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补贴关税损害要怎样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1:04:52 141 人看过

近年来,这些反补贴税已成为国际贸易谈判中日益难以取得进展的领域,并且这也使国际对等贸易的安排复杂化,因为在对等贸易中要衡量政府补贴是非常困难的。关于补贴进口的数量,各调查机构应既要考虑到绝对数量,也要考虑到与进口签约国的生产和消费相比,补贴的进口货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征收反补贴关税的情况下,反补贴关税的损害是要怎样确定呢?

1.确定损害必须包括一项客观审查:

(1)补贴进口的数量及其对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

(2)这些进口品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者所带来的影响。

2.关于补贴进口的数量,各调查机构应既要考虑到绝对数量,也要考虑到与进口签约国的生产和消费相比,补贴的进口货是否已显著增加。关于补贴进口对价格的影响,各调查机构应考虑到与进口签约国同类产品的价格相比,是否存在补贴的进口货造成大幅度削价的情况,或者换句话说,这种进口货的影响是否使价格大幅度下跌,或者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本来会发生的价格上升。这些因素中任何一个或几个因素都不一定能够提供决定性的指导。

3.对有关国内工业影响的审议,应包括对工业状况有影响的一切经济因素和指数的估价,诸如产量、销售、市场份额、利润、生产率、投资利润和设备利用的实际或潜在的下降;影响国内价格的各种因素;对现金流动、存货、就业、工资、增长、资本积累或投资能力的实际和潜在的不利影响,而在农业方面则要考虑是否增加政府支持计划中的负担。上述项目并不完全。这些因素中任何一个或几个因素都不一定能够提供决定性的指导。

4.必须证明,由于补贴的影响,补贴的进口货正造成本协议所称的损害。与此同时,损害国内工业的可能有其它因素,而由其它因素造成的损害不应归咎于补贴的进口货。

5.在确定损害时,国内工业一词除下述第7款规定外应解释为整个相同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或那些产品的合计产量占该类产品的国内总产量的大部分,但当生产者与被指控为补贴产品的出口商或进口商相关,或者它们自己就是所称补贴产品的进口商时,上述工业可指为其余的生产者。

6.当现有资料足以分别按生产过程、生产者的实得及利润这样的标准来鉴别生产时,应与同类产品的国内生产联系起来估计补贴进口货的影响。当同类产品的国内生产无法按上述标准分开鉴别时,应通过审议能够提供必需资料的最接近的一组或一类产品包括相似产品的生产,来估计补贴进口货的影响。

7.在特殊情况下,为便于说明上述生产,可把一个签约国领土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争市场,而每个市场内的生产者可看作是一个单独的产业,条件是:(1)该市场的生产者在该市场销售其生产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有关产品;(2)该市场的需求主要不是由该领土的其它地方的生产者供应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整个国内工业的主要部分没有受到损害,如果补贴的进口货集中在这样一个孤立的市场,而且补贴的进口货正在对这个市场内的全部或几乎全部的生产者造成损害,还是会发现存在损害的问题。

8.当根据上述第7款规定,产业被解释为一定地区内的生产者时,只限于对运到该地区供最终消费的有关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当进口签约国的宪法法律不允许在此基础上征收反补贴税时,进口签约国仍可以受限制地征收反补贴税,条件是:只要(1)已给予出口商机会停止按补贴价格向有关地区出口,或者按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提出保证,但没有立即给予这方面的充分保证;以及(2)不能只向供应有关地区的特写生产者的产品征收此种税。

9.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按照总协定第二十四条8款(1)的规定达到了具有单一而统一市场特点的一体化程度时,在整个一体化领域里的产业应被认为是上述第5款至第7款所指的产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反补贴关税相关文章
  • 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对于反补贴程序有关规定
    《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的第4条、第7条、第9条和第五部分,即第10条到第23条是关于进口国对补贴损害补救和启动调查并最终采取措施的具体规定。WTO主张公平贸易,一方面它反对出口国依靠国内补贴获得价格优势挤压竞争对手争夺市场,另一方面它也反对代写硕士论文进口国假借反补贴为名,过度使用救济措施,以达到贸易保护主义目的,因此本协议对于反补贴的多项规定都反映了公平的宗旨和原则。具体表现在:1.反补贴措施的实施以事实证据为基础59。2.反补贴纠纷的解决以磋商为主要方式60。3.反补贴调查的过程中需广泛征求多方信息和意见61。4.补贴损害确定需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62。5.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第4条、第7条、第9条分别规定了对三种不同类型的补贴行为进行补救的条件和磋商解决的程序,而整个第五部分则是对反补贴措施实施过程中关于调查、取证、磋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情况都作了详细的界定和规定。由《补贴与反补贴协议》
    2023-06-05
    481人看过
  • 补贴和反补贴税守则
    本协议各签约国注意到1973年9月12--14日部长们同意,多边贸易谈判,尤其应减少或消除非关税措施的贸易限制或不利影响,并使这些措施受到更有效的国际纪律的约束,认识到各国政府利用补贴以推行重要的国家政策目标,认识到补贴也可能会对贸易及生产产生有害的影响,认识到本协定强调的是补贴的影响,在估价这些影响时,应适当考虑到有关签约国的国内经济形势,以及国际经济关系和货币关系的情况,希望确保补贴的使用不致影响或损害本协议任何签约国的利益,确保反补贴措施不会不合理地妨碍国际贸易,并在签约国一致同意的国际权利和义务范围之内对那些由于补贴的使用而受到不利影响的生产者提供救济,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发展和金融方面的特殊需要,希望充分适用和解释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的第六条,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有关补贴和反补贴措施的规定并制定其适用的规则,以求在执行中具有更大程度的统一性和确切性,希望迅速、有
    2023-06-05
    416人看过
  • 对补贴损害和实质性损害威胁的确认
    【导读】反补贴调查的目的是确认相同产品的产业是否因补贴受到损害。①损害的依据。损害的依据有二:一是受补贴产品的进口量及补贴产品对国内相同产品的价格影响;二是受补贴产品进口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者的后续冲击。在衡量受补贴产品的进口量时,要考虑按绝对量或与在进口成员方的生产或消费相比,一直有重大的增长;在受补贴进口产品对价格的影响方面,要考虑与国产同类产品相比,它是否有重大的削价,或大幅度地压低价格或阻止价格提高。测定受补贴产品对进口成员方国内产业的影响应综合考虑下述因素。这些因素计有:生产、销售、市场份额、利润、生产率、投资收益、资本利用率的现实和潜在的下降;影响国内价格的要素;对资金流动、库存、就业、工业、增长。集资和投资能力的现实和潜在的副作用;在农业中,是否由此增加了政府支持计划的负担。②实质性损害威胁的认定。在作出存在实质性损害威胁的认定时,调查当局应特别考虑下述因素,它们包括:补贴的
    2023-06-05
    50人看过
  • 补贴损害与损害程度
    按照《反补贴条例》第7条的规定,由补贴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补贴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这里,“国内产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但是,国内生产者与出口经营者或者进口经营者有关联的,或者其本身为补贴产品或者同类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的,应当除外。在特殊情形下,国内一个区域市场中的生产者,在该市场中销售其全部或者几乎全部的同类产品,并且该市场中同类产品的需求主要不是由国内其他地方的生产者供给的,可以视为一个单独产业。而上述所谓“同类产品”,是指与补贴进口产品相同的产品;没有相同产品的,以与补贴进口产品的特性最相似的产品为同类产品。《反补贴条例》进而规定,在确定补贴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审查下列事项:第一、补贴可能对贸易造成的影响;第二、补贴进口产品的数量,包
    2023-06-05
    42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征收反补贴关税
    反补贴关税是对接受任何津贴或奖金的外国进口商品附加征收的一种关税,是差别关税的重要形式之一。在符合一切征税要求的情况下,是否要征收反补贴税,以及拟征收的反补贴税是否应该等于或少于补贴总额,由进口签约国机构作出决定,最好的办法是允许在所有签约国领土内征税;如果较少的税额足以消除对国内工业损害,则税额要小于补贴总额。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是需要征收反补贴关税的呢?1.在符合一切征税要求的情况下,是否要征收反补贴税,以及拟征收的反补贴税是否应该等于或少于补贴总额,由进口签约国机构作出决定,最好的办法是允许在所有签约国领土内征税;如果较少的税额足以消除对国内工业损害,则税额要小于补贴总额。2.对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不得超过已查明的补贴额,按每单位受补贴、已出口产品的补贴额计算。3.对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时,必须在非歧视的基础上,针对所有经查明进行补贴并造成损害的进口品,征收适当数额的反补贴税。但对来自己放
    2023-06-05
    170人看过
  • 反补贴税的法条规定
    反补贴税是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反补贴税的相关法条第三十八条在为完成磋商的努力没有取得效果的情况下,终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补贴税。征收反补贴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第三十九条征收反补贴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第四十条反补贴税适用于终裁决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但属于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除外。第四十一条反补贴税的纳税人为补贴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第四十二条反补贴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补贴金额,分别确定。对实际上未被调查的出口经营者的补贴进口产品,需要征收反补贴税的,应当迅速审查,按照合理的方式确定对其适用的反补贴税。第四十三条反补贴税税额
    2023-06-05
    394人看过
  • 解读反补贴税
    反补贴税
    反补贴税是指对直接或间接接受出口津贴或补贴的外国商品低于正常价格进口时所征收的一种特别税。反补贴税的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反补贴税,又称反津贴税或抵销税,对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补贴的产品在进口时所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征收的税额应与其所接受的补贴数额相等。其目的在于抵销进口产品在降低成本方面所获得的额外好处,使它不能在进口国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以保护进口国同类商品的生产。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所接受的直接或间接补贴和优惠,都足以构成进口国征收反补贴税的理由。关贸总协定把它解释为:为了抵销商品于制造、生产或输出时所直接或间接接受的任何奖金或贴补而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并规定:征收的税额不得超过该商品所接受的补贴额;不得同时对它既征收反倾销税又征收反补贴税;征收反补贴税同样需具有对进口国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
    2023-06-05
    406人看过
  • 反补贴税概述
    反补贴税
    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这种关税是对那些得到其政府进口补贴的外国供应商具有的有利经济条件作用的反应,反补贴税的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这种奖励和补贴包括对外国制造商直接进行支付以刺激出口;对出口商品进行关税减免,对出口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融通或类似的物质补助,美国通过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进行补贴税的实施。近年来,这些反补贴税已成为国际贸易谈判中日益难以取得进展的领域,并且这也使国际对等贸易的安排复杂化,因为在对等贸易中要衡量政府补贴是非常困难的。
    2023-06-05
    213人看过
  • 反补贴税简介
    反补贴税
    又称反津贴税或抵销税,对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补贴的产品在进口时所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征收的税额应与其所接受的补贴数额相等。其目的在于抵销进口产品在降低成本方面所获得的额外好处,使它不能在进口国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以保护进口国同类商品的生产。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所接受的直接或间接补贴和优惠,都足以构成进口国征收反补贴税的理由。关贸总协定把它解释为:“为了抵销商品于制造、生产或输出时所直接或间接接受的任何奖金或贴补而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并规定:征收的税额不得超过该商品所接受的补贴额;不得同时对它既征收反倾销税又征收反补贴税;征收反补贴税同样需具有对进口国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者严重阻碍新建某项工业这样一些条件,否则不得征收。在东京回合谈判中通过的《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中,制订了对生产补贴和出口补贴的不同规则。生产补贴是国家采取的用于促进社会及经济目标
    2023-05-05
    166人看过
  • 生物柴油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欧盟成员国财长7日决定,从即日起对从美国进口的生物柴油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欧盟决定对产地为美国的生物柴油征收每吨68.6欧元至198欧元的反倾销税,以及每吨211.2欧元至237欧元的反补贴税。去年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就美国输欧生物柴油问题向欧盟委员会同时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两项申诉。欧盟委员会随后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发现美国产生物柴油在欧盟以低于生产价值的价格倾销,并接受了美国政府的补贴。欧盟委员会从3月份开始对从美国进口的生物柴油征收临时性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美国去年向欧盟国家出口了150多万吨生物柴油,而2005年的出口量仅为7000吨左右。生物柴油是目前利用最广泛的两种生物燃料之一,它从植物油或动物脂肪等可再生资源中提炼而来,能够与传统柴油以任何比例混合使用,从而可以减少传统柴油消费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
    2023-06-05
    228人看过
  • 我国如何规定反补贴税
    我国如何规定反补贴税?从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到反补贴条例,开展反补贴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补贴成立并造成损害,可以征收反补贴税,征收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仲裁确定补贴金额。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反倾销税,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那么,我国对反倾销税、反补贴税都有哪些规定呢?首先,根据《对外贸易法》,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2001年11月26日,中国又修改并颁布了《反倾销条例》,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在两个条例的基础上,调查主管机关又先后制订了一系列部门规章,虽然我国有关反倾销法律体系出台较晚,但
    2023-06-05
    116人看过
  • 国家征收反补贴税规定
    反补贴税是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这种关税是对那些得到其政府进口补贴的外国供应商具有的有利经济条件作用的反应,反补贴税的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这种奖励和补贴包括对外国制造商直接进行支付以刺激出口;对出口商品进行关税减免,对出口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融通或类似的物质补助,美国通过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进行补贴税的实施。近年来,这些反补贴税已成为国际贸易谈判中日益难以取得进展的领域,并且这也使国际对等贸易的安排复杂化,因为在对等贸易中要衡量政府补贴是非常困难的。反津贴税或抵销税,对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补贴的产品在进口时所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征收的税额应与其所接受的补贴数额相等。其目的在于抵销进口产品在降低成本方面
    2023-06-05
    405人看过
  • 什么是反补贴税的补贴特征
    依协议的规定,补贴是指由一缔约方境内的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并由此而授予各种利益的财政资助、措施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这一定义表述了补贴的如下特征:(1)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中央政府及相关机构,而且包括中央政府下属的各种体制如州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此外,政府行为还包括政府代理人的行为和政府干预下的私人行为。(2)补贴是一种财政性措施。补贴应为政府的财政性干预行为,即是由公共帐户支出。(3)补贴须授予受补贴方某种利益。协议未对利益作出明确的定义,依一般理解,利益即为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资助计划中取得某些它从市场上不能取得的价值或优惠条件。没有此类利益的授予不构成补贴。(4)补贴应为生产者或销售者所获得。只有授予企业的补贴才有可能对贸易产生扭曲作用,属于协议所调整的补贴。但是并非所有的符合上述特征的补贴都受协议约束,受协议约束的补贴具有专向性(specifi
    2023-06-05
    109人看过
  •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有何不同
    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反补贴税是按补贴数额进行征收的。出口国为其出口商品提供补贴的目的是提高出口商品在国外的竞争力。进口国征收反补贴税的目的则在于使得到补贴的商品失去人为因素的竞争效力。进口商品被征收反补贴税后其价格就会提高,这样就抵消了它所享受的补贴金额,从而削弱它的竞争能力,使它不能在进口国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反倾销税是为抵制外国商品倾销进口,保护国内生产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即在倾销商品进口时除征收进口关税外,再征收反倾销税。1.计算公式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2.计算程序(1)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
    2023-05-01
    258人看过
换一批
#反倾销反补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补贴关税是一种国际贸易政策工具,用于对进口产品进行征收,旨在抵消出口国对其产品实施补贴的影响。这种关税的目的是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部补贴的负面影响,促使贸易更加公平。 反补贴关税通常根据反补贴调查的结果确定,确保被征收的关税金额与外部补贴的... 更多>

    #反补贴关税
    相关咨询
    • 关于反补贴税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3
      反补贴税征收是指调查机关在仲裁时最终确定征收反补贴税。如果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存在补贴和产业损害,调查机关便可决定对手补贴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不得超过经确认而存在的补贴额。反补贴税的执行期限只能以抵消补贴所造成的损害所必需的时间为准,执行期限不得长于5年。如调查机关通过调查确认有“充分理由”,可适当延长期限。
    • 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有何异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5
      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WTO规定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属于合规性贸易壁垒。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相比,反补贴作为新型贸易壁垒对一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其特点如下: 1、反补贴的应诉主体为政府。补贴是政府行为,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威胁主要针对企业和特定行业,而反补贴则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 2.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更广
    • 反补贴税有几种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2
      禁止补贴,即无条件禁止的补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仅适用于出口的活动,或者作为许多条件之一,为出口的活动提供有条件的补贴,也可以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只有国内产品被用来替代进口,或者作为许多条件之一,提供有条件的补贴以使用国内产品替代进口。具体来说,禁止补贴是一种特殊补贴。 2、可诉补贴 可诉补贴是指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实施的补贴。但是,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其他成员的贸易受到严重损害或对其经济利益产生严重歧
    • 反补贴税的意义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14
      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这种关税是对那些得到其国家进口补贴的外国供应商具有的有利经济条件作用的反应,反补贴税的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
    • 补贴与反补贴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
      一、补贴的特征 1.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行为。 2.补贴是一种财政行为:即政府公共帐户存在开支。 3.贴必须授予被补贴方某种利益:一般认为这种利益是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补贴计划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场中不能取得的价值。 4.贴应具有专向性:专向性补贴是指政府有选择或有差别地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补贴。 二、反补贴的特