正文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一般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的内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能否成立;被告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无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起诉书对案件定性和认定的罪名是否准确,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恰当;被告人有无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情节;有无
    2023-04-20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故意伤害罪辩护意见检察院要注意哪些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9
      首先强调对方罪名定性错误,再列出对方所说罪名的法条,和应当定性的罪名。其次,从辩护的罪名的构成要件结合事实分析。最后,强调被告偶犯、初犯、自首等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如果有的话)。
    • 怎么提起检察院的故意伤害罪辩护意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16
      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做无罪辩护的成功率很低 只能从证据方面想办法,如果证据方面有问题,犯罪嫌疑人又不认罪的话还是有希望的。
    • 检察院给检察院辩护的意见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30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____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1、事实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证据方面:_________
    • 申请再审需要向检察院提出意见书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2
      申请再审不是向检察院。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
    • 提交到检察院批捕科的辩护意见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0
      辩护词是正式的书面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采纳;辩护意见是辩护词的浓缩,供律师当庭口头表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