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债权委员会职权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04:17:27 75 人看过

一、公司破产债权委员会职权有哪些

公司破产债权委员会职权有监督破产财产分配、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等。委员会在执行职务时,管理人应当进行配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委员会不得超过九人。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第六十八条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二、破产法中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我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破产法》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三、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二节 债权人委员会  第六十八条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n(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n(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n(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n(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n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n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人委员会组建及程序
    一、破产债权人委员会组建及程序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按照2006年8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债权人委员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是由债权人会议决议或授权管理事项决定的。二、债权人委员会的选任程序债权人委员会的设立是新破产法的一大创新与突破。从条文的规定上可以看出,债权人委员会是代表债权人会议、为实现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设立的常设机构。它的设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其一,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超越各利害关系人之上,在一定的权限内进行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等活动,但因为其自身的利益或能力等因素,其行为有可能不当或不法,
    2021-10-30
    104人看过
  • 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主要涉及哪些事宜
    一、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主要涉及哪些事宜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主要涉及如下事宜: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事项。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二、债权人委员会如何组成债权人委员会由债务人的职工代表以及债权人代表组成,但人数不得超过九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对于管理人的工作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
    2023-08-24
    148人看过
  • 哪些不得作为公司破产债权
    以下债权不得申报:1、存在民法典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2、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3、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并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是什么一般规定。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
    2023-06-14
    106人看过
  • 新《破产法》考点详析之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旧破产法中没有规定,这是新破产法新增加的一项法律制度。转自学易网www.stdyez.com由于清算行为对于债权人利益关系重大,因此旧破产法规定了破产清算组应当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然而,债权人会议是临时性的,而清算行为是持续性的,靠债权人会议对清算组行使监督权,实际上面临很大困难。这就需要设立专门的常设性的一个机构来解决上述问题。虽然,在实践中,国内也有部分法院尝试了监督人制度,通过设立监督人来对清算工作进行监督,但毕竟缺乏依据。此次新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无疑为债权人的利益又增加了一项制度保障。债权人委员会是债权人会议的常设机构,它的职权主要是监督破产过程。债权人委员会的人员组成除了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外,还有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债权人委员会总人数不超过九人。另外,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还应经过法院书面决定认可。当然,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并不是法定的强制程序
    2023-04-21
    206人看过
  • 破产法中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哪些
    一、破产法中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哪些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我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
    2024-01-13
    346人看过
  • 公司破产债权要开几次会
    一、公司破产债权要开几次会关于债权人会议通常需要举行多少场次并无明确界定。然而,首场债权人会议将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发起和统筹,该会议将于债权申报期截止后的15日内正式举行。至于后续的债权人会议,如有必要且经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其理,或由债务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或所持债权总额达到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出要求并形成共识后方可召开。《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
    2024-03-30
    54人看过
  • 公司破产公司员工不用申请债权吗
    一、公司破产公司员工不用申请债权吗公司申请破产之后债务就不用偿还了,实际上这样的说法是过于笼统的。所谓的公司破产是指,资不抵债的企业申请企业破产,用企业申请破产时现有的财产,去偿还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的债务,如果不能够偿还全部的债权人的债权,那么则按比例分配。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二、公司破产已离职员工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三、债权申报的方式是什么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
    2023-04-24
    440人看过
  • 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是哪些?
    一、各国破产法中的一般规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在于通过债权人的共同意思表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各国破产法对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一般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规定:1、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债权人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有权查阅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会计账簿和资料等;2、审查债权,作为最终受偿的基础;3、讨论通过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处理;4、讨论通过和解协议、重组方案,对于债务人是否有可能出现重生的机会,或者是否有必要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须适时做出妥协和让步的决定,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债权。二、我国法院内债权人委员会职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
    2023-03-30
    202人看过
  • 别除权与破产债权有哪些
    一、别除权与破产债权有哪些别除权是指在一个企业破产之前的破产清算中用之前有规定抵押的东西进行抵押的权利;而破产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之后的债务问提方便的权利,两者在时间和界定上有很大的区别但两者是存在包含关系的,两者也不存在相互的联系。别除权的产生是由于在破产宣告前,别除权人在破产债务人的财产上已设定担保物权,所以别除权就只能对被特定的财产行使。《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二、担保债权是破产债权吗担保债权不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包括下列债权:(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
    2024-01-20
    288人看过
  • 谁有权利解散债权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临时组织,谁都不可以解散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是遵循债权人的共同意志,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以及破产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的常设监督机构。一、公司破产如何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1、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
    2023-03-09
    104人看过
  • 破产公司员工有哪些合法的赔偿权益?
    公司破产,员工被迫下岗或者被裁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公司解聘员工有什么赔偿公司解聘员工应当给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解聘员工属于法律规定的违法解除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2023-07-03
    403人看过
  • 债权人委员会有监督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委员会是有监督权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第六十九条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四)借款;(五)设定财产担保;(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七)履行债务人
    2023-04-29
    478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有哪些职权
    债权人会议在破产程序中处于独立的诉讼地位,对某些事项有权讨论并做出决议。一般情况下,其享有的职权如下: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的性质和数额。债权的数额多少、性质如何,涉及每一个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会议对债权人的债权申报,要逐项进行审查。如遇有对债权人的债权性质或数额等有异议的,有关债权人应提出证据,债权人会议应讨论表决决定。若对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不服的,可申请法院裁定,对法院的裁定,当事人和债权人会议必须执行。如对参加登记的债权有异议,且正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无权讨论决定该债权,应依据将来生效的判决或仲裁裁决确认债权的性质和数额。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债务人的和解协议方案必须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经院批准,才能中止破产程序,开始整顿。和解协议由债务人拟定后,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双方可讨价还价,但最终决定权在债权人会议。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在破产程
    2023-06-05
    110人看过
  • 破产公司的债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公司破产债权委员会职权是什么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做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做出决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2023-07-06
    3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破产债权委员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3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
    • 破产公司申请出账的债权人一般有哪些职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6
      企业破产申请后,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
    • 破产清算公司剩余债权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债权资本是一种借入资本,代表了公司的合约义务,因此债券持有者债权人拥有公司资产的最高索取权。接着是优先股股东。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普通股股东是最后一个被偿还的,剩余资产在普通股股东中按比例分配。故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时,公司的资产在不同证券持有者中的清偿顺序如下:债券持有者先于优先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
    • 监事会与破产债权人委员会都必须有职工代表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2
      债权人委员会,是全体债权人选举的代表。
    • 审判委员会享有哪些职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6
      (一)指导、监督全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二)对提交审判委员会的案件进行讨论决定; (三)总结具有全局性和指导性的审判经验; (四)研究本院有关审判、执行工作方面的制度、规范; (五)研究并发布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 (六)研究审判管理和审判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对需要向上级法院就有关适用法律和政策问题的请示; (八)研究涉及审判、执行工作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